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2-13

2017年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或“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门户网站(yp.shmzj.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杨浦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惠民路80012楼,电话:25032414)。

 

一 、概 

根据《规定》要求,20045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71231日,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17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依照《条例》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强化组织,健全机制,深化流程,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继续加大对社会救助情况、社会组织、行政权力等方面的公开力度,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有力。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各工作人员职责范围,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

(二)制度健全,公开程序规范。按照《条例》和《规定》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申请、审批、签发、公开等程序;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写更新工作;严格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做到及时接收、层层审核、认真答复。

(三)平台丰富,深化公开力度。改版“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门户网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调整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等栏目,定期发布与民政业务有关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及时公开我局年度财政信息。通过“上海杨浦”门户网站平台发布各类政策文件、行政权力事项及其它民生信息。依托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做好网上政务大厅信息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积极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保障民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等方面的作用,主动公开救助帮困、养老服务、优抚安置、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婚登收养、赈灾救灾等民政信息,并主动公开了区民政局领导班子简历、责任分工;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区民政局工作规划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和公共服务类信息,截至20171231日,本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条,党政混合信息0条,主动公开信息占全年编制政府信息的68.5%,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此外,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的信息公开:

(一)社会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和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程序,提升全区社会救助工作的整体水平,细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粮油帮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等公开内容,重点公开救助政策、每月救助情况等。

(二)捐赠款物的募集、分配和使用情况。继续做好对市区层面围绕助医、助学、助困、定向捐等项目开展的慈善救助,做好对特殊家庭实施慈善援助,进一步完善经常性社会捐助服务网络,相关情况依托“上海杨浦”门户网站、“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一次。

(三)养老服务信息。积极推进年度市、区涉老实事项目工作,每月向社会发布相关进展情况;扎实做好老年综合津贴发放情况的发布工作;公开发布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年度运营综合评分等信息;及时做好区养老机构、老年人助餐服务点等便民信息的更新工作。

(四)财政信息公开。继续深化本局各项财政信息公开,做好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财政预决算、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工作,分别在“上海杨浦”门户网站、“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门户网站的财政信息公开栏内及时公开相应内容。

(五)行政权力事项。通过“上海杨浦”门户网站发布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共计49项,其中行政审批19项,行政处罚15项,性质给付5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指导1项,行政规划1项,其他权力7项。

(六)其他公共服务类信息。实时向社会公布杨浦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的登记、变更、撤销等信息;公布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招标、中标信息;公布区社区公益创投项目中标信息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通过“上海杨浦”门户网站提交的网上申请有5件,同意公开1件,杨浦民政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0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0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0件。

 

四、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7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尚在受理0件。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7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有待细化、公开平台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细化和完善公开内容。认真贯彻和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全面梳理进驻网上政务大厅服务事项,认真汇总、更新事项内容,确保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八、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

附表中的主动公开信息日期为201711日至20171231日。

(二)指标统计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指标统计表

2017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9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9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1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5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5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5

     1.按时办结数

5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5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1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