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浦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指引的实施意见 2019-10-21

关于杨浦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指引

的实施意见

 

各街道社服办:

    根据市民政局等4部门联合发文的《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原则

  (一)政府主导,衔接互补。坚持政府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为补充,实现政府救助与社会力量参与紧密衔接,做到资源互补、项目互补、方式互补,实现协调配合、良性互动、有效对接。

(二)急难优先,精准帮扶。引导社会力量将生活特困、遭受急难、因病致贫等重点对象放在首位,立足自身专业特点和独特优势,优先救助政府现有救助资源和救助政策无法覆盖以及政府救助后仍未摆脱困境的人员。

(三)支持引导,规范参与。通过政策激励、资金投入、宣传引导、搭建平台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强化政策培训、业务指导、协调服务、监督管理,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社会救助。

二、主要内容

  (一)参与开展救助帮扶活动。企事业单位可以通过捐赠款物、支持志愿服务、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救助活动。社会组织可以围绕困难群众需求,发挥自身优势,为救助对象提供专业化服务。广大社会成员可以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形式参与救助帮扶活动。 

(二)参与各项救助延伸服务。一是开展社会融入服务。帮助救助对象调节家庭和社会关系,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更好地融入社会。二是开展能力提升服务。帮助救助对象转变思想观念,发掘自身潜能,学习谋生技能,发展生计项目,消除救助依赖,真正做到“助人自助”。三是开展其它心理疏导服务。帮助救助对象抚慰消极情绪、缓解心理压力、矫正不良行为、改变负面看法,树立和培养积极乐观的心态。五是开展资源对接服务。帮助救助对象对接生活、就学、就业、就医等方面的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组织其他专业力量和志愿者为救助对象提供服务,最大限度地弥补政府资源的不足,缓解群众遭遇的困难。

  (三)参与社会救助转介服务。对有社会工作服务需求的救助对象,依程序转介给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工者,由他们根据救助对象实际情况分类提供综合性或专门化服务,使救助对象的需求得到全面有效回应。

三、保障措施

(一)预警发现机制。依托社区居委会和志愿者力量,定期开展入户调查,主动发现“救急难”对象;设立社会救助电话,畅通救助渠道,收集群众各类急难的信息并上报。联合社会组织的力量开展综合帮扶工作,立足于“一户家庭、一则故事、一个计划、一缕阳光”的帮扶理念,由服务社设在各街道、镇的爱心工作室社工通过深入社区发现、居民直接求助、社区居委转告、救助所转介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困难家庭。并从人性化、专业化角度出发,深入家庭调查评估困难情况,制定个性化帮扶计划,经帮扶申请、评议、审批、帮扶金发放及回访等环节实施帮扶。通过个案帮扶,有效缓解了困难家庭的急、难、愁问题,减轻了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

    (二)需求评估。引导社会力量开展救助上门探访、节日慰问、小组评议等工作,通过调查评估、需求分析、社区走访等工作,使救助对象需求得到客观评估和及时响应。探索建立需求发现和评估机制,全面了解和掌握贫困家庭经济、健康、家庭功能等方面的信息,使贫困对象的社会救助需求得到准确、全面、科学的判定,以便实现精准救助。对“急难”对象进行回访,确认其得到有效帮扶,同时进一步了解困难群众需求。

(三)资源对接。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渠道和机制,主动发布救助项目、需求信息,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创造条件、提供便利。进一步完善各类政策衔接和相关资金渠道,形成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参与社会救助的格局,将社会救助需求和社会救助资源精准对接,发挥社会组织的专业性,将救助对象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指导社会救助工作,发挥桥梁作用,把社会资源和政府资源实行有效的对接。

(四)信息发布。发挥民间自治组织的作用,依托居委会的力量,将社会救助信息及时在居委宣传栏发布,做好社会救助对象名单公示。做好居委干部培训,会同居委会开展社会救助条例政策宣传活动,帮助居民及时知晓社会救助政策,为有需求的居民答疑解惑。

(五)服务转介。结合居民困难情况,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中的专业化,服务困难群众。在需求评估的基础上,为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并构建社区照及支持系统,促进社会救助对象及其家庭内在功能的改善。根据贫困家庭需求和社区实际情况研发实施各类救助服务项目,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组织资源参与社会救助。

(六)监督管理。加强监督管理。对购买服务项目的综合成效进行客观评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反馈应用。加强督导,引导社会力量自觉接受监管,树立质量管理意识,保障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不断提升参与和承接社会救助服务的能力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引导。把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作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与社会组织的沟通协调,形成多元参与、相互协作、合力推动格局。统筹购买服务中的各类问题,稳步推进社会救助工作精准高效、规范有序的开展。

(二)注重专业。对社区工作人员、救助管理和服务机构人员开展社会工作培训,强化其业务能力及专业素养,为救助对象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营造氛围,加强宣传。依托各类媒体和社会救助宣传载体,对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的经验做法、优秀事迹进行宣传,加大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专业理念、知识与方法的宣传普及力度,提升社区居民对社会力量的认同感,积极营造关心、理解、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的社会氛围。 

 

附件:杨浦区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主管社会组织名单                                    

 

 

杨浦区民政局

                                                           2019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