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风险防范整治及安全度夏工作的通知 2021-06-23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风险

防范整治及安全度夏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养老服务机构: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作出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的要求,深刻吸取重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本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意识

高度重视养老服务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牢固树立消防安全工作无小事观念。各街道要强化对辖区内所有养老机构、助餐点、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积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的监督管理和服务指导,确保消防安全管理监督到位。各养老服务机构要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落实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责任制,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切实加强整改,杜绝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

要组织力量,立即开展一次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项、不留一个死角”。

(一)养老服务机构严格落实自查自纠

各养老服务机构必须在6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认真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到人、规定时限。

其中,厨房燃气使用安全是本次机构自查重点之一,各养老服务机构必须于72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并填报《杨浦区养老服务机构厨房燃气使用安全自查表》(详见附件1),经法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书面报区养老服务协会(联系方式:张莉霞25017719)。

(二)街道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全面督查

各街道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所有养老机构、助餐点、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等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全面督查。督查可以采用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排查、交叉排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督查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是对厨房燃气、电气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消防器材、安全通道等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开展核查,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督查、一盯到底。

(三)区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养老服务机构飞行检查

6月份,区民政局会同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消防救援支队、街道等部门按照“四不两直”制度要求,集中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飞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将当场指出并要求限期落实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并督促整改,对于整改落实不力的按规定追究相关机构和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杜绝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组织走访慰问落实夏季防暑降温

各街道要对本辖区内高龄、独居、特困老人家庭中居住条件相对较差、无防暑降温设施且生活照料有困难的社区老人,进行一次认真排摸,全面掌握本社区老人的基本状况。一是要对社区中困难老人给予重点关心,了解他们的避暑需求,做到主动帮、重点帮,力求全覆盖。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独居老人关爱工作举措,发挥关爱员、志愿者以及信息化平台的作用,共同关爱独居老人。三是要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辟避暑场所,解决老年人的避暑问题。对社区各类为老服务设施需开展一次防暑降温措施检查,规范日常运作,在高温季节,确保空调正常开启。各街道要对纳凉点开放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和督促指导。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加强值班巡查制度,确保每个房间有专人负责,重点关注失智、抑郁、子女长期不探望等类型的老人,遇有问题,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措施。一是要对空调、凉席等进行保养维护和清洗更换,在高温天气,开启空调。二是要在机构内设立纳凉点,核定床位数在100张以下的机构要确保至少设立1个纳凉点,核定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养老机构要确保至少设立2个纳凉点。

夏季为老服务工作继续实行半月一报(自615日至915日)制度。请各街道填写《杨浦区各街道夏季为老服务工作半月报表》(详见附件2)报区养老服务中心、各养老服务机构填写《杨浦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度夏工作半月报表》(详见附件3)报养老服务协会。如遇重大事件,应在第一时间上报。

四、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向全体职工(包括临时用工)、服务对象及家属宣讲安全管理重要性及日常安全管理有关要求,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值班值守和24小时巡查,高度重视工作人员和老年人的心理危机干预,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报告相关部门,防止出现自伤、他伤和报复社会行为。如发生突发安全事件和养老服务机构疫情,在做好应急处置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程序第一时间上报。

五、继续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

各养老服务机构必须严格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出入管理、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按照前期部署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快接”要求积极推进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工作,同时,根据辖区街道统一部署和医疗机构评估意见,安排适宜接种的老年人接种疫苗。

六、增强非法集资甄别防范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开展对老人和员工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警惕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宣称“以房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实施吸收老年人资金的非法集资活动,教育广大老年人和家属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防止利益受损。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应积极向公安部门举报。

 

附件:1、杨浦区养老服务机构厨房燃气使用安全自查表

2、杨浦区各街道夏季为老服务工作半月报表

3、杨浦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度夏工作半月报表

 

 

 

                         杨浦区民政局

                         202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