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杨浦区国资委普法责任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 2021-07-30

各科室、中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本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沪法宣办〔20214号)、区委办、区府办《关于本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杨委办发〔201843号)、区法宣办《关于本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沪杨法宣办〔20184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明确普法责任,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现正式印发,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杨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730

上海市杨浦区国资委普法责任清单

2021年版)

 

一、重点普法内容及责任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各科室)

 2.《民法典》(各科室)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各科室)

4.《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各科室)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董监事会管理中心)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办公室)

7.《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产权管理科)

8.《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产权管理科)

9.《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监督稽查科)

10.《企业会计准则》(监督稽查科)

11.《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改革和评价科)

二、重点普法对象

 1.上海市杨浦区国资委机关干部、工作人员

 2.上海市杨浦区国资委监管企业的干部、职工

三、普法工作要求

(一)加强系统内法治教育

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开展宪法法律专题培训,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领导干部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其他行政工作者的法治教育。将宪法法律纳入行政工作人员专业培训计划,作为行政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全面提升行政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

深入持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党建考核内容,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实效。

(二)规范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

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区国资委公文主动公开率,除依法不宜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外,规范性文件要通过官方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

及时宣传解读新修订、新出台的涉及国资监管业务的规范性文件。

(三)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

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机制,由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结合案件事实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加强各项行政执法业务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

(四)积极发挥律师专业普法作用

推进“两公律师”建设,用好委内公职律师队伍力量,支持区管企业加强公司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依法治企。

落实《杨浦区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行为指南》,聘用律师担任委内法律顾问,在制订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五)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在“12·4”国家宪法日、上海市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全系统的宪法宣传,充分运用官方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平台,面向社会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利用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及消费者维权日等时间节点,通过主题演讲、知识竞赛、文艺作品等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活动,特别重点学习、宣传《民法典》。

(六)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

把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纳入企业文化建设总体部署,努力使法治文化贯穿于法治实践各方面,进一步提升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引导力。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展演、展播、竞赛等法治文化活动,满足企业干部职工法治文化需求。充分利用公交、营业网点、园区、广场等城市公共空间开展法治宣传,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扩大法治文化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打造规模化、精品化、特色化法治文化品牌。

(七)完善法治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在官方网站、微信等新媒体阵地开设法治宣传专栏,内容每月更新一次。针对涉及国资监管的热点法治事件和社会关注问题,组织执法人员、专家学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进行及时权威的法治解读,正确引导法治舆论。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评估

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加强普法责任制履行情况的考核评估,将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国企年度党建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