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江浦社区R-09地块(大桥街道115街坊)项目生产安全事故行业调查报告 2021-08-19
杨建委﹝2021﹞88号
杨浦区江浦社区R-09地块(大桥街道115街坊)项目生产安全事故行业调查报告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6日,杨浦区江浦社区R-09地块(大桥街道115街坊)项目发生了塔吊在维保过程中倾覆、导致一名塔吊司机身亡的事故。根据市住建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行业调查办法(试行)>的通知》(沪住建规范【2020】20号)文件要求,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成立行业调查组(详见附件),依照本办法开展事故行业调查,具体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杨浦区江浦社区R-09地块(大桥街道115街坊)项目位于周家嘴路以南杨树浦港以东。总建筑面积约128805.33m2,地上建筑面积84533.27m2,地下建筑面积44272.06m2,结构形式为框架+PC剪力墙结构,本工程合同价84315.87万元。
二、事故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建设单位:上海金隅京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郑家渠
总包单位:杭州宏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韩曙光
监理单位:上海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总监:袁艳春
塔吊维保单位:上海挚有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现场负责人:朱慧慧
三、人员伤亡情况
死者姓名:陈福强,性别:男 住址:重庆人。
四、事故经过
2021年8月6日下午19点30分左右,杨浦区江浦社区R-09地块(大桥街道115街坊)项目的塔吊维保单位上海挚有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在对2#塔吊维保过程中,塔吊发生倾覆,塔式起重机司机陈福强(男,41岁,重庆人)从驾驶室跳出逃生,身受重伤,现场管理人员立即拨打120并送往医院,伤者由于伤势过重在120急救中心救护车上死亡。杨浦区建管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赴现场处置,按规定对该工地开具停工指令单责令全面停工,同时要求工地保护现场,配合事故调查,并做好家属善后工作。
五、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80万元。
六、行业调查情况
事故发生后杨浦区建管委按规定成立行业调查组,于8月10日前往事故现场调查,对相关单位的承发包行为、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作业人员培训、安全防护措施、按方案施工以及公司领导带班制度等情况开展行业调查。现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施工总包单位杭州宏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临时用电专项方案未按不同施工阶段进行编制,且方案中未明确桩基阶段柴油发电机布置数量及平面布置;临时用电验收记录未见方案审核人参与并签字,且未见电器设施、设备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现场柴油发电机电缆线端口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且放置柴油的油桶未采取安全封闭的存储措施;桩基施工区域两个二级分配电箱的接地线串联并接在同一个接地桩上;桩基施工区域较多临时用电线沿地面明设,未采取埋地或架空敷设措施;塔吊未设置专用电箱。、
塔吊安装分包单位上海挚有建筑机械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9-10日、7月21-22日分别为3#、1#塔吊安装过程中,项目经理朱慧慧未到岗履职,带班记录、危大作业人员登记表、危大监控记录签字均为他人代签;3#塔吊安装时,实际在场安全员为李科良,危大监控记录由李科良以庄敏名义签字。
劳务分包单位上海羿喆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带班记录无,项目负责人带班记录中项目负责人非本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王俊、安全员虞琦未到岗履职。
监理单位上海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在施工现场履行监理职责。
七、处理措施
调查组于检查当日就现场问题对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塔吊安装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开具了安全问题整改指令单,要求各单位全面落实整改。目前,现场已完成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8月17日,调查组再次赴现场复查,整改符合要求。下一步我委将对相关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作进一步调查处置。
特此报告。
附件:杨浦区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行业调查组成员名单
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18日
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9日印发
(共印6份)
附件:
杨浦区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行业调查组成员名单
组长:杨浦区建管委分管领导 陈长业
组员:杨浦区建管委建管科科长 陈关平
杨浦区建筑业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翁建英
杨浦区建筑业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 李庆
杨浦区建筑业管理事务中心质安部部长 金弢
杨浦区建筑业管理事务中心质安部组长 朱中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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