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9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杨浦区惠民路800号2号楼12层,电话:25032065)。

一、 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文件精神,对照《2021年杨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水平,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对《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新产生的及时发布,有变化的及时更新,确保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主动在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发布建设项目方案公示287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7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8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9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14项等行政许可审批结果信息, 5项行政处罚结果信息,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执行新出台的《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制定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压实责任,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我局2021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7件,主动撤销或未补正34件,答复313件,其中予以公开128件,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145件,属于行政查询事项37件,其他处理3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20件,结果维持16件,4件未审结;行政诉讼3件,撤诉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严把公文审批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谨审慎做好公文公开属性的认定、审批,不断提高公文主动公开率,及时按规定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发布公文信息。定期按时向区档案馆报送备案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2021年, 区规划资源局积极贯彻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规划资源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 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发布区规划资源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压实工作责任,查摆梳理问题,具体公开事项、公开依据、内容要求、公开时限、发布方式等,切实提高公开质量和效果。

(五)监督保障方面

强化政务公开主旨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1年9月,区规划资源局开展2021年“社区更新、社区规划”政府开放日活动,江浦社区9名代表结合各自居住区的实际情况,以面对面的形式,与区规划资源局及社区规划编制团队进行现场互动,对社区在现状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的短板,以及希望改善的点位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区规划资源局进行了逐一回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40

7

0

0

0

0

34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4

4

0

0

0

0

12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7

0

0

0

0

0

37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3

2

0

0

0

0

14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4

1

0

0

0

0

1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2

0

0

0

0

0

22

(七)总计

340

7

0

0

0

0

34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6

0

0

4

20

0

0

2

0

2

0

0

1

0

1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还存在着不足, 主要有:一是政策解读的覆盖面不够广泛、形式比较单一。只针对少部分文件进行文字或长图解读解读,形式不够多元化。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创新应用较少。围绕企业市民“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加快开发“政策服务包”“一件事导览”等集成式、主题式、场景式公开产品的开发应用较少。下一步,区规划资源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区规划资源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问题, 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注重加强平台建设和政府信息管理有机结合,进一步开展多元化解读形式,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适时开发应用类公开产品,让政务信息看得见、用得上、可监督,使群众获取政务信息更加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