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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服务 2008-11-29
索引号:YF4901000-2008-01888
发布机构:五角场镇
信息分类:其他
残疾人服务办事制度:
受理科室:社保科 责任人:周云飞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受理对象:凡户籍在本镇范围内的残疾人
受理内容:
1、受理残疾证、重残无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申请、预审和上报;
2、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和基本生活。
办事程序:
1、办理残疾证:
(1)申请。由本人向所在居委会提出申请,并交镇残联。
(2)体检。由区残联统一组织体检。
(3)体检合格的残疾人予以发证,须交2寸照片一张和医检部门2元成本费。
2、办理重残无业:
(1)申请。本镇无业具有残疾证的人员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交镇残联。
(2)核实。经区残联和镇残联的有关人员上门核查情况后报区残联。
(3)审批。经区残联审批后,对符合重残条件的残疾人给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同时办理养老补助。
3、办理下肢残疾人的购买残疾人机动车事宜:
(1)登记。下肢残疾人本人携带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簿、四张一寸或二寸证件照到镇残联填写《残疾人机动轮骑车申购登记表》。
(2)审核。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镇残联反馈登记表(2份)交申请人。
接待时间:每周一、三、五上午8:30-11:00
受理地址:翔段路505弄3号,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联系电话:65487305-213,65481582,35090020
社会保障科监督电话:65345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