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07

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要求,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1年度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严格执行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全面依法治国专题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2021年党委中心组通过班子成员领学、交流互学、个人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思想,先后组织开展了《上海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专题学习,与杨浦区法院开展“三项规定”专题联组学习,推动理论学习真学细学深学。为机关全体人员配备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新征程面对面》《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学习辅导书籍,切实提高机关干部用法治思维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2、坚持依法防疫抗疫。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等规范指导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精准落实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排查、疫苗接种、人员管理、防疫物资保障等工作。

3、做好机关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培训。将法律法规学习列入机关干部和系统单位骨干培训项目,依托党政干部培训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主题党日、干部在线、学习强国等多种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知识学习。把卫生监督队伍能力提升纳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区卫生监督所联合上海健康医学院,开展为期三年的新进监督执法人员规范化培养,通过实务培训、案例式教学、课题式培养、岗位技能竞赛等方式,促进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能力提升。

4、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线上线下融合的形式,组织开展控烟、打击非法行医、急救医疗服务、职业卫生、食品安全、卫生监督热线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报刊、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海报、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卫生健康法律知识。

(二)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领导干部带头履职尽责。聚焦关键少数,领导班子坚持将法治理念贯穿工作的全过程,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把法治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纳入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制定《中共杨浦区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落实依法治区2021 年工作任务清单》,从“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治宣传”等三个方面细化13项工作任务,推动法治工作落到实处。2021年党委会先后3次听取了法治工作专题汇报,涉及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和涉法重大事项决策等相关内容。在年终述职时,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述职述廉述法内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

2、坚持依法决策,指导全面工作。修订完善《关于严格执行杨浦区卫生健康系统“三重一大”制度的指导意见》,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将合法、规范融入决策全过程。围绕规划设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项目建设、医疗卫生综合改革、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在决策制定过程中,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做到决策过程全记录和材料归档可查。

3、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做好财政预决算、卫生健康领域重大行政决策、执法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做好政策解读、建议提案办理、回应公众关切等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质量和水平。完成我委《国家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和《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的编制和对外发布工作,主动接受公众的监督。针对市民关注度比较高的热点领域,举办了以献血,让世界更健康—血液知识的奥秘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

(三)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治理能力

1、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告知承诺”改革,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放射诊疗许可变更、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机构备案、管道分质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变更)等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通过调取电子证照、网络核验等方式成功带动窗口办事“双减半”,事项承诺办理时间已压缩70%以上,不断加大即办件比例。全力推进“一网通办”工作线上线下融合,进一步完善办事指南,提供更加个性化、便利化、精准化的服务。推出“电子亮证”“两个免于提交”“秒办”等一系列的便民惠民措施,目前公共场所、中医诊所备案、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单位备案、义诊活动备案等76个事项均已实现“秒办”,在全市率先实现了辖区所有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申领率3个100%的目标,涉及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的18大项、100小项,已实现了100%网上可申报,全程网办率达85 %。构建公共信用信息常态化修复机制,严格修复审核流程,2021年完成信用修复申请6件

2、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行政机关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行率100%,2021年共完成重大法核13件。积极推进“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完善医疗卫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做好医疗卫生行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分析与运用。完善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对医疗机构实施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重点执法管理。推动事前信用承诺与诚信教育,加强事中信用分级监管,完善事后信用联合惩戒,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配齐配强专业执法装备,加快推进“智慧卫监”可视化监管平台建设,目前全区有卫生监督员58名,配备执法车辆6辆,配备111台现场快检设备,所有一线监督员均配备执法记录仪。根据标准化建设相关要求,卫生监督所设置听证室、谈话室,并安装高清监控仪,进一步规范全过程执法管理。及时修改《卫生监督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行政处罚案件分级分类责任制管理制度》《一般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等,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有效性。

3、做好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按照《杨浦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区各职能部门协商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强化信息沟通和部门协同,以非法代孕、无证行医、医疗美容为重点,开展联合执法。2021年监督检查140户次,立案处罚8起,罚没款36.2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692元,没收各类药品器械案值120余万,取缔无证口腔行医点22处。通过综合治理,无证行医刑事案件联合办案率达100%,无证行医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100%,区内无证行医点数量明显下降。有序推进杨浦区“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不断提升民营医院管理质量。组织行业协会、质控中心等指导民营医院开展自查自纠,落实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和虚假宣传等专项监督。

