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A-04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2-07-142022-07-14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对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A-04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严平代表:
您提出的A-041号“关于加强城市主要道路盲道管理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城市盲道是城市的目光,盲道的管理体现城市管理的人性化程度,也同时体现了对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程度。近年来,我区在城市道路中严格按照规范修筑盲道等无障碍设施,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均正常开展,如,在区区对接道路四平路、控江路、长阳路、平凉路的施工工程中,在道路设计阶段就对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设置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并在施工过程中逐一落实;同时为了保障盲道通行的延续性,针对人行道公共井部位,探索使用隐形井盖。但是在盲道的使用中部分存量盲道被沿街商铺、商贩扩大经营空间,私自设立(非)机动车停放点占用盲道和人行道,或使用公共空间违法搭建、占道经营,恶意破坏盲道破坏、侵占。我委与各相关执法部门多次沟通,将联合不断加强盲道建设管理工作,拟采取的措施有:
一、规范人行道盲道设计,严格落实设计要求施工。针对新建、扩建、改建道路的盲道设计,严格按照道路设计要求、设计规范、布置合理的盲道,落实各小区、路口等设置提示路牌。
二、开展养护改造。对于存量人行道及盲道,我们一是进一步高频次巡查。根据城市道路养护规范进行巡查,重点整改人行道及盲道是否损坏、面层有无缺损、盲道中断、缺失等现象;二是加强日常性维修。根据巡查结果,开展人行道养护维修工作,尽最大可能做到随坏随修。
三、配合执法部门,强化日常管理。为做好人行道、盲道管理工作,强化联合整治。配合公安、城管、街道、绿化部门等执法部门盲道整治行动,在取缔占道经营、压占、违法停车等占用盲道行为后,第一时间恢复好盲道的设施,保证盲道设施的完善和通畅。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下一步我们将在加强城市盲道建设养护的基础上,继续联合公安、城管做好盲道整治工作,努力促进形成全社会“给盲人出行方便,不占用盲道”的氛围,保障盲人出行安全。
上海市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