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考试加分照顾的身份认定服务 2009-08-31

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考试

加分照顾的身份认定服务

 

办理机构:杨浦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办理地址:江浦路1515号(统战大楼)407

联系电话:65151408

办理时间:每周一、三、五上午9:00-11:00

申办对象:

具有本区户籍的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办理内容:

  1、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本市具有户籍的子女身份证明由青年(子女)户籍所在地区侨办出具;

  3、外省市归侨在本市具有户籍的子女身份证明由市政府侨办出具;

  4、材料齐备、条件符合,当日出具证明。

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本人的归侨证或父(母)的归侨证

  2、申请人本人和父(母)的关系公证或证明;

  3、申请人父母在国外定居的有效证件及中文翻译件;

  4、申办人本人的户籍证明、学生证等。

办理程序:

具有本区户籍的“三侨生”在本市报考大专院校或中等专业学校、高中,向户籍所在地区侨办进行咨询,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区侨办审核后,出具“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考试加分照顾的身份证明”。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199097日,20001031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1993719日);

  3、国务院侨办印发《关于华侨、归侨、华侨学生、归侨学生、侨眷等身份解释(试行)的通知》(国侨发[1984]2号);

  4、国务院侨办关于确认归国华侨身份的复函([92]侨内字第019号);

  5、国务院侨办关于印发《关于对华侨定义中“定居”的解释(试行)》的通知(侨政发[2005]203号);

  6、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19921127日,1999712日修订)。

   以上服务免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