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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土地储备中心与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复兴岛沪东中华船厂地块《土地收购储备补充协议》的请示 2021-06-24
索引号:-2021-00006
发文字号:杨规划资源〔2021〕3号
发布机构:区规划资源局
信息分类:部门公文
杨规划资源〔2021〕3号 签发人:张汉陵
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市、区土地储备中心与沪东中华造船(集团)
有限公司签订复兴岛沪东中华船厂地块
《土地收购储备补充协议》的请示
区政府:
沪东中华船厂复兴岛厂区土地面积共计278291平方米,合417.4365亩,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单独储备,收储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支出。同时,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市土储中心与区政府、区土储中心签订了《土地储备委托协议书》,委托区土地储备中心具体实施收购储备相关事宜。
因沪东中华船厂2020年年内资金需求,根据区政府《关于市、区土地储备中心与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复兴岛内地块收储协议的请示》的抄告单{杨府办抄(请)〔2020〕127号}批复,2020年12月22日,市、区土储中心与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土地收购储备协议》,暂定土地收储补偿款,最终实际补偿价待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后再行签订补充协议。
目前,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已就复兴岛沪东中华船厂地块出具《土地储备项目评估报告》,并经市土地储备中心确认。
根据市土储中心需在6月30日前完成补充协议签订及支付收储补偿款项的要求,按照《土地收购储备协议》第二条、第九条约定,市土地储备中心、区土地储备中心将与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将签订《土地收购储备补充协议》,调整总收储补偿金额并进一步明确补偿款付款进度。
当否,请批示。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