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司法局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报告 2016-05-18

 

                  沪杨司〔201631    签发人:陆静

杨浦区司法局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报告

2015年,在市司法局法制处和区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杨浦区司法局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市政府《关于2013年至2017年本市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的意见》要求,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着力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取得一定成效。全年共发生行政复议2件,被纠错数为0件,无行政诉讼案件。现将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担任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通过专题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方式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法制科具体负责承担日常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各科室结合部门职能负责本部门相关依法行政事项,选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干部从事具体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法制机构负责落实、相关科室协同参与、专业人员具体办事的良好工作格局。

2、健全工作机制。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依法行政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实施考核激励机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对机关干部的年度考核,将能否依法办事作为衡量干部能力的重要依据,从而激发干部自觉主动学法,严格依法行政。认真执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每年向区政府报告我局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情况。
  
 二、严格工作流程,促进行政行为依法合理

1、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和集体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跟踪反馈、检查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了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2、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制定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及业务手册,逐项编制行政审批流程图,明确项目名称、设置依据、实施主体、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办事流程等内容。在承诺时限办结的基础上,对每一个项目的办理程序、前置条件进行认真清理,对有些审批环节能简化的则简化,压缩审批时限。全年我局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216件,全部在承诺时限内完成。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法律服务行业纳入本区事中事后监督试点,制定法律服务事中事后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监督检查,对8个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对2014年行政审批全部法律文书进行案卷评查,经查,行政审批案卷,主体合法,程序合法,依据准确,严格控制办结时限,案卷材料齐全、完备,制作归档及时规范,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三、推进政务公开,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对政务公开的工作机构、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政务公开的方式、政务公开的程序、政务公开的责任等有关事项作出全面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凡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可以公开的事务均予以公开。

2、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依托区政府和本局门户网站,实行政务公开,将机构概况、业务工作、行政执法等内容上网公布,及时发布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息,设置“便民直通车”、“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信息查询”、“自助服务”、“局长信箱”,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全年共主动信息公开23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

四、加强组织协调,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1、积极谋划区域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法治建设专题调研,形成《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依法治区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七方面主要任务,区委予以印发。牵头成立法治杨浦建设规划编制小组,编制体现杨浦特色的《法治建设20162020年规划》。

2、协调推进法治建设重点项目。组织开展区管领导干部法治状况调研,形成针对性建议举措,向区委常委会作专题汇报,所提建议被悉数采纳。制定《关于在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中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作用的实施意见》,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联合区执法监督办研究制定《关于加强错案追究的工作办法》。配合区教育局建立区教育系统学校法律顾问团。

3、着力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法治城区创建各项指标的监测,对重难点指标专项推进。指导区商务委、区卫计委成功创建市第三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四平路街道同济绿园居委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表彰为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五、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开展依法行政能力专题培训。我局将依法行政的学习教育列入年度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律师法》、《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司法局和区法制办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努力提高队伍的执法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2、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以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为契机,对照政风行风评议标准,通过开展自查活动、设立投诉电话和意见箱、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走访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等方式,查找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意识和法律服务水平。

 

 

 

上海市杨浦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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