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2006年第二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8-11-29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市政府2006年第二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沪府办发〔2006〕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人民政府2006年第二季度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06年第二季度工作要点
2006年第二季度,市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努力保持经济发展良好势头的同时,更加注重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更加注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更加注重推进改革开放,更加注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改革的精神推动各项工作,全力以赴抓推进,抓落实,确保上半年“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
主要工作如下:
一、科教兴市
l、制订《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若干配套政策>的若干实施意见》和若干配套政策,细化操作细则和工作流程。
2、开展首批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项目的中期评估和后评估工作,实施第二批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项目。完善“政府主导、分类实施、市场化运作”的项目管理机制。
3、深化争取国家“十一五”科技重大专项方案。申报国家高技术产业化专项。推进组织工程、城市水资源、纳米技术及应用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
4、推进人才发展服务平台建设。继续实施“万名海外人才集聚工程”,抓好《关于鼓励海外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创业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强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建设。出台《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和《上海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重点资助计划管理办法》,推进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
5、加快本市促进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设施共享的立法研究。推进“世博科技”、“E—上海”、“崇明生态岛”等部市合作专项。推进“科技小巨人工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并正式启用上海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活动”。
二、综合经济调控
1、规划。推进本市“十一五”重点专项规划、专项规划的衔接、论证、汇编和审定工作。继续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好长三角区域规划编制有关工作。完成《上海市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上海市循环经济白皮书》。细化降低本市生产总值能耗的实施方案。
2、政策。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形成《上海市2006年深化改革的工作要点》。推进本市文化体制改革试点的评估工作。完善《上海市贯彻<国务院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相关配套政策。完善《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的管理办法。继续做好区县功能定位的有关工作。
3、法制。推进《上海市肉类食品安全监管办法》、《上海市郊区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的制定工作。按法定程序做好《上海市供电设施保护若干规定》、《上海市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等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和审核工作。
4、就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着重缓解特殊困难群众的就业矛盾。对涉及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职业工种,实施职业准入制度。推进职业培训个人帐户工作。做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
5、物价。加强市场价格的监测监管。建立出租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完善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管理办法。制定管道煤气和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加快“十一五”水价改革,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完善《上海市医疗服务价格汇编》。完善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案。
6、人口。做好2006年居住证制度全面推进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建设,推进人口计生技术服务与事务受理融入社区建设工作,实施《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
三、产业发展
l、先进制造业。加强对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经济运行调控。推进上海化工区、长兴岛造船基地、临港装备基地等产业基地建设。大力推进上汽通用试车场项目和天马微电子项目开工建设。继续推进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车辆、低速磁浮、太阳能光伏发电等重点领域的自主创新工作。
2、金融业。推进股权分置改革,确保上半年股改任务基本完成。做好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金融期货交易所、劳合社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等的相关服务工作。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推动金融市场、金融产品等领域的创新试点。加强地方金融机构智理以及相关制度建设。继续做好有关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和个人债权甄别工作。
3、物流业。申报浦东空港保税物流园区。推进陆上货运信息平台、低温冷链物流、危化进出口管理系统等项目建设。推进上海化工区金山分区等开发区发展物流业的调整转型。
4、商贸业。推进商业与文化、旅游相结合,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加快郊区商业发展,完善新城、新市镇和中心村商业服务业规划。推进轨道交通商业、社区商业发展。加强市场监测,保持商品市场的繁荣、安全、稳定。
5、房地产业。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保持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完善房地产租赁管理等制度,推进房地产市场体系建设。细化落实住房保障政策,加快构筑面向广大市民百姓的住房保障和政策支持体系。推进中心城区旧住房综合改造,做好动拆迁工作。
6、旅游业。落实《上海市乡村旅游集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开通十条新郊区、新农村旅游线路。推进“汉堡一上海欧洲文化中心”项目的筹建工作。组织好“五一”黄金周旅游工作。
7、郊区“三个集中”。深化建设现代化新郊区、新农村调研。完成25万亩设施粮田建设,做好设施菜田建设前期工作,完成有机肥推广使用计划。开展为农综合服务站建设试点。启动农业科技入户工作。
8、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服务业和信息制造业重点领域加快发展。推进世博园区和市政重大工程信息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完成中心城区地面无线测控网布网并开展商业试运行。基本完成政务外网与区县网络的连接。启动居住证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地区电子政务原型试点。推进城市管理网格化建设。编制完成《上海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四、对内对外开放
