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路街道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01-30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四平路街道办事处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四平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锦西路69号,电话:33775460)。
一、 概述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街道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政办公室明确了一位同志作为街道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所有外发公文必须经过科长、分管领导进行审核,由党政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并提出信息公开建议,最后由街道主要领导进行签发。
街道不断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对各办公室信息员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进一步完善街道网站建设,继续组织各办公室信息员进行网络操作技能培训,并做好街道网站信息的更新和日常维护工作。
政府加强对外公开渠道建设及管理,主要对外公开渠道有区政府网站(http://www.shyp.gov.cn)和街道官方微信公众号(NICE四平),街道在区政府网站下的街镇、部门频道和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各类新闻和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单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各类信息650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37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62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单位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2项,一项申请内容属于政府依申请信息公开范围,通过挂号信形式将该政府信息寄给当事人;另一项申请内容正在办理当中。
四、 复议、诉讼情况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街道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以及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2018年街道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政务公开的专题调研,我们发现街道政务公开存在以下三项主要问题:
1、政策解读不多
公开解读数量不多,仅有少数部门对区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进行公开解读;解读形式单一,以文字解读居多,结合图表、图示较少。
2、决策事项征集公众意见不够
决策事项征集公众意见不多,征集意见完成后,公布征集意见采纳情况和不采纳理由偏少。
3、网站内容建设不到位
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甚至部分栏目信息更新滞后。
针对上述问题,四平路街道将按照2019年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逐一进行改进。一是充分结合2019年街道大调研工作,加大街道对相关政策的解读力度,通过官微和政府网站向广大居民群众提供图文并茂的解读信息。二是把握睦邻家园建设的契机,依托社区居民代表会平台,进一步拓展征集公众意见和居民参政议政的渠道,激发居民群众的社区自治主人翁意识。三是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科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相关制度,及时对网站信息进行定期更新,做到发布及时、内容准确,避免新闻变“旧闻”,造成负面影响。
六、附表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65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33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62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2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1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