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年) 2011-01-31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区教育局、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区编办、区残联制订的《杨浦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年)》已经2010年11月19日区政府第15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杨浦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年)
  发展特殊教育事业是落实《上海市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关注民生、关爱弱势群体、构建杨浦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杨浦优质教育的重要组成。本区是人口大区,智障并伴有多重障碍的群体人数相对较多。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杨浦区特殊教育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本区采取普特融合、同步发展的策略,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形成了以区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为核心,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重点,送教上门为补充,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到初等职业教育的特殊教育管理与服务网络。现有扬帆学校、风帆初职校两所特殊学校。同时在鞍山幼稚园开设了特殊教育班。目前在特殊学校及鞍山幼稚园特教班就读的智力、听力、自闭、脑瘫等各类残障的少年儿童385人。其中扬帆学校185人,风帆初职校174人,鞍山幼稚园26人。还有332人在全区40所小学、29 所初中随班就读。
  比照上海市特殊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本区特殊教育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全区特殊教育发展的服务网络和运作机制有待完善,特殊教育师资队伍专业水平有待提升,特殊教育质量有待提高。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推进本区特殊教育优质发展,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优先发展特殊教育。积极贯彻上海市中长期教育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沪府办发〔2009〕32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杨浦区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努力优化本区特殊教育资源配置,完善本区特殊教育的服务网络、运作机制,加强医教结合,提高教育与康复的质量,满足残疾学生的发展需求,落实教育公平,促进人人发展。
  二、主要目标
  优化特殊教育资源配置,形成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保障支持体系,满足区域内残疾儿童身心发展需求,促进特殊教育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发挥特殊教育机构功能,全面推进特殊教育内涵发展,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残疾儿童发展的良好氛围。保障区域内所有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实施残疾儿童教育的全纳全覆盖,积极推进本区特殊教育优质发展。
  三、具体任务
  (一)优化“3+12”的资源配置,创设良好的教育与康复环境
  1、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特殊学校建设。根据市颁装备标准和本区残疾学生的特点为扬帆学校配备教学与康复设施设备,满足学校实施教育教学和康复训练的需要;对风帆初级职业学校进行改建,更新专用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发展学前特殊教育,为鞍山幼稚园配备必须的教育与康复设施设备。
  2、根据区域布局设点,在全区12个街道镇各建立1所初中或小学的资源教室,实现“一块一室”。配置必需的设施设备,丰富的教具、学具等教育教学资源,为随班就读学生开展个别化辅导与康复训练提供资源与场地,在此基础上将资源辐射至同一地块(街道)的其它学校。
  (二)加强医教结合,提高特殊教育和康复服务质量
  1、构建“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服务网络
  建立以区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为纽带的区域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工作协调组,形成教育、残联、卫生、民政系统协调例会机制。定期研究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工作,配套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问题,组织落实推进。
  调整充实区特殊教育专家顾问组。由区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聘请市、区儿童医学、康复、心理、特殊教育专家,对本区特殊教育的重大决策、特殊教育与康复工作进行咨询与指导。
  建立特殊教育“一室一医”的指导医生团队。依据本区特殊儿童康复需求,由区卫生局选派脑瘫康复、心理咨询、自闭症、儿童保健、言语听力障碍康复项目专业医生各一名,组成指导医生团队,定点定期指导本区“3+12”特教资源点的残疾儿童评估和康复工作,提供医疗专业服务,为家长咨询、教师培训提供服务与指导。
  建立科学有效合理的合作方式,区教育局联合区卫生局共同研究制定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实施方案,制定分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医教结合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各自职责,共同开展医教结合工作管理,筹措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工作经费,开展“区域特殊教育利用医教结合资源实施康复训练的实践探索”课题研究。
  2、“一生一档”资源共享
  建立残疾儿童信息通报系统,由教育、卫生、民政、残联各部门,利用上海市残疾儿童信息通报系统平台,及时准确登记本区残疾少年儿童的基础信息与基本情况。规范实施残障儿童筛查、首诊报告制度。逐步建立残疾少年儿童资料库与个人健康档案,做到“一生一档”,实现残疾少年儿童信息资源共享,为残疾儿童实施随访和跟踪服务。
  3、规范实施残疾儿童发现、诊断、安置、入学评估与体检保健工作
  建立本区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工作组,由教育管理、普通教育、医学、康复、心理等专家及家长代表组成,负责本区残疾儿童入学安置工作。根据市残疾儿童医学监测定点单位出具的诊断报告、残疾儿童在校与家庭的实际表现,对其发展状况进行整体评估,并提出适合的安置方式及个别化教育建议。指定残疾儿童体检定点医院,确定体检项目为本区残疾儿童进行入学(园)体检,并提供保健建议。
  4、探索实施残疾儿童医教结合康复项目
  区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与区残联、区民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共同合作,在区特殊教育医疗专家顾问组、区特殊儿童入学鉴定工作组的指导下,依据区域内残疾儿童发展需求,确立“医教结合”残疾儿童康复项目,为残障儿童制定个别化训练方案,探索科学的训练方法,实施康复课程与训练,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康复目标的达成。
  5、推进特殊学校课程建设
  加强特殊学校课程纲要解读,探索教学方法,提高教育针对性、有效性。重点建设康复课程:鞍山幼稚园的语言障碍儿童训练课程,扬帆学校的脑瘫儿童康复课程以及风帆初职校的职业技术课程。
  (三)完善特殊教育机构设置,发挥特殊教育机构功能
  1、加强0—3岁残疾婴幼儿的早期干预。形成由教育、卫生、人口计生和妇儿委等部门协同运作的社区特殊儿童早期发现、早期干预的网络。学前特教康复中心、早教中心对区内散居残疾婴幼儿家庭提供科学育儿与康复训练等方面指导,服务率为100%。
