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杨浦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惠民路800号,邮编:200082,电话:021-2503351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老杨树宣讲汇”全体同志重要回信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市政府和区政府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统计领域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功能作用,提升统计信息公开质效、优化数据解读、加大普法宣传等方面持续发力,为奋力书写好杨浦“三篇大文章”提供坚强的统计信息支持。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公开信息内容包括综合政务、重点工作2个大类,其中综合政务包括部门公文、政策解读、法治政府建设等12个小类,重点工作包括统计数据和普查信息2个小类。
2024年,区统计局通过“上海杨浦”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其子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项共计41项,其中部门公文6项,财政信息11项,政策解读2项,统计数据2项,重大普查4项,法治政府建设3项,其他15项。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共受理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办结率100%,答复结果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信息公开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部门公文签发的规范做好网站公文备案同步工作,做好每月末统计部门公文备案,确保主动公开工作充分有效落实。2024年审核部门公文6件,主动公开6件,主动公开率100%。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拟制定公文过程中,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先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做好新增非涉密公文全量备案和主动公开公文规范归集,对符合主动公开条件且公众关注度高的有关信息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其中,《上海市杨浦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手册》转为主动公开并在“上海杨浦”门户网站“人口普查”和“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栏目同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全年在“上海杨浦”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共46条。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做好主动公开内容的信息发布和动态更新,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目录,高质量撰写我单位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局党组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全年重点工作和亮点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办公室负责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组织各科室、中心负责同志及业务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依申请公开有关法律知识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推进政务公开动态发布的机制还不够完善。
2.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措施方法还不够多元。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根据国务院、市政府和区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公众关切需求,要进一步明确每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把握好公开的力度和节奏,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对照“五公开”要求,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同时要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应公开未公开等问题及时整改纠正。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2.深化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坚持将“五公开”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在梳理本部门本系统应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思考探索适应统计工作特点的公开方式,学习国家统计局、市统计局及其他兄弟区统计局可推广、可复制的好经验、好做法,重点围绕重大普查、经济数据发布、经济形势分析等,推动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单位有关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
1.统计数据发布。2024年,贯彻落实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统计局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在常规统计年定报基础上,编制并发布了《统计公报》《统计年鉴》《杨浦区创新创业发展指数》等统计产品。以上内容在“统计数据”“热点关注”等栏中公开发布。
2.政策解读统计法。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区统计局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分两次解读《上海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
(二)创新工作
1.与群众面对面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 2024年8月29日下午,区统计局在怀德路70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以“统计法宣传”为主题举办2024年政府开放月活动,通过设置专题展示,详细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改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现场讲解统计调查制度中“达规纳统”含义、范围要求和规上单位义务,邀请部分基层统计人员、企业代表进行实地参观和互动交流,“近距离”了解统计工作,能够充分了解统计法律的基本框架和重要性,并有效展现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
2.网上展示“杨浦区创新指数”助力区域创新发展再出发。深入贯彻区委印发的《深化高水平改革开放 推动高质量发展 奋力推进杨浦创新发展再出发的意见》文件精神,区统计局向关心杨浦发展的社会公众网上展示“杨浦区创新指数”。《报告》图文并茂,从创新要素、创新环境、创新成果、创新影响力4个维度评估杨浦创新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持续推动人民城市新实践、创新发展再出发,把创新贯穿到区域规划、建设、治理的各方面全过程。
(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区统计局严格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标准。2024年,区统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没有向申请者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