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定海路街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28


此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定海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主编。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

此年报包含信息统计期限从2022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此年报电子版本须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海杨浦-政务公开-定海路街道-综合政务-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https://www.shyp.gov.cn/yp-zwgk/zwgk/home/listNew?zdgzModuleCode=009300150020&zhzwModuleCode=009300150019&sonModuleCode=0093001500190003&ouCode=SI000240)下载。如对此年报存在异议及时与定海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联系(地址:长阳路3077号305室,邮编:200090,电话:6566950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定海路街道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信息公开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2年杨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落实街道重点工作部署、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辖区和谐稳定相结合,不断提升本街道政务公开能力与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

定海街道在2022年政府主动公开机制的基础上,严格对照《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定海路街道专栏、“定海桥畔”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主动发布公开信息。2022全年主动公开4件公文,公文信息公开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相关要求秉持透明、公开、准确的原则,及时回应居民诉求2022年,街道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件4(网上申请3件,信函申请1件,严格依照相关规定,与各科室确认相关信息后,给予妥善答复与处理。全年依申请公开工作平稳进行,未因此产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党政办牵头主导,职能科室紧密配合。所有街道制发文件由牵头部门把关核稿,再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发,做到逐级把关、程序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街道载体切实运用街道门户网站和“定海桥畔”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报道街道消息和各项民生事务,全面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今年累计发布900余篇公众号信息,日均4-5篇针对与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条款和政策事项,以政策问答、图示图解、视频动漫、场景演示等多元化形式,通俗易懂地传递政策意图。2022年,街道发布《一图读懂定海路街道2022年实事项目》《跟踪解读——民法典施行一年后带来的变化》《关于定海路街道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解读》等多篇图解,突出解读重点,明确核心概念,具有针对性、丰富性、完整性、精准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街道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政府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等街道全年考核工作范畴中,高度重视结合社会评价进行考核,以保证政务公开落到实处。要求从整体上进行规划部署,科室间协调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督检查制度,扎实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规范性。各科室业务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与熟练度仍需进一步提升。深入学习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和讲座内容,转化成更规范化、标准化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从而确保各科室工作人员熟悉新制订条例与公开全流程,动态完善公开内容和服务条例,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日常工作同信息公开紧密结合,加强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等公开渠道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便利。针对街道开展的重要工作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主动进行回应,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在公开后进行跟踪回应,提升政府公信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影响力。探索品牌项目,提升公开实效。在进行公开日活动筹备时,积极思考街道特色,策划亮点活动,办好政府公开日等各项丰富活动。进一步改进街道各级工作机制,重点打造线上线下的“人大代表之家”,聚焦民生、倾听民意,创造为广大人民群众反映诉求、化解矛盾可靠有效的途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街道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1〕7号)要求,明确信息处理费收费范围、收费方式与收费标准,全年未产生收费。

及时发布多方资讯,全面落实防疫措施。街道严格认真执行防疫政策,通过“定海桥畔”公众号发布社区疫苗接种安排、核酸筛查安排、保供物资发放等资讯,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答疑解惑到位。此外,街道不断提升“定海桥畔”公众号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方便辖区居民及时获取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