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03-04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区政府法制办的指导帮助下,围绕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双创示范基地建设这一主线,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截至年底,本局持有有效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16人;全年共依法作出行政审批3131件,其中:行政许可2257件,非行政许可审批874件;未作出行政处罚;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要工作

(一)完善权力运行机制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区法制办的要求,对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备案审查制度。二是不断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经区人大批准的区本级预决算,政府预决算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着力做好本区部门预决算公开的组织和业务指导工作,决算公开的部门范围扩大到除涉密单位外的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和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明确资金用途及支持方式、项目申报与审批流程、部门职责及信息公开要求等。

(二)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改革

一是推进本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审核、资金拨付以及《杨浦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的跟踪管理,年初安排预算2.45亿元,共支持191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根据市财政局工作部署,选定9个试点项目纳入本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平台试运行。二是加强审批事中事后综合监管,按照区审改办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机构执业活动,制定《杨浦区代理记账机构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实施办法》,并将该监管事项纳入本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三是以会计事务受理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门式受理、一门式发证”;完成会计从业资格等行政审批及办事窗口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

(三)提升行政监督实效

一是强化财政监督和规范会计管理。根据财政部和市财政局工作部署,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收据使用管理专项检查、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加强对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本区21项中央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联动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预算部门和单位落实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开展会计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年报审计情况监督检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二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加强支出情况统计分析和跟踪监管,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三是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做好2015年度区级财政执行情况审计及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工作。

(四)开展政府效能评估

一是加强财政支出执行管理。根据本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2016年具体任务清单》,积极对接预算单位,梳理项目预算资金安排情况及后续资金需求,保障重点项目推进;制定加快本区部门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的操作细则,切实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范围,按要求将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纳入需编制绩效目标的范围;拓展绩效后评价重点项目内容,首次选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创业平台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结合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试点对财政资金重点扶持的两个项目开展绩效调研;落实2015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和绩效评价报告的公开工作。三是做好“12345”市民热线等公共服务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加强过程管理,确保群众提出的问题得到及时、满意的答复。

(五)推进行政权力标准化建设

一是按照区编办的统一部署,落实本局行政权力目录管理,完成业务手册制订、办事指南依法公开等工作。二是推进行政权力电子化、信息化,对接市级财政业务系统,建立、调整、升级和改造本区财政业务系统,如建立中间库管理系统、完善国库单一账户系统功能模块等。三是配合区有关部门,将本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审批”(事项代码5157)、“财政贴息项目审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贷款财政贴息”(事项代码5158)两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区级网上政务大厅标准化服务平台。

(六)深化部门基础管理

一是大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根据财政部、市财政局文件要求,结合本区事业单位年报审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进一步了解区属事业单位内控建立情况,并主动走访多家行政事业单位,上门指导和了解内控建设情况;积极开展财政部组织的内控基础性评价工作,结合2017年预算编制业务培训,详细讲解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时间节点、工作方法、填报说明、总结报告等内容;完成本局内部控制制度初稿的编制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本区公务卡使用考核管理和问责制度,督促各部门进一步压缩现金支出规模。三是落实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完成全区373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做好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日常处置、批复等工作。

三、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预算法》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等方面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本区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法制教育与业务工作的结合还有待进一步深化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结合《预算法》的贯彻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准确性、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均衡性、预算监督的严肃性和有效性、预算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指导和督促各部门采取加快预算批复、做好项目储备、减少总预算待编项目、加快项目预算资金拨付等措施,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

二是提高财政运行透明度。完善以预决算公开为重点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着力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加强对预算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督促;加大预算绩效评价、政府购买服务等领域的公开力度。

三是加强财政管理制度建设。落实公务卡管理制度,强化本区《进一步完善公务卡制度 切实减少现金使用的实施意见》《公务卡制度执行和现金使用情况考核问责暂行办法》等制度落实;修订完善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制度,加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力度。

四是做好财政法制培训和宣传普及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工作相结合,与贯彻落实《预算法》、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相结合,着力加强财政法制教育培训,尤其是新上岗财政干部的行政执法培训,切实提高财政干部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