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区残疾人基本保障的意见 2000-11-30

杨府办发[2000]32号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区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区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劳动就业保障意见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区民政局、区劳动局、区残联《关于加强区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劳动就业保障的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关于加强区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劳动就业保障的意见

  为落实《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市人大常委会第19号公告),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劳动就业的合法权益,加快发展我区的社会福利生产,促进和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确保社会稳定,现就加强区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劳动就业保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的认识

  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组成部分,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是国家和社会应尽的职责。全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不断提高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的认识,加强区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劳动就业保障,确保区的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落实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

  (一)根据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对本市重残无业人员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通知》(沪民救发[1998]第8号),要落实区域内重残无业人员享有社会救助保障。

  (二)根据《上海市社会救助办法》(沪府发[1990]60号),要落实区域内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残疾人享有政府托底保障。

  (三)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要落实社会福利企业职工的最低收入保障。

  (四)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城镇社会福利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沪民企管发[2000]35号)精神,2000年,各街道(镇)福利企业要为残疾职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三、推进残疾人的劳动就业保障

  (一)区有关部门和街道(镇)要根据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探索社会多元化投资和多元经济成份结构的社会福利企业,充分发挥福利企业的政策优势,吸引社会资金,招商引资,开办社会福利企业,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解决本区残疾人的就业安置问题。

  (二)各街道(镇)要从社会保障和稳定大局出发,加快发展街道(镇)的福利企业,将福利生产纳入街道(镇)的经济发展规划,将福利生产与街道(镇)经济同步规划、同步发展,确保辖区内残疾人员的就业安置和残疾人的社会保障;要根据有关政策,会同区民政、区残联对目前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的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梳理,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施社会救助保障,腾出的岗位,街道(镇)要尽快安置辖区内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

  (三)区社会福利企业管理中心要对区域内现有的社会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的比例进行调查核审,对安置比例不足的企业,要加强宣传协调,有计划、分步骤地再安置部分有劳动能力的无业残疾人就业。

  (四)要继续拓展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通过非正规就业渠道安置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并享受政府有关托底保障。

  (五)积极支持和帮助无业残疾人自谋职业,创办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区劳动部门要根据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对本人提出申请,且具备条件的无业残疾人,给予创业贷款等优惠政策,并切实帮助其解决在自谋职业过程中发生的困难和问题。

  (六)区工商、税务部门对社会福利企业和无业残疾人自谋职业的申办、变更、经营,要给予指导和支持。

四、加强对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

  (一)根据《上海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法》(市政府第67号令)关于“区、县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的规定,区民政局社会福利企业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区属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街道(镇)福利企业的指导力度,加强业务培训,及时沟通信息,提供良好服务,履行管理职责。

  (二)街道(镇)福利企业在街道(镇)经济中具有特殊性,各街道(镇)应根据本辖区内福利企业的规模和实际,完善管理机构,落实分管领导,委派专(兼)职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对本街道(镇)福利企业的管理。

  (三)根据市民政局关于民政部门收缴社会福利企业管理费,按“福利企业销售收入的0.3%—0.5%征收”的标准,以最低标准核定街道(镇)福利企业管理费上交基数,三年不变,以促进和鼓励街道(镇)福利企业的发展。

五、加强残疾人的保障工作

  (一)要高度重视残疾人的保障工作,区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相互沟通、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加强区残疾人的保障工作。

  (二)区社会福利企业管理中心要依法加强管理,确保福利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履行应尽的义务,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各街道(镇)要将残疾人的保障和发展福利生产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以进一步推进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

上海市杨浦区劳动局

上海市杨浦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民政残疾人保障意见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各人民团体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0年1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