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区停车位使用的问题 2019-09-25

问:我们小区有不是小区业主的车辆进入停放,这个可以吗?

答: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停车位,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使用。停车位满足业主需要后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按月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