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审议《杨浦区2020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及杨浦区2020年区级预算调整表 2020-12-15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杨浦区2020年区级预算调整

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就提请审议《杨浦区2020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近期,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正式核定了本区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以及新增债券、再融资债券转贷额度,并分配下达了抗疫特别国债和特殊转移支付资金(以下简称“直达资金”)。据此,区财政局拟定了本区2020年债券转贷、直达资金安排使用方案,并统筹考虑本区“三本预算”全年预计收支执行情况,拟对2020年区级预算进行调整。

按照《预算法》规定,预算执行中出现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情况,应当进行预算调整,各级政府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为此,区财政局编制了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经区政府同意后,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一、关于2020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额度和债券资金、直达资金使用方案

2019年,本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027000万元,全年共计争取债券转贷额度134100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转贷1123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大桥11388等五个街坊旧区改造、完成征收1万余户;再融资债券转贷21800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截止2019年底债务余额3612448万元,债务率为98.7%。总体来看,通过筹集债券资金,较好地保障了重点民生领域资金需求,有效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国家提出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财政部通过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额度、新增财政赤字和发行抗疫特别国债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有效对冲疫情对基层财政运行造成的影响。通过积极向上争取,市财政局正式下达本区2020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额度和直达资金合计2013000万元,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保障财政平稳健康运行夯实了财力基础。

(一)关于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转贷

1.本区政府债务限额

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正式下达本区2020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14850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60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425000万元(详见《关于下达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沪财预〔202058号和《关于追加杨浦区2020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的通知》沪财预〔202082号)。据此,本区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5512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33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079000万元。

2.新增债券转贷资金安排使用方案

1)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新增一般债券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重点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据此,2020年本区新增一般债券转贷额度,用于安排杨浦大桥公共空间与综合环境工程—世界技能博物馆配套项目和江浦路道路综合改造工程(详见附表1)。

2)新增专项债券转贷。2020年,国家对新增专项债券分配的总体原则是“资金跟着项目走”,要求将专项债券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并能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有效发挥专项债券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据此,2020年本区新增专项债券转贷额度,用于安排定海134,大桥89939798,平凉4街坊(后纺三)、5354和江浦162街坊旧改项目(详见附表1)。

(二)关于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转贷

市财政局下达本区2020年再融资债券转贷额度285000万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1820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103000万元(详见《关于下达2020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的通知》沪财预〔202022号)。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再融资债券资金必须严格用于偿还对应的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据此,2020年本区再融资债券转贷额度,按照“合理平衡多年期偿债压力、避免加重融资成本、以及再融资期限不得超越项目建设运营期限实际”的规定,全部用于偿还当年到期的部分地方政府债券本金(详见附表2)。

综合上述举借债务计划和债券还本情况,预计到2020年底,本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07241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91419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981000万元(详见附表3),符合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要求。

由于在年初预算中,当年到期债务还本支出均已使用区级财力安排,因此增加的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82000万元,通过减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予以平衡(在不考虑当年新增的情况下,预计2021年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261886万元,比上年减少53497万元);增加的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03000万元,用于增加安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新启动旧改基地的征收补偿)。

(三)关于直达资金

1.抗疫特别国债安排使用方案

抗疫特别国债由中央财政统一发行,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直接下达分配。抗疫特别国债利息由中央财政负担,分配地方使用的资金由地方承担还本责任(自第六年即2025年起,分五年每年安排20%资金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上解,至2029年偿还完毕;还本资金统筹项目收益、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解决,必要时可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解决)。

市财政局按照各区疫情防控增支、财政收入减收、历年存量资金等因素进行分配,下达本区抗疫特别国债183000万元,由区级自主确定比重,分别用于安排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抗疫相关支出(详见附表4)。

2.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使用方案

特殊转移支付为中央通过新增财政赤字,对地方财政的一次性财力补助,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市财政局在统筹考虑各区财政运行的情况下,着重向财力基础薄弱的区倾斜分配,下达本区特殊转移支付资金60000万元,用于安排落实市、区两级重大民生政策和重点工作任务部署(详见附表4)。

