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A-05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冯学等“关于加梯工程与消防生命通道矛盾冲突问题的建议” 2024-05-17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主动公开
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杨房管(2024)30号
对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
第A-05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冯学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第A-054号“关于加梯工程与消防生命通道矛盾冲突问题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房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有关规划公示审核方面
根据市规划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附属设施建设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区规资局无需办理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手续,仅开展加梯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公示,并在公示前对设计方案是否符合规划管理规定进行审核。
为改善居民生活和居住条件,在提升居民出行便利度的同时,更好保障小区居民生活安全,区规资局严格落实市规划资源局发布的关于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建筑方案设计工作的相关要求,以保证现有消防通道畅通为原则,指导建设单位根据可行性评估咨询报告中的消防有关结论优化方案,保障小区内部道路的车辆通行安全。
二、有关消防安全通道规定方面
加装电梯工程对原有的消防安全通道的通行造成影响,如因通道被堵塞或变窄,消防车无法通行,将会严重影响救援效率,甚至可能导致更大的损失。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7.1.1条: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m。
具体从辽源三村的实地情况看,该小区住宅楼的建筑高度均不大于27m,属于多层建筑。小区共有2个车道通行口,进口位于许昌路,出口位于打虎山路。目前已完成加装电梯工程的为37号、38号、39号和许昌路1487弄1号、17号。该小区仅在许昌路和打虎山路的小区出入口处标注消防车道标识,小区内部道路均无消防车道的标线标识,根据小区现有的车行标识路径,消防监督员开展现场测量,车行道的净宽度均大于4m。
区消防支队对小区加装电梯规范要求是:1、对于多层建筑的老旧居民小区,当小区周边的街区道路中心线的距离小于等于160米时,即可使用街区道路作为消防车道。当小区周边的街区道路的中心线的距离大于160米时,应结合小区内部道路情况合理设置进入小区内的消防车道,以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消防车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4m。2、根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道管理若干措施》(应急消[2019]334号),应对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道划设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并定期维护,确保鲜明显目。
三、有关加强参建方监管方面
《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要点(试行)》(沪建质安〔2021〕451 号)规定,各区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或属地街镇委托第三方专业单位,加大施工现场的日常检查和抽查,强化加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指导和服务。
根据杨浦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加装电梯项目以投资额划分部门管理职责,即投资额100万元以下项目(单台电梯加装)由加梯工程所在街道负责开竣工备案和工程安全质量监管;投资额100万元及以上项目(2台及以上电梯加装)由区建管委负责。为加强加梯参建方建设行为和工程实施过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区建管委对街道监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服务,进一步提高杨浦加梯工程整体管理水平。
非常感谢各位代表对居民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议,希望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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