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浦区区本级电子政务项目通用类配置标准》的通知 2018-02-07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杨浦区区本级电子政务项目
通用类配置标准》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府办、区机管局、区发改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制订的《杨浦区区本级电子政务项目通用类配置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8年1月31日
杨浦区区本级电子政务项目通用类配置标准
为规范本区区级预算单位电子政务项目申报,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有关“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的精神和上海市有关文件要求,针对区级预算单位电子政务项目申报中所涉及的公共类、通用类和常规类内容,制定配置如下标准。
一、适用范围
(一)本标准适用于区级预算单位使用区级财政资金安排的电子政务项目,包括建设类项目和运维类项目。
1.建设类项目:含新建项目和升级改造项目,包括产品软件购置、应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保障、系统迁移、监理、测评、托管服务、数据服务等。
2.运维类项目:是指对已有电子政务系统进行运行维护的项目,包括已有信息系统软件、硬件正常使用所需的设备维护更新、软件维护、安全保障服务以及托管服务、数据服务等。
如项目有特殊需求的,由联席会议依照“一事一议”原则,进行单独审议。三级等保测评及整改费用不纳入项目建设费用,依等保整改需要另行计算。
投资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电子政务项目,参照此标准执行。
党群单位在开展涉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时参照此标准实施。
(二)本标准所指常规类、公共类和通用类内容分别是:
1.常规类:指建设类项目基本配置和其它费用(如咨询、监理等)标准,以及运维类项目中,常用设备和产品软件运维标准。
2.公共类:指预算单位建设的电子政务项目中,应与本市、本区规划建设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如网上政务大厅、法人库等)实现对接或配套建设的内容。
3.通用类:指预算单位建设的电子政务项目中,与业务工作联系不太密切,具有一定共性因素、适用范围较广的项目(如0A系统、门户网站、视频会议系统等)。
(三)本标准将按照“逐步更新、滚动发展”原则逐步补充完善,已纳入的配置标准,各预算单位应参照执行;未纳入本标准的,各预算单位可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指南要求,按照实际需要进行配置。
(四)本标准所列的费用标准供各预算单位申报项目参考。
二、基本原则
(一)立足实际需要
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应从预算单位实际业务需求出发,符合业务及信息技术发展趋势。
1.满足基本要求:建设类项目按照日常工作需要和使用频次确定基本的配置标准(硬件设备、产品软件、应用模块等),杜绝不符合工作实际的超标准配置。
2.遵循标准规范:有明确标准规范、建设指南和管理办法(如市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的电子政务项目,需要按照相应规定进行配置,并履行好相关报批程序。
3.符合发展趋势: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及市、区电子政务相关规划要求,建设内容需满足本单位业务发展形势,所采用技术应符合信息技术发展趋势。
(二)集约建设运维
充分利用市区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设施和资源,加强集约化、平台化建设和运维。
1.网络和机房集约化:应利用区电子政务云现有网络环境、科委灾备机房及公共机房、灾备等公共设施,如现有资源暂时不能保证使用需求的,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各单位依托专业机构提供的机房托管和云服务进行过渡,原则上除预算单位内部必要的网络机房和局域网外,不新增机房和网络建设。