  2、加强3—6岁的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为学前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鞍山幼稚园)配置必须的教育与康复设施,发挥中心辐射、指导的职能,建立2-3名具有学前特教资质的巡回指导教师队伍,提高学前特教水平。
  3、充分发挥本区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的管理、指导、研究、培训、服务功能,建立2名专职康复指导教师与3—4名具有特教资质的巡回指导教师队伍,巡回指导教师须做好“一室一医”医教结合的协助工作。
  4、加强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指导。进一步完善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制度,实施随班就读学生发展性评估,加强个别化教育,提高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质量。
  (四)加强特殊教育医教结合队伍建设,提升特殊教育工作专业水平
  1、多渠道开展培训,建设一支符合医教结合需要的教师、指导医生队伍。依托特教、医疗专家对特教教师开展以康复专业知识与技能为重点内容的培训;卫生部门对参与医教结合的指导医生开展培训,使其了解残疾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提高开展筛查、检测、评估、康复指导等相关的专业水平。
  2、加强区特殊学校专职教师、区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专职康复指导教师与巡回指导教师、全区资源教师队伍建设。特殊学校专职教师三年内完成特教岗位证书培训与考核;调整、充实区特教巡回教师队伍,适应区域随班就读巡回指导工作的需要;各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配备1名兼职资源教师,实现“一校一师”,负责本校随班就读学生的教育教学工作,三年内完成特殊教育专业培训达100%。
  3、加强对骨干教师的培养。通过项目驱动、外送培训、专家结对等培养方式,使其成为了解特殊教育发展新视野,掌握先进特殊教育理念、方法和技术,有实践与研究能力的骨干教师。三年内培养2-3名区骨干教师,特殊学校培养5-6名校级骨干,以骨干教师的发展带动整个特教师资专业发展。
  4、贯彻落实市有关特殊教育教师管理办法,执行市特殊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使特殊学校教师比例、岗位设置符合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工作的需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给资源教师给予补贴,从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中安排。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各部门合作机制
  将特殊教育发展纳入本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各部门和相关社会团体各司其职、加强合作,研究和制定相关工作政策和计划,共同解决实施本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难点问题,使本区特殊教育工作有新的发展。
  区教育局统筹制定本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对特殊学校、康复指导中心的管理和特教师资队伍建设,对残疾儿童进行合理安置,开展课程建设与教科研,确保特殊教育质量。
  区发改委将特殊教育事业纳入本区社会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推进实施特教学校建设标准。
  区民政局落实残疾学生帮困助学政策,研究区域性帮困助学措施,关心残疾学生生活,配合教育部门探索建立本区残疾儿童医教结合心理康复项目,争取资源与经费。
  区财政局根据市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特殊教育发展政策,为本区特殊教育发展提供经费保障。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教师待遇、职称评定标准等特殊教育教师管理政策,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区卫生局负责与区教育局共同研究制定医教结合实施方案,并参与落实。对残疾儿童进行检测、筛查、评估,做好“一生一档”的残疾儿童信息采集,建立残疾学生资料库;建立“一项一医”的指导医生团队,加强培训与管理,为本区特殊教育提供专业测试和康复训练的专业支撑。
  区编办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合理配备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职工以及负责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资源教师,为区特殊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区残联开展残疾儿童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协助区教育局做好残疾学生的入学安置、康复、职业技术教育和残疾学生毕业后的就业推荐工作,为残疾儿童入学(园)体检保健、残疾儿童医疗康复训练项目、科研项目提供经费补贴,协助区卫生局做好残疾儿童资料库的建设工作。
  (二)建立特殊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由区教育局、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区编办、区残联等部门与社会团体参加的特殊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与协调解决特殊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交流。
  (三)营造全纳教育的社会氛围
  利用助残周、助残日等各种活动,创设各类平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特殊教育知识普及和志愿者服务活动,提高“人人关爱残疾儿童成长”的社会整体意识,推动全纳教育理念的深入人心,积极开展各类活动,提升残疾少年儿童社会融入,残疾儿童参与社会活动经历达100%。
  (四)保障经费投入
  增加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学生享受特殊学校学生的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增加部分经费由区康复指导中心集中用于为随班就读学生定期上门指导、开展个别训练等活动。鞍山幼稚园的特殊幼儿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特殊学生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增加部分专用于特殊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免费教育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对家庭困难残疾学生的帮困助学工作。加强特教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实施特殊教育督导
  根据本区实际和特殊教育工作目标、任务,编制特殊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与随班就读工作督导评估指标,把随班就读督导工作纳入教育教学常规督导工作。对成绩显著的学校进行表彰。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                                                上海市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
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
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局
上海市杨浦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杨浦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 特殊教育 计划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