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05-27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yp.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杨浦区财政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抚顺路凤城四村8号A407室;邮编:200093;电话:65638391;传真:65637821)。


     
     

 

一、概 述

2014年,杨浦区财政局认真贯彻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立足财政工作实际,健全体系、完善机制,丰富载体、狠抓落实,积极、稳妥、有序地推动财政信息公开,不断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本局根据《条例》《规定》及市、区有关工作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具体表现在: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为具体工作机构、各科室协同配合的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载体建设,依托“上海·杨浦”门户网站以及杨浦区财政局网站,以预算信息为重点,做好公众关注度高的各类财政信息的公开工作。三是推进信息公开常态化,进一步明确本部门公文信息公开属性,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及时做好公开信息的归档和送交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4年度,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不含政府采购信息)。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特点是:一是不断推进主动公开常态化。通过区门户网站公开了《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预算草案的报告》及附表、《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附表等信息,同时,及时公开月度预算收支情况等信息。二是不断深化预算公开内容。主动公开了2014年区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本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2013年本局部门决算(含“三公”经费)及说明,2012年本局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及说明等信息。三是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网上发布、张贴告示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布服务信息、办事流程、注意事项等,方便市民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等手续;将本部门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链接到区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中,并及时增设了“财政预决算”专栏的链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本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答复4件、申请人主动撤销1件。在作出的答复中,“同意公开”的4件,占100%,内容主要涉及本区月度预算收支情况、土地出让金收入、旧改资金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4年度接受市民咨询数据无法准确统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本局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办公室设兼职工作人员2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2014年本局没有需要说明的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本局在深化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但与形势的发展和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在公开内容的细化程度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大力度,工作运行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涉及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政府非税收入等信息公开的具体步骤、范围和方式仍有待进一步探索,部分预算管理信息公开也需要分步骤、分层次、分内容地有序推进。

2015年,本局将切实按照《条例》和《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机制建设。加强与区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法制部门和市财政局相关处室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有效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区门户网站的主渠道作用,及时准确地发布和维护各类财政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的实效性和便捷性。二是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针对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梳理分析,不断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围绕“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的目标要求,推进本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等内容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注重信息公开质量的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