2.安全和平台集约化:若市、区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应用平台(如数字证书、法人库、资源目录等)能满足业务需要的,预算单位可直接使用。必须自建的,应进行集约化建设和运维,避免在各项目分散、重复投资。
(三)条块需求兼顾
预算单位信息化建设除了满足本单位业务需要外,应综合考虑相关委办局以及街道镇共享需要。
1.市区资源共建共享:涉及市区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应用和资源共享类公共平台的(如法入库、资源目录、诚信平台、审批平台等),应按要求提供配套建设并实现对接,并按照信息共享相关要求,建立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机制。
2.服务渠道整合对接:网站系统应按照“上海杨浦”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政民互动、网上政务大厅等要求,完成配套建设并实现对接;政府数据开放类服务应依托区政务云数据共享与开放渠道;服务类移动应用可利用现有杨浦市民云、“上海杨浦”微信号对外提供服务;服务热线规模较小的(30坐席以下)应逐步并入12345服务热线,原则上不再新建服务热线。
3.支持横向数据利用:预算单位业务数据原则上应在区级层面集中共享;综合考虑条线业务部门和全区政府信息资源共享需要,本区产生的业务数据原则上均应落地供本区利用。
三、常规类配置标准
(一)项目建设基本配置标准
1.硬件设备:集约化建设硬件设备,按照访问量、数据量和安全级别确定基本配置标准,避免超标配置。
2.产品软件: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88号)的规定,可采用“政府统一采购软件目录”中的产品软件(软件清单每年更新)。
3.应用模块:按照日常工作需要确定基本功能要求,应用开发费用按人月估算,人月单价一般不超过2万元。
(二)项目其他费用配置标准
建设类项目其它费用可分为:
1.咨询(或设计)费
2.监理费
3.管理费
4.不可预见费
5.软件测评费
6.系统集成费
7.安全测评费
其中前5项费用(咨询费、监理费、管理费、不可预见费、软件测评费)总计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0%,系统集成费为软硬件(不含软件开发费)购置费的5%-8%,安全测评费用按建设投资规模的0.5%-2%预算。
(三)项目运维服务配置标准
1.新增费用配置标准
运维类项目中,涉及新增硬件设备、产品软件和应用模块开发的,参照上述“项目建设基本配置标准”执行。新增内容的费用(不含其它费用)原则上不超过原建设项目费用的8%。
*运维类项目中,涉及数据采集(购买)、通信服务及通信基础支撑(如光缆建设、租用、带宽租用、WiFi系统租用、物联网应用系统等)、IDC租用、机房建设等专项运维内容的,自2018年1月起,不再作为电子政务项目费用,各预算单位可参照上年度发生费用的账单或合同金额,以本单位业务费用名义申报。
2.常规运维配置标准
为保障系统软硬正常使用,常规运维工作标准配置如下:
(1)硬件设备维护标准
硬件设备维护包括日常运行维护、运行情况监控、故障处理(含故障零部件更换)及应急保障等,运行维护费用标准参考如下:
硬件设备维护费=硬件设备购置费×维护费率
根据硬件设备类型确定基本维护费率如下,随着使用年限增加,可根据设备更换配件等实际维护内容,适当调高维护费率。
A类维护费率≤4%,包括:核心层交换机、高端路由器、负载均衡器、小型机服务器、光盘塔(库)、磁带库、空调、门禁系统、发电机、光纤交换机、报警系统、环境监控系统、防静电地板、接收天线、防雷系统、机柜、综合布线及其它。
B类维护费率≤6%,包括:分布层交换机、接入层交换机、中端路由器、工作站、工控机、平板电脑、安全网闸、网关、加密机、磁盘阵列、磁带机、UPS、绘图仪、有线通信设备。
C类维护费率≤8%,包括PC服务器、刀片服务器、PC机、笔记本、打印机、扫描仪、无线通信设备、低端网络设备、RFID设备、条形码设备。
(2)安全设备维护标准
安全设备维护包括日常运行维护、内置软件更新升级等,其中日常运行维护费不超过“设备购置费×10%”,内置软件更新升级等根据维护内容确定费率。
(3)产品软件维护标准
产品软件维护包括日常运行维护、性能监控、产品正常升级等,运行维护费用标准参考如下:
产品软件维护费=产品软件购置费×维护费率
维护费率根据软件产品类型来确定,工具类软件≤5%,国产软件≤10%,其它产品软件根据维护内容确定费率。
(4)应用软件维护标准
应用软件维护包括日常运行维护、性能优化、数据管理、现守应用功能完善等,运行维护费用标准参考如下:
应用软件维护费=原软件开发费×维护系数
