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2023年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2023-03-16

各街道,区属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按照《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2023年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沪应急工贸2023〕11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本区2023年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及定级。

区应急局负责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及定级。

各街道、区属集团公司等单位负责本辖区、本系统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工作,预审企业申请条件。

二、工作重点

(一)坚持自主创建为主。注册在本区的申请定级企业,对照所属行业定级标准,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以下简称《定级办法》),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生产流程和风险情况,认真开展自评工作,不得过度依赖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自评工作,并形成书面自评报告,在企业内部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及时整改自评发现的问题。

(二)严格申请材料审查。申请定级企业应及时将书面自评报告相关材料报送街道或上级公司预审,再报区应急局审查。申请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的企业,自评报告经区应急局同意后,将电子版上传至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各街道、区属集团公司要严格对照要求,及时提出预审意见。区应急局将对申请定级企业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三)持续提高评审质量。按照职责分工,申请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企业的现场评审分别由市级评审单位、区应急局组织实施。区应急局将通过书面资料和作业现场等方面,结合访谈问询、实地核查等手段,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际运行情况,做到发现问题与指导服务相结合,评审与整改确认相结合。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不得参加现场评审,一经发现,企业现场评审不予通过,区应急局将对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监督管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引导,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区应急局将加强相关工作的监管,及时通报典型问题,发现已定级企业存在《定级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情形,将撤销其等级。

(二)统筹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效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换,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要与日常执法工作相结合,与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相结合,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常态化风险管控、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大胆创新、勇于突破、稳步推进。

(三)问题导向,狠抓薄弱环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复苏,企业抓商机、促生产的意愿强烈。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安全生产法》及2022年新修订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在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工作中,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落实劳务派遣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等方面的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技术、物资、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加强宣贯,积极完成任务。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定级办法》,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通过专题培训、官微等形式加强宣贯,充分调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积极性。申请本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的企业,要抓紧抓早准备材料,以保证后续评审、定级工作按时完成。区应急局受理自评报告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5日。

               

上海市杨浦区应急管理局

                           2023316日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55218396,18918129173,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