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考试加分照顾的身份认定服务 2009-08-31
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考试
加分照顾的身份认定服务
办理机构:杨浦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办理地址:江浦路1515号(统战大楼)407室
联系电话:65151408
办理时间:每周一、三、五上午9:00-11:00
申办对象:
具有本区户籍的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办理内容:
1、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本市具有户籍的子女身份证明由青年(子女)户籍所在地区侨办出具;
3、外省市归侨在本市具有户籍的子女身份证明由市政府侨办出具;
4、材料齐备、条件符合,当日出具证明。
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本人的归侨证或父(母)的归侨证
2、申请人本人和父(母)的关系公证或证明;
3、申请人父母在国外定居的有效证件及中文翻译件;
4、申办人本人的户籍证明、学生证等。
办理程序:
具有本区户籍的“三侨生”在本市报考大专院校或中等专业学校、高中,向户籍所在地区侨办进行咨询,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区侨办审核后,出具“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考试加分照顾的身份证明”。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1990年9月7日,2000年10月31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1993年7月19日);
3、国务院侨办印发《关于华侨、归侨、华侨学生、归侨学生、侨眷等身份解释(试行)的通知》(国侨发[1984]2号);
4、国务院侨办关于确认归国华侨身份的复函([92]侨内字第019号);
5、国务院侨办关于印发《关于对华侨定义中“定居”的解释(试行)》的通知(侨政发[2005]203号);
6、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1992年11月27日,1999年7月12日修订)。
以上服务免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