维护系数根据实际工作量估算,简单功能(指仅包含输入、输出、存储功能的模块)维护系数一般不超过7%,较复杂功能(指包含业务数据计算处理及综合查询功能的模块)不超过12%,非常复杂功能(指涉及业务数据的多重计算处理、实时处理及分析功能的模块)不超过20%。
四、公共类配置标准
(一)基础数据库相关项目
我区人口库、法人库、地理信息库等基础数据库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建设使用,各预算单位建设应用系统需共享有关数据的,可以向主管单位申请接入基础数据库,接收政务数据或向基础数据库提供政务数据。
各基础数据库接入管理办法,由主管单位依照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未来如新建基础数据库管理参照此模式实施。
各接入单位应具备政务外网接入线路,按照政务外网建设要求,配备必要的网络安全接入设备。并按照相关接入规范要求,配备前置服务器和桌面加密机,根据共享需要开发本单位前置系统,前置系统建设根据实际功能确定人月数及费用。
(二)数据灾备相关项目
区数据灾备硬件服务由区科委统筹负责,各预算单位建设应用系统需应用数据灾备硬件的,应向区科委申请调用资源,区科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硬件资源。
(三)政务云平台相关项目
区级政务云建设由区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区行政服务事务中心)负责建设管理,各预算单位建设应用系统需使用政务云软硬件资源的,应向区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区行政服务事务中心)申请调用资源,区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区行政服务事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政务云资源。
(四)网上政务大厅相关项目
预算单位审批系统应通过数据对接方式,将审批事项统一接入区网上政务大厅,建立全区统一的网上政务“单一窗口”,对外实现审批事项的一口办理、一码查询、一站反馈、亲民提醒、公众监督,对内实现数据的实时交换和信息共享。单部门审批事项上网分为“统一入口模式”、“部门入口模式”、“窗口申请模式”三种接入模式,预算单位审批系统建设根据需要确定接入模式,并按照《单部门审批事项上网建设规范》和《单部门审批事项上网建设技术标准》,完成系统建设并实现对接。
五、通用类配置标准
(一)OA系统配置标准
预算单位自建OA系统的,规模分为小型、中型、大型,参考配置标准如下:
1.小型OA系统
以办公文件为核心,提高个体的工作效率。提供邮件、发文管理、收文管理、归档公文管理、图书资料管理和考勤管理等基本的无纸化办公、文档电子化的服务功能。参考配置标准如下:
☆ PC服务器(1台,按访问量确定配置或选用虚拟服务器)
☆ 系统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尽量使用政府统一采购软件)
☆ 应用中间件(按照开发技术和访问量确定配置)
☆ 应用开发工作量(≤5人月)
小型OA系统投资费用≤25万元。
2.中型0A系统
以流程管理为核心,提升机关的整体办事效率,提供公文流转、流程审批、会议管理、车辆管理、费用管理等以工作流为中心的服务功能。参考配置标准如下:
☆ PC服务器(2台,按访问量确定配置或选用虚拟服务器)
☆ 磁盘阵列(可选,按照数据量确定配置)
☆ 系统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尽量使用政府统一采购软件)
☆ 应用中间件(按照开发技术和访问量确定配置)
☆ 应用开发工作量(≤15人月)
中型0A系统投资费用≤75万元。
3.大型0A系统
持续优化工作流程的同时,以整合资源、提供知识管理为核心,使个体在需要时获得合适的知识和资源,全面提升执行力,提高工作质量。提供知识管理、协同工作、实时沟通、个性化门户等服务功能。参考配置标准如下:
☆ PC服务器(3台,按访问量确定配置或选用虚拟服务器)
☆ 磁盘阵列(可选,按照数据量确定配置)
☆ 系统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尽量使用政府统一采购软件)
☆ 应用中间件(按照开发技术和访问量确定配置)
☆ 应用开发工作量(≤40人月)
大型OA系统投资费用≤160万元。
以上OA系统建设相关参考费用不含等级保护测评经费及安全整改相关费用。
(二)视频会议配置标准
视频会议系统按接入点分小型、中型、大型,配置标准如下(下列配置仅包含视频会议系统直接相关产品,其余产品如网络、布线、会场装修等根据需要另行配置):
1.小型系统
指接入点小于10个,重要性、画质要求一般,数据流量不大(6M带宽)的视频会议系统。参考配置标准如下:
☆ 视频会议终端≤10
