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杨浦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2
一、总体情况
区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根据《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推进、落实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上海杨浦——教育局专栏”展现杨浦教育风貌,推动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全年共制发公文类信息87条,主动公开80条,主动公开率达92%。制作并发布《杨浦区义务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4件规范性文件及其政策解读。
2.聚集重点领域内容公开。按要求公开义务教育阶段相关招生考试信息,对学前、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对口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招生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开。按区财政要求,及时发布2020年部门及“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部门及“三公”经费决算,“教育附加费专项资金”以及中小幼代办服务性收费信息,不断提高经费管理透明度。及时更新公开权责清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公开要求。根据市教委政务公开要求,做好教育督导、人才管理、教育统计等内容公开。主动公开本年度两会办理工作总结以及具体建议提案答复38件。
3.及时回应政策解读。切实执行《上海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健全工作机制,将政策解读纳入文件审签过程,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共发布相关政策解读13条。其中配合《2020年学前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实施意见》、《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杨浦区教育局学校集体活动用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出台解读11条,回应市民关注的热点教育问题发布了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等解读2条。
4.完善“一网通办”办事指南。根据《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工作方案》以及区专项工作安排,按照统一编制标准修订办事指南,市区两级按权限分别完善事项基本信息、申请材料、流程环节、表格样张等内容。全面认领市定公共服务事项24条,自行梳理便于公众办事获取的区管服务,如本区中小幼、托育机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等查询,终身教育、网上公益学堂学习资源获取等共13条。针对部分不具备相关资质却违规举办托育服务的机构,上海杨浦官网教育专栏在“公共服务”栏目公布托育机构白名单,提供托育机构查询,帮助社会公众获取杨浦区早教服务信息,提高社会公众辨识能力与风险防范意识。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依法办理信息公开申请答复。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0件,结转上年度申请1件,依法办结20件。申请涉及小学入学信息、学额使用、考试成绩情况、政协提案答复、学校招生相关信息等方面内容。为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效能,在办理过程中主动联系申请人,确认申请内容,对不能公开或无法公开事项作详细说明,引导当事人获取所需要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机关公文管理制度,通过电子政务平台规范制发各类公文,并在拟制公文式同时严格把关信息公开属性审查,明确公开属性,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定期按时向区档案局报送备案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充分运用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录入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案件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信息的电子化管理和归档。
(四)平台建设方面
1.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建设。全面梳理做好全领域以及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编制,在“教育局专栏”根据标准化目录完善栏目设置,在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专栏公开目录并完成查询链接,将目录梳理成果落实落地。
2.深化网站平台交流互动。在“教育局专栏”开设“网上征求意见”“网上调查”等互动栏目。2020年针对《新时代杨浦区教师师德规范(征求意见稿)》《杨浦区教师职业规范禁止性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制定进行网上意见征集活动,共收到64条意见,对相关修改意见进行分析和吸收。对“节约粮食”和“垃圾分类”两方面进行网络问卷调查,对征集意见与问卷调查结果及时反馈。对于网上咨询、网上信访等问答类信息,健全内部协作机制、回复办理机制,做到及时答复,2020年共办理网上咨询、信访类信息439件。
3.利用微博微信及时发布。2020年微博微信推送教育权威信息627条,回应招生入学、防疫信息等社会热点108条,发布反映杨浦教育特色的推文124篇。
(五)监督保障方面
建立“主要领导亲管,牵头科室抓总,责任科室落实”的工作推进体系,根据市教委和区政府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整体部署全年工作计划和落实节点,明确责任科室单位,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指导。同时,以市、区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建设考核为契机,逐一对照落实,深入思考改进工作不足,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9 |
0 |
100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8 |
22 |
47220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6 |
0 |
0 |
行政强制 |
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8(5个品目) |
836760.78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主动撤回)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七)总计 |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教育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工作整体得到较好的落实,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系统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专栏建设还不成熟;三是网站政民互动栏目运用有待深化。
下一阶段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上述不足: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运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指导,牵头和落实环节加紧配合,形成完善的工作流程运作。二是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建设,动态梳理调整目录,优化网站内容和栏目调整。三是结合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社会热点关注、宣传学习等工作,规划栏目内容侧重,丰富呈现形式,提高内容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为加强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参与感和监督力,区教育局开展不同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水平。在区“政府开放周”举办“舌尖上的安全——校园‘明厨亮灶’”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代表观摩学校食堂日常操作管理,让社会公众更直观了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邀请基层单位公众代表参与局长办公会,参加《杨浦区教育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编制议题的讨论,认真听取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
2.疫情期间,“上海杨浦教育”微信公众号持续传递杨浦学校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学生家长健康安全的宅家生活,推送丰富多样的宅家学习包,助力全体师生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