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23

2019年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和旅游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地址:惠民路800号2号楼817室,电话:25033067)。

1、概述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杨浦区文化和旅游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杨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杨浦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基本权利,以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落脚点,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取得一定成效。

(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和体系建设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定期对制发公文进行网上更新并及时将纸质文本备案至区档案局。完善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配套工作规范。强化公文备案、月度统计、季度统计等工作制度。

明确职责分工。该项工作具体由局领导分管,局办公室为职能部门,局办公室专员及业务科室负责落实。进一步提高信息的及时性,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加强对发文文书的管理,明确该公文的公开属性,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经审核流程后,由局办公室专员及时上传至区政府“上海杨浦”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栏,公开有关信息。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普及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全面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积极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严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处理能力和服务意识,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维护信息公开正常秩序。

(三)加强监督保障,确保政务公开责任落实

今年来,按照市、区的要求,强力推进依申请公开、申请受理及处理工作。我局本着程序规范、方便市民、有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责任心和主动性,明确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解析、答复、行文等各个环节的要求,加强与市文旅局、区政府办公室等部门的业务交流和联系,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六项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着眼于“责任到科室、落实到具体人”的长效机制,做好牵头、协调、监督和检查,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四)规范公开流程,强化信息公开透明度

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具体工作中,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数据更加透明。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按要求公开本机关职责范围、内设机构等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梳理重大决策事项,对重大决策的征集内容、过程、结果进行全面公开。根据机构改革后我局职能和实际工作,基于权责清单,形成杨浦区公共文化领域标准化规范化事项目录,并于“上海杨浦”网站进行公开。推进预决算公开,对部门预算中“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三公’经费”等项目按要求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做出解释,对预算编报范围的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决算进行公开。二是公开的信息更加便民。强化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坚持实行工程建设项目网上招投标,按要求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比选结果等招标项目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开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所涉及的服务类项目及设备采购情况。三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五)完善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2019年,我局继续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以“上海杨浦”政务服务网站为主,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杨浦文化云”网站、“杨浦文旅”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引导更多企业和群众体验网上办事,提高社会认知度、认可度。全面梳理权力清单与办事指南,统一入驻一网通办。在公共文化资源配送方面,我局通过网上“社区点单”平台,为全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睦邻中心和居委综合文化活动室等提供文艺演出、特色活动、讲座展览等文化服务项目。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共制发了公文48个,主动公开的44个,依申请公开的2个,属于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数的0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减10

11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

减1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80,000元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度,我局较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但工作中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为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时限尚存在滞后现象。针对这一问题,我局将在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增强主动性,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梳理近几年的发文情况,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完成调整补充的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要及时适应新形势与新要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本局工作职能,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局认真落实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财政资金、公共文化领域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等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及时更新我局机构设置、职能、权责清单调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