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B01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业委会提质助推基层治理增效的建议(台盟杨浦区委)-合办牵头 2023-04-06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主动公开
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杨房管(2023)10 号
对区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第B016号提案的答复
台盟杨浦区委:
你们提出的B016号“关于加强业委会提质助推基层治理增效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业委会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概况
基层社会治理是社会治理体系中最基础的环节,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业主委员会作为社区群众自治组织,是社区治理的重要主体和平台,在社区治理中发挥出日益重要的作用。完善业主委员会建设是当前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社会共治共享,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也是衡量一个城市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作为上海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中心城区,杨浦区内常住人口多、老旧小区多,小区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下一步,区房管局将会同区委组织部和区地区办针对部分业委会工作不尽责、运作不透明、管理不规范等关系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在强化居民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提升业委会规范化建设,充分激发业委会桥梁作用上,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二、提案建议答复
(一)强化党组织在业委会建设中的核心作用
1、“人选+程序”把关机制。在业委会换届、筹建期间,聚焦人选、程序“两个关口”,着力把好业主代表推荐、业委会中党员比例和业委会主任人选“三个关键”,以及筹备组人选、业主代表推荐、业委会候选人产生、业委会选举“四个阶段”,注重推荐符合条件的居民区“两委”成员、老干部党员、楼组长等担任“主理人”,筑牢业委会工作的根基。
2、“行政+社会”动员机制。居民区党组织以“大总支”引领驱动,以“大睦邻”辐射融合,以“大联动”赋权扩能,实现行政管理力量和社会资源聚焦到居民区。对照“两新”党组织和驻区单位党组织提供的资源清单和项目清单,采取小区居民“点单”,社区“下单”,责任单位“接单”,开展“组团式”服务,促进互联互补互动。
3、“初任+种子”培训机制。针对新当选的业委会主任对该领域缺乏了解的客观情况,主管部门和所属街道加大对业委会成员的培训力度,启动业委会“种子计划”,建立后备人才库,通过政策法规学习、参观学习、工作交流,让“外行”转“内行”,为推进小区治理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区委组织部将会同相关单位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等共同参与的协同治理机制,最大程度把党的政治及组织优势转化为社区治理优势,推动物业管理工作从行业管理向基层治理转变,形成治理合力。一是实施党建引领,夯实组织阵地。社区党组织中存在原单位离退休的社会精英,发挥这部分党员同志的余热是实现社区善治的催化剂。将社区党员,特别是楼组长党员、在职党员志愿者、党员老干部整合起来,缔造一支坚强的党员带头人队伍,依托党组织的力量为业委会提供组织动力,重塑治理网格结构和行动话语权。二是完善激励机制,搭好赋能平台。持续探索“社区大管家”,由社工等专业人员协助业委会工作,类似于配置业委会专职秘书,尽可能降低业主参与业委会工作难度,以更好的完成决策工作而非困于日常琐事。通过提高参与待遇、完善保护机制、设置准入门槛等,为社区精英施展才华提供更好平台。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专业水平。提高业主竞选业委会的参选门槛,通过居民区党组织初步筛选,减少业委会参与者出现上任初期边做边学的窘境和试错成本。允许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开设与业委会工作相关的如工程、财务、法律、建筑、沟通、组织协调等相关技术和技能课程,培养业委会专职人员。四是调动业主参与性,培育公共精神。引导居民区党组织调动业主的参与意识,培养居民的公共精神,从而使团体成员更有合作性。积极宣传、推广社区活动,培育居民社区认同感。适应超大城市居民的工作方式、生活方式和社区形态,利用党群站点、睦邻中心等载体推动居民相见、相识、相融,建立互帮互助、信任共赢的邻里关系。五是健全调解机制,扩充自组织能量。对于业委会的委员来说,掌握正确的冲突调解方法,并把化解方法提升为基层治理的公约,这将大大改善社区的生活氛围。我们将进一步推动党组织领导下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对业主、居民、业委会委员、物业公司人员进行宣传教育、规劝疏导,通过小范围地缘性质建立起的互信共识机制,在平等协商、相互体谅的基础上避免纠纷,达成和解。
(二)强化各方在业委会建设中的支持作用
《杨浦区深化创新社会治理“十四五”规划》对“三驾马车”建设提出要求和路径,其中要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居委会为主导,居民为主体,居务监督机构、业委会、物业公司、驻区单位、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治理架构,健全基层社区协商民主协调联动机制,吸纳各相关利益主体及第三方,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协商,指导、协助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业主大会及业委会章程等自治规范的修订,确保自治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操作性。区地区办将继续遴选社区自治优秀案例,深入总结“十佳”睦邻项目的做法和经验,充分放大“十佳”睦邻项目评选的示范效应,以社区治理中间层研究为先导,探索形成社区睦邻中心3.0建设方案,着力将社区睦邻中心升级打造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治理共同体。同时,以“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为契机,抓紧《规划》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强化街道对业委会建设运行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街道对业主委员会进行日常指导和监督,在选举产生新一届业委会前,加强街道对候选人政治品行等进行审核,把好人员关,新上任的业委会成员需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增强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在日常开展工作中接受街道的指导。对于选举过程中的投票形式,业主大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自行约定。同时,依据《关于开展本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规范化运作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沪精推办联〔2020〕5号)街道或街道委托的第三方对成立满半年的业主委员会进行年度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和评价结果给每个参评的业主委员会出具书面意见建议书,并加强对欠规范的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培训。《杨浦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办法》明确,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业主委员会组建和换届选举的组织工作。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引导其以自治方式规范运作。对涉及大多数居民利益的物业管理事项,居民委员会有权督促业主委员会依法召开业主大会,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并形成决议。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居民委员会应当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业主讨论决策住宅小区公共管理事务,开展业主自治。下一步,区房管局将继续做好对街道的指导,并根据实际需求做好相应的培训工作,提高业主委员会的履职能力。
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3年 4 月 3 日
承办单位地址:长岭路115号 邮政编码:200093
承办人姓名:俞泓 联系电话:65135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