二、关于区级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2020年,由于市级财政补助、新增一般债券转贷和国资经营收入调入资金增加,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增加了259197万元,剔除直达资金增加的特殊转移支付60000万元和新增一般债券转贷60000万元,剩余139197万元用于安排以下两方面支出:

1.为支援东西部扶贫,以及承担轨道交通运营亏损,增加上解市级财政支出12134万元。

2.根据中央和市级增加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安排支出127063万元,具体包括:

1)杨树浦路(大连路-黎平路)综合改造50000万元;

2)江浦路越江隧道25657万元;

3)军休干部安置经费(扣除年初已预估部分)35965万元;

4)教育综合改革等中央、市级专项补助6739万元;

5)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4451万元;

6)张江专项资金4251万元。

需要说明的事项:由于项目实施方案发生重大变化,工程施工进度慢于年初预期,项目资金来源发生变化,以及项目根据合同签订金额按实结算等原因,需要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一是杨树浦路(大连路-黎平路)综合改造调减40000万元;二是新江湾城环卫停车场建设调减1038万元、智慧公安二期重点项目及配套建设调减870万元;三是城市生活最低保障经费调减2887万元;四是人口家庭发展经费调减61万元。

经上述调整后,区级一般公共预算中:

“市级财政补助收入”由653528万元调整为851015万元,增加197487万元;调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42000万元;“调入资金”由2788万元调整为4498万元,增加171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235497万元调整为53497万元,减少182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由2201140万元调整为2460337万元,增加25919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由1944527万元调整为2191590万元,增加247063万元;“上解市级财政支出”由73528万元调整为85662万元,增加121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由2201140万元调整为2460337万元,增加259197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2020年,由于市级财政补助、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增加;区本级彩票公益金收入减少、增加动用彩票公益金上年结转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财力增加了1715623万元,剔除直达资金增加的抗疫特别国债183000万元和专项债券转贷1528000万元,剩余增加的4623万元用于调整安排以下四方面支出:

1.调增廉租住房租金补贴4731万元。

2.调增彩票公益金支持困难人群基本医疗保险补助33万元。

3.调增旅游发展基金支持地方公共厕所达标验收补助5万元。

4.调减社会福利事务支出146万元。

经上述调整后,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中:

“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由1081926万元调整为1081350万元,减少576万元;“市级财政对本区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由3122万元调整为190891万元,增加187769万元;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528000万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由62991万元调整为63421万元,增加4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由1148039万元调整为2863662万元,增加1715623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由1021095万元调整为2692842万元,增加1671747万元;调增“结转下年支出”438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由1148039万元调整为2863662万元,增加1715623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

2020年,由于经审计确认的区属国企上年业务经营状况好于年初预期,以及根据专项审计整改要求将长期未使用完毕的国资信访维稳专项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各集团公司上缴的收入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财力增加了5698万元,用于调整安排以下三方面支出:

1.增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749万元,具体包括:

1)调增国企注资5850万元,支持滨江公司入股绿脉控股;

2)按实调减经责审计费用、国企领导薪酬和专职监事经费等101万元。

2.由于收入增加,调增按30%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的调出资金1710万元。

3.支出增加后,相应减少结转下年支出1761万元。

经上述调整后,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合计”由9294万元调整为14992万元,增加569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合计”由4005万元调整为9754万元,增加5749万元;“调出资金”由2788万元调整为4498万元,增加171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由8289万元调整为6528万元,减少176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均由15082万元调整为20780万元,增加5698万元。收支平衡。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涉及的具体科目详见预算调整方案(附表5-8)。

需要说明的事项:由于市与区财力结算尚未结束,区级“三本”预算尚未最终确定。年内“三本”预算的区级收入如有增加,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增加结转下年支出;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上级补助收入如有增加,可用于增加安排当年支出或结转下年;年底“三本”预算未执行完毕的支出,除中央和市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外,额度全部收回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增加结转下年支出。

议案及以上说明,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