l、浦东开发开放。落实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推进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浦东新区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聚焦张江”战略,加强产学研协同,完善创业投资机制,促进自主创新。深化“区港联动”试点,做好外高桥物流园区二期扩区及封关的各项准备工作。
2、外贸出口。大力推进出口品牌战略。完成《上海服务贸易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服务贸易试点工作。鼓励企业“走出去”,推动“波罗的海明珠”项目全面开工。
3、利用外资。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研发中心和专业服务机构落户上海。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本市研发项目。加快服务外包示范区建设。发布《上海市外商投资环境白皮书》。深入推进CEPA框架下的沪港经贸合作。
.4、国内合作。推进对口帮扶项目实施工作。参加第十届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等经贸活动。加强与长三角和长江流域地区的合作,继续推进长江“黄金水道”建设。
五、城市建设与管理
l、重大工程。加快推进洋山深水港区三期、虹桥综合交通枢纽、磁悬浮沪杭线以及轨道交通等重大工程的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上海铁路南站、洋山深水港区二期和越江工程等项目建设,确保按计划实现节点目标。加快推进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
2、城市规划管理。全面实施城市总体规划,深化优化各类专项规划,完善市域“1966”城镇体系规划。推进中心城“双增双减”,加强城市公共景观和公共空间的规划管理。
3、环保。推进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和相关前期工作。做好环保标志发放的后续管理和实施第二阶段措施的准备工作,加强对在用车辆达标排放的监测执法。落实吴泾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和扬尘污染控制等工作。加强郊区污水处理等相关政策研究。
4、交通。深化排堵保畅工作方案,切实做好交通运能保障工作。落实公交线网调整计划,细化公交优先框架方案。加快城市交通信息化建设,扩大交通信息联网。
5、能源。推进进口液化天然气(LNG)项目和LNG应急气源调峰站扩建的前期工作。加快本市煤炭储备基地建设。推进本市石油交易所试运行。继续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
6、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深化区县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推进3个基层应急管理单元建设试点。编制完成市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启动编制《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手册》探索建立“网格化、全覆盖”应急管理机制和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机制。
7、季节性工作。实施电力迎峰度夏方案。做好煤炭、成品油、燃气等供应工作。全面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六、世博会筹办
l、确定主要场馆建筑设计方案,推进世博园区动迁,做好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开工的前期工作。
2、组建展示策划的联合工作团队,编制中国馆与主体馆的展示方案。
3、推进国际招展和市场开发,加大对上海世博会的宣传力度。
4、做好世博债券第二期发行的前期准备工作。
七、社会发展
l、做好上海合作组织峰会的协助筹办工作。认真办好上海合作组织峰会成立五周年庆典晚会。切实做好峰会期间的社会稳定和各项安全工作。
2、教育。启动“十一五”21l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启动市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做好高等学校、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发展,加强公共实训基地资源整合。全面推进二期课改并完善各项制度。启动幼儿园建设工程。
3、卫生。编制第二轮《上海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出台《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市公共卫生应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建设,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推进郊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开展医疗资源纵向整合有关试点,加强医疗机构全行业监管。
4、文化。举办中俄互办国家年的文化交流活动。办好“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第九届上海国际电影节等文化活动。
5、体育。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体育大会。举办好世界男女沙滩排球等重要赛事。组织好中俄互办国家年的体育交流工作。推进2007年特殊奥运会筹备工作。
6、民政。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实事项目。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门式”建设。开展居委会、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研究制定五保供养实施细则。
7、监察。围绕轨道交通建设、世博会筹办、成片二级旧里以下的旧区改造等,开展效能监察工作。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推进浦东新区开展依法监察的试点工作。
8、稳定。积极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八、体制改革和市场体系建设
l、国资与国企改革。深化控股公司改革,推动华谊集团改制重组和电气集团集优股份公司香港上市等工作。继续推进国有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进一步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财税体制改革。研究部署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实施方案。实施税务登记集中管理办法,对新增各类企业严格按生产、经营地实行属地征管,切实防止户管无序流动。
3、社保改革。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新计发办法的相关政策。研究提升农保统筹层次,完善农保管理。研究完善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方案,研究解决本市城镇户籍高龄无保障老人的基本保障问题,制定解决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的具体方案。推进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扩覆工作。
4、“三医”联动改革。继续推进长宁、松江两区“三医”联动综合改革试点。加强医保管理,搞好医保和定点医药机构契约化管理。
5、政府职能转变。研究制定《公务员法》实施的配套政策,编制浦东新区聘任制公务员试点方案。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在部分领域率先推行网上行政审批。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工作的通知》,开展相关清理工作。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做好浦东新区第四轮审改工作,深化长宁、闵行区等单位的审改试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印发《200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起草《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办法》。
6、事业单位改革。出台国资管理、人员安置、公开招聘等配套政策。推动乡镇事业单位改革试点。
7、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编制《上海市2006—2008年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制定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产品使用及管理办法。开展《上海市企业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情况的评估检查。举办“信用长三角”国际论坛。
8、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整治虚假广告。整顿规范与治安相关的娱乐服务行业。完成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点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核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