杨体[2013]29号关于对体育教师开展业余训练的奖励办法(附评估表) 2013-05-30

上海市杨浦区体育局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

杨体[2013]29

上海市杨浦区体育局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

关于对体育教师开展业余训练的奖励办法

 

为充分调动我区基层学校和体育教师开展课余训练的积极性,促进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拓展体育后备人才的选材面,推进各项目布点的衔接工作,为市运会、市学生运动会打下扎实的人才基础。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对在基层学校训练工作中做出成绩的体育教师及学校予以奖励,特制定本奖励办法。本奖励办法已经杨浦区体教结合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一、奖励对象

经区业训单位和学校确认,区体教结合办公室审核,区体育局、教育局审批,凡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学生开展身体素质、运动项目基础训练的各运动项目设点学校及在职在聘的体育教师。

二、带训体育教师训练补贴标准

每学期对开展课余训练的体育教师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训练补贴的发放时间分别为每学期各一次。

1、有训练计划、教案,运动队固定训练人数在15人以上,每周训练三次以上(含三次),训练时间不少于3小时。各运动项目设点学校的带训体育教师,经所在学校和业训单位逐月考核,报区体育局审批,给予每人每月补贴训练费人民币400元。

2、有训练计划、教案,运动队固定训练人数在15人以上,每周训练三次以上(含三次),训练时间不少于3小时的各运动项目设点学校的带训体育教师,经所在学校和业训单位逐月考核,所带训的运动队(学校)在上海市比赛(以业训单位对体育教师考核的比赛为准)中获得四~八名,给予每人每月补贴训练费人民币500元。

3、有训练计划、教案,运动队固定训练人数在15人以上,每周训练三次以上(含三次),训练时间不少于3小时的各运动项目设点学校的带训体育教师,经所在学校和业训单位逐月考核,所带训的运动队(学校)在上海市比赛(以业训单位对体育教师考核的比赛为准)中获得前三名,给予每人每月补贴训练费人民币600元。

三、输送奖

1、由基层学校训练后输送的运动员,每输送一名到区少体校、游泳学校、足球学校、体育活动中心(经市注册在编的三线运动员),经各业训单位进行三线达标测试(或低年龄幼儿达标测试)达合格以上,并根据区体科所相应项目的形态机能测试评价分三个档次给予奖励。评价为优秀的,奖励输送奖600元;评价为良好的,奖励输送奖500元;评价为合格的,奖励输送奖300元。未经体科所测试的一律按合格给予奖励。

2、由基层学校训练后输送的运动员,经区体育系统训练单位输送到上海市一线、二线运动队,分别奖励原输送学校人民币3000元、1500元,其中60%用于奖励基层学校原带训体育教师,40%用于奖励基层学校相关管理人员。

四、年度奖励

根据对各学校在常规工作、队伍建设、输送、比赛等评估(详见附表),对成绩突出的学校进行奖励,其奖励纳入区体教结合年度奖励范围。

五、人才输送奖的申报、审批

申报时间:每年度的3月份

申报程序:由基层学校进行申报,区体育系统各业训单位进行初审,区体教结合办公室进行审核,区体育局审批。为增加该项工作的透明度,各业训单位要对初审上报的奖励对象公示3个工作日。

六、经费来源

由区体育局从相应预算中承担。

七、本办法从二○一三年开始执行。

八、本办法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区体育局。

 

附件:1、项目设点学校开展课余训练评估表

2、年度输送申报表

 

 

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上海市杨浦区体育局办公室               2013530日印发


附件1:

项目设点学校开展课余训练评估表

学校:

序号

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自评

复评

常规工作

20

 

 

 

1.1

管理制度

学校领导重视,有专人负责该项目工作

5

 

 

学校有该项目的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5

 

 

1.2

师资配备

有学校专职老师带训

5

 

 

1.3

硬件配套

运动训练的场地、器材和辅助设施达到训练要求,并得到维护、保养。

5

 

 

队伍建设

30

 

 

2.1

计划、教案

有每学期训练计划及课时计划。(包括运动员考勤记录)

10

 

 

2.2

训练时间

有校运动队(总人数在25人以上)。每周训练二次以上,每周训练时间不少于25小时。

10

 

 

能充分利用寒(暑)假集训,增加训练次数。

5

 

 

2.3

竞赛工作

能充分利用竞赛促进项目的普及和提高。要有参赛计划。参加区田径比赛。传统项目学校参加区相应项目的比赛。

5

 

 

取得成绩

按实际取得的成绩计分

 

 

3.1

输送

向区训练单位输送一名运动员,并经达标测试考核优秀的3分,良好的2分,及格的1

 

 

 

向区训练单位输送的运动员,后经区训练单位输送到市二线运动队每一名10分。以此类推。

 

 

 

3.2

比赛

运动员代表区参加市级正式比赛获得前三名,

每人次5

 

 

 

运动员代表区参加市级正式比赛获得四~八名,每人次3

 

 

 

集体项目(手、篮、排、足)

前三名:20分;     四~八名:10

 

 

 

运动员代表区参加国家级正式比赛获得前三名,每人次10

 

 

 

运动员代表区参加国家级正式比赛获得四~八名,每人次5

 

 

 

集体项目(手、篮、排、足)

前三名:30分;     四~八名:15

 

 

 

 


附件2:

           年度输送奖申报表(样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运动员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

号码

 

训练   年限

 

在训项目

 

在训

学校

 

吸收项目

 

输送前带训  体育教师

 

输送前

就读学校

 

输送   日期

 

输送奖金额

 

吸收单位

   

 

输送   性质

 

运动员

 

 

基层学校

   

 

 

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各训练单位

初审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区体教结

合办公室

审核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区体育局  审批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1、出生年月、输送日期用统一格式表示,如:1995-09-02

    2、输送前带训体育教师为:基层学校送各训练单位的体育教师。

    3、吸收单位名称须统一填写,如:少体校、游泳学校、足球学校、体育活动中心。

    4、输送奖性质填写,如四送三、三送二、三送一、二送一。

    5、运动员性质填写,如本区、本区联办、借读、外区联办、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