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77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0-06-05

胡晓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许昌路676原英商上海电车公司修理厂改造为上海电车博物馆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该建议切实反映了工业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的现实问题,通过内容注入使老工业厂房焕发生机,为延续城市历史记忆提出了十分宝贵的建议。

一、区领导高度重视

511日,杨浦区委副书记、区长薛侃专门作出批示,肯定了该建议的意义,并要求深入研究。根据薛区长批示要求,512日下午,王浩副区长带队,区文化旅游局、区规划资源局、区文物管理事务中心等一行就建议内容走访许昌路676号厂区了解详细情况,并与厂方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二、可行性分析

上海电车厂(许昌路676号)为区级文物保护点,位于惠民路以北、许昌路以东,土地面积约15.9亩,产证建筑面积约16249平方米,权利人为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该厂创建于1925年,前身为英商电车修理工场,以生产和维修有轨电车为主,目前现存原公司砖混结构三层的办公楼1幢为区级文物保护点。上世纪70年代转为以生产大客专用底盘为主打产品企业,曾有职工1300余人,隶属公交公司;上世纪90年代划归上汽集团,转为民营企业——上海沪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该公司2016年已停止加工生产作业,以出租厂区房屋(约1万平方米)来维持留存老职工的工资发放。

在土地性质方面,该厂所在地块规划用途为住宅,该厂已被上汽集团列入待转让地块,我区土储中心正在与上汽集团就该地块的收储进行谈判。目前,电车厂仍有职工50余人,清退安置难度大。根据区级文物保护点——电车公司修理厂的功能更新改造和保护利用要求,如该地块进入土地出让阶段则必须征询区文物主管部门意见,明确保护利用相关要求后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在形成相关设计建设方案的基础上,由区文化旅游局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如方案符合客观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则同意该项目建设实施,并切实负起监管责任。此外,由于有轨电车线路主要作为轨道交通比较缺乏地区的辅助交通措施,其布局及走向需综合考虑道路等级、用地布局、人流集散及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等多方面因素,并与全市有轨电车线路网进行连接。该区域周边已有轨交12号线及在建轨交18号线,轨道交通资源丰富,因此尚不具备布设有轨电车线路的条件。

根据规定,设立博物馆需符合《博物馆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所列明条件,并向市文物主管部门备案。博物馆的设立涉及场地、资金、藏品、制度、人员等方面,条件较为严格。自停止生产任务以来,该厂的修理厂车间、厂房、卡具等消失殆尽,已无存留,原电车轨道已湮没地下,不具备博物馆展示所必需的藏品条件;在管理运营方面,该厂留存职工现主要负责厂区安全、为租户提供服务等工作,考虑到受众面和投入产出比,上汽集团暂无建设管理运营博物馆计划,在博物馆建设条件完整性方面存在较大欠缺。

根据上述情况,上汽集团等协助我区进行了综合分析,此处改建为电车博物馆的操作性、可行性较小。

三、有关措施

为充分利用该文物保护点,我区将该建筑纳入“建筑可阅读”“扫码听故事”等相关工作中,现已与全区86处文物建筑同步推进完成。通过对建筑历史信息进行梳理,形成了相关图文资料,录制了讲解音频,以中英文对照方式将信息统一录入后台,制作成二维码张贴在建筑墙身,在“百BU穿YANG”手绘地图、明信片上印发。市民和游客可以通过手机扫码,在地或远程以听、看的方式了解建筑背后的历史。进一步拓宽延长传播的点和面,以新媒体方式阐释其背后蕴藏的城市历史文脉和老建筑的故事。

十分感谢您的建议。我们将继续做好文物建筑保护、故事阐释展示等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长效管理,延续城市文脉,让人们记得住历史、记得住乡愁。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