☆ 多点控制器1个
☆ 主会场音视频设备1套(含显示器、投影仪、音频功放、
数字音频处理器、视频矩阵等)
小型会议系统投资费用≤50万元。
2.中型系统
接入点大于10个小于30个,重要性、画质要求要求较高,数据流量较大(10M带宽)的视频会议系统。参考配置标准如下:
☆ 视频会议终端≤30
☆ 多点控制器1个
☆ 主会场音视频设备1套
☆ PC服务器(含系统软件)1套
中型会议系统投资费用≤165万元。
3.大型系统
接入点大于30个,重要性、画质要求、实时性要求较高,数据流量很大(lOOM带宽)的视频会议系统。参考配置标准如下:
☆ 视频会议终端≥30
☆ 多点控制器≤2
☆ 主会场音视频设备1套
☆ 硬盘录像机1个
☆ PC服务器1台(含系统软件)
☆ 磁盘阵列(根据需要配置)
大型会议系统根据终端数确定投资费用。
以上视频会议建设相关参考费用不含涉密会议系统。
(三)门户网站配置标准
原则上区级政府网站由区政府门户网站群统一建设管理,网站建设应突出本区工作重点和特色服务,按照“中国上海”网站要求完成配套建设并实现对接,根据《上海市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指南(试行)》等要求做好必要的安全保障。各级门户网站按服务内容,可分为小型网站、中型网站、大型网站,配置标准如下:
1.小型网站
提供基本信息服务,包括“首页、信息公开、新闻动态、网上投诉(建议、举报)、网上办事(办事指南、表格及文件下载)”等服务内容。参考配置标准如下:
☆ PC服手器(1台,按访问量确定配置或选用虚拟服务器)
☆ 安全设备(防火墙等必要安全设施)
☆ 系统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尽量使用政府统一采助软件)
☆ 应用中间件(按照开发技术和访问量确定配置)
☆ 应用开发工作量(≤7.5人月)
小型网站系统投资费用≤30万元。
2.中型网站
提供基本信息和政民互动服务,包括“首页、信息公开、新闻动态、网上办事(办事指南、表格及文件下载、在线中报、办事结果反馈)、网上投诉(建议、举报)功能、短信功能、站内搜索”等服务内容。参考配置标准如下:
☆ PC服务器(2台,按访问量确定配置或选用虚拟服务器)
☆ 磁盘阵列(可选,按照数据量确定配置)
☆ 安全设备(防火墙等必要安全设施)
☆ 系统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尽量使用政府统一采购软件)
☆ 应用中间件(按照开发技术和访问量确定配置)
☆ 应用开发工作量(≤15人月)
中型网站系统投资费用≤90万元。
3.大型网站
提供基本信息和政民互动服务,包括“首页、信息公开、新闻动态、网上办事(办事指南、表格及文件下载、在线申报、办事结果反馈、办事状态查询)、网上投诉(建议、举报)、邮件服务功能、短信功能、站内搜索、网站视频、综合的业务应用系统”等服务内容。参考配置标准如下:
☆ PC服务器(3台,按访问量确定配置或选用虚拟服务器)
☆ 磁盘阵列(可选,按照数据量确定配置)
☆ 安全设备(防火墙等必要安全设施)
☆ 系统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尽量使用政府统一采购软件)
☆ 应用中间件(按照开发技术和访问量确定配置)
☆ 应用开发工作量(≤25人月)
大型网站系统投资费用≤140万元。
以上网站建设相关参考费用不含等级保护测评经费及安全整改相关费用。
(四)机房配置标准
涉密机房按保密主管部门要求建设,非涉密机房各预算单位充分利用区公共机房,除涉密及不适合上云的相关应用外,其他硬件需求统一报政务云主管部门统一分配,除单位内部必要的网络机房外,原则上不新增机房建设。
非涉密网络机房基本配置内容包括:机房装修、电气系统、空调系统、门禁系统、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等。网络机房按网络规模确定配置标准。
1.小型机房
机房装修面积20m2。机房简单装修,电气系统、门禁系统、监控系统、消防系统使用简单配置,空调系统可采用家用空调。
小型机房投资规模≤30万元。
2.中型机房
机房装修面积在20m2≤x≤100m2。采用正规机房装修,电气系统配置较齐全,空调系统可采用精密空调,门禁系统可采用电锁或卡片式,监控系统安装较完善,消防系统配置较齐全。
中型机房投资规模:30万元≤项目规模≤100万元。
3.大型机房
机房装修面积在100m2<x≤300m2。采用正规机房装修,电气系统配置较齐全,空调系统可采用精密空调,门禁系统可采用电锁或卡片式,监控系统安装较完善,消防系统配置齐全。
大型机房投资规模:100万元≤项目规模≤240万元。
以上机房建设相关参考费用不含等级保护对机房提出的物理环境整改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