4、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按照《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调解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做好行政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争议。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行政复议中反映出来的行政执法问题,依法参与行政诉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共有行政复议案件4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5件,二审行政诉讼案件5件,相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件(1件未开庭,直接裁定我委胜诉)。加强对医疗机构投诉管理的监督指导,规范投诉处理程序,及时发现、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做好信访维稳工作,通过信访案件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问题,督促解决,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2021年未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负面舆情。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化解矛盾中的指导作用。深刻认识“12345”“12320”热线在反映群众诉求、解决民生问题中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规范流程做好热线工单处理回复,以诉促改,提升工作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问题瓶颈

(一)行政执法力量还需进一步加强

依据“健康上海50条”中每万名常住人口应配备0.75名卫生监督员的规定,杨浦区常住人口约为131万人,应配备98名卫生监督员,目前杨浦区卫监所共有监督员58人,近五年虽招录监督员26人,仍无法满足该项要求。此外,近五年新招录的青年监督员,在一线执法的仅3人有医学专业背景,其余均非公共卫生或医学专业,在医疗机构监管和处理医疗事故中缺乏医学专业人员,不利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医疗质量、医疗事故等监管和处置。

(二)业务尖兵还需进一步培养

卫生监督员梯队出现“断层”现象,现有人员队伍中集中在50岁以上及30岁以下年龄段,中间力量形成断层,传帮带效应不佳,没有形成骨干团队和业务尖兵,在日常工作中,仅满足于完成日常监管任务,缺少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和研究,没有形成系统的经验总结,团队办理大案要案的能力尚有待提高。

(三)法律顾问的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

目前我委与凤凰律师事务所签订有《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服务内容主要为合同审核、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活动,对维护政府合法权益,做好风险防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法律顾问目前的作用发挥多为行政行为作出、矛盾纠纷化解的事中事后介入,主动跨前、事前介入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在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审核中的作用尚未有效发挥。

(四)普法宣传的有效性还需进一步深化

普法宣传的教育方式单一,受众覆盖面不广。宣传方式举办讲座、发放宣传册、海报、横幅等传统普法形式居多,利用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普法运用不够,吸引年轻受众主动接受普法教育的办法不多普法宣传的内容创新性不足,宣传内容专业性过强,缺乏通俗易懂、贴近群众生活、对法与理进行生动分析的鲜活案例。普法宣传的常态化不足,主要是围绕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呈现出短期性、临时性、阶段性的特征,面向大众的平时宣传活动开展得较少,缺乏系统性、连续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做好卫生行政执法力量配备

加强行政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在2017-2019年引进17名德才兼备、具有较高综合素养的青年公务员基础上,2020、2021两年继续招录8名公务员,其中研究生学历3名,本科学历5名,党员4人,持续改善队伍年龄结构。启动青年骨干卫生监督员三年规范化培养,制定《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青年骨干卫生监督员三年规范化培养方案》,自2021年起,对青年监督员层层选拔,遴选骨干,用三年时间规范化培养。对接上海健康医学院,开展导师“一对一”带教,补足“医学背景”缺乏的短板,力争通过三年的培养周期,培养一批基础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骨干监督员,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二)不断提高执法专业化水平

“以案促管”为抓手,提升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同时汇总行政处罚案件中的“痛点”“难点”,统一施策集中解决。做好重大案件专项查处对涉及违法行为多、违法金额大、影响恶劣的案件,依托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制机制整合区各职能部门执法力量,开展联动执法,深化行刑衔接,净化医疗卫生行业环境以查处大案要案为契机,加大对业务骨干的能力培养,打造尖兵团队,同时注重对典型案例的分析与研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总结。定期开展行政处罚案卷内部自查,对案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行政处罚文书书写、处罚主体认定等方面进行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三)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协助复议诉讼中的智力支撑作用,从事后救济转为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筑建法律“防火墙”。对涉及到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信访事项等重大决策、重要工作,加强与法律顾问交流探讨,听取专业意见,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保障决策事项于法有据、决策程序依法履行、决策内容依法合规。在化解矛盾问题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特长,理清法律关系,合理提出处置建议,促进重大、复杂涉法事项的妥善处理。结合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发布与实施,邀请法律顾问在机关内部开展普法教育,提高机关干部法律素养。

(四)创新普法宣传举措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增强卫生健康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丰富宣传模式,通过宣传标语、海报、公益广告、短视频及典型案例等多种模式,针对不同年龄段受众的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普法宣传教育。紧抓“互联网+”格局,发挥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不受时间、地域和空间限制的优势,定期推送分享卫生健康法律知识,营造常态化普法宣传氛围。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