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信息公开年报 2012-02-15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本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和深化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全年在上海杨浦网站上公开信息4条,应申请公开1条,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工作举措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业务素质。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全体机关干部通过《保密法》相关培训,深入领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立法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深化公开行政和阳光行政的意识,强化服务为民的理念。此外,积极参加市局和区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并开展内部培训。

二是建章立制,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了《杨浦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杨浦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制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全体机关干部人人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是规范工作程序,促进长效发展。严格按照《条例》第九、十、十一条的规定,确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并及时主动公开。实行公文类信息在产生过程中即明确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予公开等属性,做好分类登记和信息报送工作。优化公开渠道,对本局网站的栏目设置进一步调整,并对本局网站开展集中安全检查和全面系统维护,以方便群众查阅相关信息。

四是加强沟通,务求工作实效。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日常事务的同时,碰到疑难问题时能积极主动与市司法局办公室和区法制办联系沟通,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促进本局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发展。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机关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

2、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3、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4、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了解有关司法行政方面的公开信息。

 

 

杨浦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