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浦区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2-06-22

杨府办发〔2022〕5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杨浦区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

 

 

 

 

杨浦区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本市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普惠施策和精准扶持相结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全力支持企业克服困难、恢复发展,结合杨浦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全力抗击疫情

(一)落实企业防疫补贴

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核酸检测和防疫消杀财政补贴支持政策。按照防疫要求,定期对电商平台、零售、餐饮、冷链、宾旅馆等行业中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相应检测费用给予全额补贴;对零售和餐饮企业防疫消杀的支出,给予补贴支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财政局、各街道)

(二)关爱一线抗疫人员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社区工作者临时性工作补助。向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社区志愿者适当发放临时性补贴。对疫情防控一线职工开展慰问。(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总工会)

(三)保障企业生产经营

根据疫情变化调整和优化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切实帮助企业解决人员到岗、物资运输、疫情防控等问题,支持企业迅速复工复产和稳增长。保障重大项目连续封闭施工,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分标段封闭施工,实行“一工地一方案”,切实做好建材供应、防疫物资保障等工作。(责任单位:区防控办、区投资促进办、区重大办)

(四)保障城区有序运行

加强抗疫物资储备和供应保障,加强集中隔离房源筹措,引导支持企业参与抗疫应急能力建设。强化城市运行保障单位和人员防疫措施,加强各类风险隐患监测、排查和治理,着力保障交通、电力、燃气、供水、通信网络、物业服务等有序运行。扎实做好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支持保障生活必需品生产、配送企业运营,加强货源供应、物流调度和市场监管。对承担全区保供的重点企业相关运营成本给予补贴支持。(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委、区民政局、区应急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减轻企业负担

(五)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面向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全面落实国家与本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各项税费支持政策。按规定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力度,重点面向区内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落实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落实“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并在国家规定减免幅度内按照顶格执行。延长一批税收优惠政策,将2021年第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再延续实施6个月,延续落实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规定执行延长申报纳税期限政策。对符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条件的纳税人,及时落实相关困难减免政策。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全面梳理适用政策企业名单,依托电子税务局、“杨浦税务”微信端、网上“纳税人学堂”等渠道提供点对点政策精准推送、个性答疑和预约服务,推动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应享快享。(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六)减免国有房屋租金

对承租区属企业自有经营性房屋或本区行政事业单位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3个月租金;位于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道区域或因落实防疫要求严重影响经营活动的,再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免除6个月租金。对于承租区属企业非自有经营性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区属企业协调产权方同意后免除相应月份的房屋租金,或减免非自有经营性房屋相应月份的租金增值部分。存在间接承租情形的,转租人不享受本次减免政策,确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终承租人。因减免租金影响区属企业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各区属国企集团、区各相关部门、各街道)

(七)引导市场减免租金

鼓励科技园区、文创园区、大型商务楼宇和商场、孵化器和创业基地等各类市场运营主体,为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租、减租、缓租,经认定优先予以政策扶持和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科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投资促进办)

三、加强金融支持

(八)加强融资担保支持

对经认定的餐饮、零售、旅游、交通客运等特殊困难行业的中小微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用于恢复生产经营的贷款,给予最高100万的专项贴息或最高10万的专项贴费扶持。引导区内金融机构及组织,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力度,对广大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针对住宿、餐饮、旅游等中小微企业以及涉疫行业、民生保障及配送等企业的新增融资服务,持续丰富特色抗疫融资产品和线上申请信贷产品。(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九)创新普惠金融服务

整合归集纳税、社保、公积金、表彰评优、企业认定等市区两级公共信用数据,以及平台企业、信用服务机构等市场化数据,为金融机构创新和推广金融产品提供多维度的数据支撑。围绕抗疫纾困、创业就业、知识产权、数字化转型等主题场景,优选推出特色信用融资产品和服务,并嵌入惠企政策导航、智能匹配等功能,帮助中小企业方便快捷找到适合的金融产品和政策。(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金融办)

四、加强援企稳岗

(十)实施稳岗留才政策

对受疫情影响的本区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为本单位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开展与本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类线上职业培训,按照规定给予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加强就业见习保障,见习基地学员因疫情影响缺勤的,视作正常出勤;见习暂时中断的,见习期限及生活费、带教费补贴期限顺延。见习基地在年内与学员签订劳动合同且见习期未满的,给予见习基地剩余期限带教费补贴。做实小微企业2021年工会经费全额回拨工作。对疫情防控期间区内创新创业中小企业人才,入驻区属单位经营的人才公寓,给予一定期限的房租减半,并鼓励其他经营方为区域内各类人才租房减免租金。(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财政局)

(十一)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乐业梦空间”开辟就业招聘专区,高效促进人岗匹配。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推进在线新经济平台内灵活就业人员申办个体工商户试点,支持在线新经济新职业健康合规发展。针对杨浦新模式、新业态企业集聚的特点,落实好轻微违法不罚和首次违法免罚制度;审慎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推行“柔性执法”,对于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的企业给予免罚。(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各执法部门)

五、实施纾困扶持

(十二)助力重点行业纾困

商业企业参与市级购物节等重点活动的,经认定给予一定资金扶持;对符合市区导向、有助于扩大地区商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市级商业活动,经认定给予费用补贴。落实旅行社贷款贴息政策,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提高至90%。(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局)

(十三)引导平台企业赋能

鼓励区内电子商务、团购外卖等在线新经济平台企业,为餐饮、住宿、家政、文体娱乐等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商户减负增能,降低线上经营成本,开拓市场销售渠道。发挥行业协会、跨境电商平台等作用,加大 RCEP 政策宣贯培训力度,帮助中小外贸企业用好国际经贸规则,拓展境外消费市场。鼓励电信运营企业设计推广适合小微企业经营发展的产品和应用并降低资费。(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科委)

(十四)强化产业政策引导

加快产业政策落地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展。对区中小企业提升检测能力、提供疫情防控和远程办公及线上推广等技术、产品,为社会应用提供示范支撑的,优先给予相关专项扶持。对于在疫情期间为生活服务业小微企业免费提供云服务、移动办公服务的本区云服务商,优先入选《杨浦区流量数据专业服务商推荐目录》。(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文化旅游局、区财政局)

(十五)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升级区优化营商环境5.0版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国家、本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推进150项改革创新任务和10大特色服务品牌,当好各类企业的“首席服务员”“最佳合伙人”“金牌店小二”“全程护航者”。(责任单位: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投资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本政策所涉中小微企业界定范围、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等事项按国家、市、区统一标准执行。

区政府各相关单位负责制定发布本领域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和申请指南,并根据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优化助企纾困相关政策措施。

国家、本市出台的关于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各项支持政策,相同扶持事项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不同扶持事项可以叠加享受。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底(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