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街面环境秩序执法整治工作方案 2019-03-26

2019年街面环境秩序执法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以及《上海市街面环境秩序执法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沪城管联〔20171),根据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开展2019年街面环境秩序执法整治行动的通知》(沪城管执〔20191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本年度相关执法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全国文明城区、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和“美丽家园”“美丽街区”建设工作,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在巩固前两年执法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深入梳理排查街面环境秩序存在的问题隐患和短板弱项,以更加精确化的施策、精准化的执法、精细化的管控,全面推进2019年第三批66条道路执法整治工作(任务计划表详见附件),积极创建市级执法整治示范道路,有效消除“违法搭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占道设摊、占道堆物、跨门经营、乱张贴乱散发”等街面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完成街面环境秩序执法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实现“脏乱差区域基本消除、城市环境面貌有效改善、市民群众满意度稳步提高”的目标。

二、整治重点

依据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聚焦“五类”街面突出违法违规现象:

1、依法查处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电子显示屏、店招店牌、空调外机、霓虹灯、标牌、灯箱、非法道路指示牌等违法违规行为。

2、依法查处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破墙开店破坏房屋外貌、“居改非”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等规划和物业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

3、依法查处擅自占道设置彩票亭、书报亭、售货亭、饮水机,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

4、依法查处擅自迁移、砍伐树木,擅自占用公共绿地,以及损坏绿化设施等绿化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

5、依法查处占道设摊、跨门经营、占道堆物、占道洗车、乱悬挂横幅标语、乱散发乱张贴非法小广告、乱倒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实施步骤

执法整治行动贯彻全年,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筹划准备阶段(1-3月)。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细化制定执法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确定创建“街面环境秩序整治示范道路”名单,制定具体推进实施方案;深入排查今年重点推进整治的66条、56公里道路环境秩序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问题清单,精准锁定执法整治对象;对照问题清单,逐项制定具体整治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请各中队于315日前将实施方案、问题清单、示范道路创建名单报送至区局执法协调科。

(二)推进实施阶段(4-10月)。积极开展示范道路创建活动,健全完善常态长效执法管控机制,提升城区环境品质,树立执法整治标杆;对照问题清单,采取挂图作战、销项管理方式,逐一开展拔点整治,清除环境秩序乱象;结合城管执法局长接热线、夏令热线专项行动等活动,推进治理城市管理难题顽症;落实“五定”(定人、定时、定点、定岗、定责)措施,综合运用队员固守、视频巡逻、机动巡查等多种方式加强日常执法巡查管控,防止违法违规现象“回潮”。借市局街面环境秩序执法整治现场推进会时机,总结推广街面环境治理经验和做法。

(三)评估考核阶段(11-12月)。综合第三方测评、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日常执法检查、舆情监测等情况,对街面环境秩序执法整治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照2019年街面环境秩序整治示范道路评分标准,组织开展“环境秩序整治示范道路”遴选推荐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严密组织。开展街面环境秩序执法整治行动,是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维护整洁靓丽城市形象的具体措施。各科室、中队要高度重视,按照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工作要求,加大组织领导力度,落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圆满完成执法整治任务。

(二)综合施策,有序推进。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执法整治,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于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当事人,除依法处罚外,还应采取录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不动产注记等方式实施惩戒;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破坏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要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积极协调好电视、报纸、电台等主流媒体,运用好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站等新媒体,借助好“7.15”公众开放日、城管执法局长接热线、夏令热线专项行动等平台,加强社会宣传,增进交流互动,凝聚思想共识,营造执法整治良好氛围,

(三)发展联动,提升合力。各中队要依托街镇平台,会同绿化市容、市场监管、建设等部门,建立沿街店铺管理信息数据库,健全完善联勤联动机制,推进难题顽症治理,促进沿街店铺商家“门前三包”责任制度的落实;密切与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联系,提高社会共治共管能力。要建立结合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适时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好结合部执法监管薄弱等问题。

(四)加强督导,严格考核。除了市局、区局两级督察部门每月至少1次的专项督查外,还将组织专项督导,督促各科室、中队积极依法履职。同时,区局还将本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列入2019年目标考核范畴,综合第三方测评、督察督导、舆情监测等情况,作为考核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