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荣、陈德明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的公告
凌荣、陈德明: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大桥街道办事处于2025年01月06日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现因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