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江湾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行动的实施意见 2013-12-04
杨新江〔2013〕66号
新江湾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今冬明春
火灾防控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科室、各所院队办、各居委会: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确保“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根据区消防委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区综治办“深化平安志愿服务,确保‘双节’治安良好”活动的要求,特制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行动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消防委的统一领导下,强化部门联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为辖区的一方平安和“两节”、“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街道消防委主任董鑫旺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街道消防委副主任王世贵、派出所所长陈杰瑜为副组长,副调研员胡和平、综治办主任张森林、经济科科长胡国成、社保科科长姚惠、安监科副主任科员丁晖、房办主任丁建新、派出所副所长邓之璇、消防专管民警梁民雄、街道消防委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消防工作站站长为成员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安派出所)由邓之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街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和督查考核等工作。(派出所消防专管民警梁民雄同志为联络员,电话:13801847301。)
三、工作目标
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是坚决实现“四个确保”:确保2014年“两会”期间辖区内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式平稳受控,不发生较大以上和负面影响的火灾;确保圆满完成“打防严保”消防专项行动等各项年度刚性任务和重点工作;确保2014年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和重点单位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确保今冬明春辖区内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不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
四、职责分工
消防委(综治办):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加强检查考核。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和部门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警示;对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单位和部门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安监科:加强对辖区内建设工程、工地尤其是工地宿舍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规范在建工程工地、宿舍的用火用电、加强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对存储危险易燃易爆品单位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力度,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治理行动。
社保科:加强对托老所、老年活动室等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养老机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同时,要对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社发科:要与区教育局联系加强对中小学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对设有学生宿舍的学校加强监管力度。对学校内的图书馆、实验室、宿舍等重点部位,要完善消防安全制度、配齐消防灭火器材,做好预案演练等工作。
市政科:要加强对地下空间的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排查地下机动车库和非机动车库的消防安全隐患,定期对地下空间存在的违规住人、违章用电及消防器材缺失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市政综合管理所:全面落实生态走廊等绿化地带的防火工作,以及属其管理的各类临房、地块的防火工作。
房办:监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履行日常监督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各居委会:要按照网格化消防工作站建设标准,发挥物业公司、业委会、公安民警和消防志愿者的作用,针对居民住宅楼、沿街商铺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摸整治,重点整治楼道堆物、居民小区消防通道被占用的隐患,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派出所:地毯式排查社区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文化娱乐场所、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指导各居委会、物业公司开展对居民小区、沿街商铺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会同居委会组织居民开展消防疏散逃生演练。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部门联动,开展防控火灾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火灾防控工作,明确责任范围、工作任务,责任到人,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要组织开展集中和错时消防安全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在元旦、除夕和元宵节当晚要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
(二)实行网格化排查整治,督促各单位自查自改。依托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平台,综治办、安监科、市政科、公安派出所、居委会、平安志愿者队伍等基层力量,对辖区内所有重点场所和居民楼院进行全面的排查整治。街道消防委要组织召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员会议,部署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自评达标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全面自查自改火灾隐患。
(三)严格执法,全力消除火灾隐患。公安派出所要严格履行职责,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对在专项行动中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力争在全国两会开幕前整改销案,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须采取关停等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结合冬季火灾防范特点,街道消防委、公安派出所、居委会和各物业公司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宣传的作用,要利用宣传横幅、告示栏、电子屏幕、网络等各种形式,扩大宣传的覆盖面,不断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将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常识融入居民群众的日常工作生活中,提升居民群众的消防自救能力。同时要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的作用,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对举报投诉的隐患要做到及时核查处理,及时反馈答复,努力形成“消防安全,人人参与”的新格局。
六、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3年11月20日至2013年12月10日)。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各部门的职责。
(二)实施攻坚阶段(2013年12月10日至全国两会闭幕)。街道消防委定期召开推进会,统筹推进火灾防控、隐患排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各单位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春节前,公安派出所要专题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各单位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街道消防委将通报各单位的工作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为此,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各单位、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落实,班子成员要分片包干,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在推进过程中要坚持宁可交叉重叠,也不能遗漏一处和“隐患归零”原则,立足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在辖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誓夺专项行动的全面胜利。
(二)结合实际,加强研判。专项行动开展期间适逢秋冬季节,风干物燥,正是火灾高发时期,重要节庆、重大活动和会议也特别多。因此,各单位要切实认真研判火灾形势,找准薄弱环节,紧扣突出问题,以超常的工作态度,采取超常的工作方法,运用超常的工作手段,全力整治火患,对一些可能会造成负面影响,但又不能及时消除的隐患,要制定专案,努力使隐患归零。街道消防委将适时开展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
(三)多方联动,形成合力。要充分依托相关工作平台,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切实做好各部门联动、联勤、联防。要通过工作例会、联合检查等形式,定期通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定期通报推进情况。各职能部门要用足用好行政、法律手段,对于排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坚决落实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并及时书面报街道消防委办公室。
(四)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保持清醒头脑,以非常的决心、非常的举措,全面开展火患整治行动。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部门,街道消防委将予以通报;对发生有影响或较大以上火灾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
(五)做好信息报送。要高度重视,加强专项行动期间的情况收集和报送。各单位、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要建立健全专项行动基础资料台帐,做到底数清、隐患情况明。同时,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及时上报专项行动战果以及经验做法。全国两会结束后1日内上报工作小结。
新江湾城街道办事处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