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办关于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2016-10-18
各委办局,街道镇,集团公司,有关单位:
为了深刻吸取“7.19”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确保区域内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保证全区安全生产平稳受控,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近期事故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指示,区安委办及时下发了《区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7.19”事故教训全面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和街道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了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有关部门和街道镇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加大监管力度,深入排查治理,及时报送检查信息和分析总结相关情况,并研究解决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区安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紧急会议精神,按照《区安委办关于杨浦区18街坊配套项目工地“7.19”较大死亡事故的通报》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类专项检查,共开展安全生产检查74家次,出动检查人员282人次,发现安全生产隐患55处,发出文书25份,立案查处9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罚款金额10余万元;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及时印发了《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夏季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等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执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共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32家,对58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安全监察,发现安全隐患29处,开具监察指令书6份。
各街道镇也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在本辖区内开展了全面、彻底的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五角场镇扎实开展虬江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认真落实“五违四必”整治工作精神,严格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查处一起非法存储危险化学品案件,拆除6万平方米的违章建筑;新江湾城街道联合属地公安派出所,督促并落实了三门路330号和政青路100号近1400平方米的违章建筑拆除;江浦路街道对辖区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废品回收站予以取缔,并协调相关单位负责人将违法违规企业停业关闭。
各区属集团公司也在集团和所属单位的行业领域内积极开展了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杨浦城投集团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有针对性的对本集团和所属单位所承担的在建工地、征收基地、园林和市政设施等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严密排查整治,及时消除事故安全隐患。
然而,近期我区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例如,10月4日,上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在上海某学校足球场改造工程工地吊装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起重伤害死亡事故; 10月7日,平凉路近渭南路,上海某通讯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在登高排查公司光缆的过程中,从高约3米的树上摔落到地面,发生一起高处坠落重伤事故,等等多起事故。
这些事故多数发生在小工程、小项目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在施工前缺少必要的岗前安全培训教育,生产经营单位又未安排必要的安全管理力量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最终导致事故发生。针对小工程、小项目事故易发的特点,区安监局也着重对本区小工程、小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8月18日,在对杨浦区某小区房屋维修工程的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发现施工人员在临边登高作业时,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8月29日,在对逸仙路某酒店内装修工程项目检查过程中,发现施工人员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缺失;10月11日,在对2016年“全国双创活动周”上海市分会场会场布置工程的检查中,发现施工人员在离地约10米高处悬挂作业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和保险绳。区安监局依法对上述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理。
二、主要原因分析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薄弱,部分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上不够重视,未能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的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力量薄弱,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作业人员的习惯性违章违规行为未能及时制止;有些企业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流于形式,有些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能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是小工程、小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措施尚未落到实处。部分小工程、小项目的施工单位用人不规范,施工现场存在临时用电乱拉乱接,作业人员无证从事特种作业,施工人员存在未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登高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等习惯性违章违规作业行为。
三是行业、属地安全生产监管尚未落实到位。行业监管部门对本行业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检查频次不足,督促、指导各街镇履行小型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的力度不够;部分街道镇小型项目的管理部门职责不明确,对本辖区内小工程、小项目情况掌握不充分,对小工程、小项目、重大活动等工程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小工程、小项目、重大活动等施工现场时常出现安全监管盲区、空白点的现象。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当前,离2017年元旦还有2个多月,而这2个多月也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易发期。企业大多正在冲刺完成全年生产目标、在建工程也正处于“赶进度、抢工期”阶段,容易产生精力分散、思想松懈、安全责任不落实的情况出现。为了减少和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平稳受控,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面开展高危、较大危险行业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生产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区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杨安委办﹝2016﹞18号)和《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排查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通知》(杨安委办﹝2016﹞23号)的要求,重点检查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等特殊作业环节,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切实做到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和整改措施“五到位”,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杜绝“三违”现象,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大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力度,严格执法检查、强调事先预防、源头管控,以铁的纪律、铁的手腕、铁的面孔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高压态势,按照“四个一律”的执法措施要求,严格执法、严肃问责。
(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和本区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加大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力度,持续加强本区城市安全“六项保障能力建设”,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区建管委要加强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同时要加强小工程、小项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尽快帮助指导和督促街道镇落实小工程、小项目属地化监管责任;区教育局要进一步督促学校等教育机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别要加强学校聘用物业公司和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学校落实好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任;区房管局要进一步加强本区房屋修缮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督促承包单位落实安全职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施工现场违法违规作业行为;区绿化市容局要加强景观灯光、户外广告设施和户外招牌设置等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区民防办要加强本区民防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民防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五)各街道镇要强化属地监管意识,加大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力度,特别要根据区建管委印发的《进一步加强杨浦区限额以下小型建筑安全生产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强本辖区内小项目、小装潢、小维修等“三小工程”的日常检查,扩大安全检查覆盖面,提高“管事率、发现率、整改率”,及时消除安全生产监管盲区和空白点。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上海市杨浦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