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浦区进一步加强城市安全风险防控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12-22

杨府办202214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杨浦区进一步加强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杨浦区进一步加强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安全风险防控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摆在首位,不断强化安全发展和安全韧性适应理念,始终将安全发展贯穿城市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全面落实城市运行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完善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保障体系,提高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杨浦“四高”城区建设(高标准人民城市实践区、高能级科技创新引领区、高水平社会治理先行区、高品质生态生活融合区)进一步完善城市安全治理体系,筑牢安全防线。

(二)工作目标

2025年,建立覆盖重点行业领域、各街道、各重点单位的城市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优化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基本形成“政府分级负责、部门分类管理、责任主体认真履责、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城市安全风险防控格局,不断提高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智慧化水平,做到风险防控更加科学、源头治理更加有效、标准规范更加健全。到2035年,基本实现城市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城市运行安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市民安全素质显著提升,基本建成能够应对发展中各类风险、有快速修复能力的“韧性城市”。

(三)工作原则

各街道及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分解落实责任,持续深入抓好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二、防控重点

城市安全风险防控是对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部位、设备设施和活动等进行风险辨识、分析、评价、控制并持续改进的动态过程。结合本区实际,防控重点聚焦在以下行业领域和场所区域:

1.工贸行业。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等相关领域生产安全风险。(区应急局、各街道牵头)

    2.危险化学品领域。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单位,液氨制冷和加油站等相关领域生产经营安全风险(区应急局牵头)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相关领域安全风险(区公安分局牵头)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单位安全风险(区生态环境局牵头)。

3.消防安全领域。老旧小区、大跨度厂房仓库、冷链物流、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三合一”场所和电动自行车违规使用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区消防救援支队、各街道牵头)

4.城市建设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新改扩建工程、市政公用管线(区建设管理委为行业管理部门)、燃气管道更新等市政重点工程项目(区建设管理委为行业管理部门),老旧厂房等改建改造项目施工安全风险,以及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维护中的安全风险。(区建设管理委牵头)

5.房屋管理领域。旧改基地、老旧公共建筑和住宅房屋修缮工程等施工安全风险;房屋外墙墙面及建筑附着物、空调外机等外立面附加设施及其他建筑安全风险。(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牵头)

6.道路交通运输行业。区域内道路交通及区管道路交通设施安全风险,市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的城市轨道交通和区内运输行业安全风险。(区建设管理委、区公安分局牵头)

7.特种设备领域。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的涉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电梯、起重设施、大型游乐设施等重点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8.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区内旅行社、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文物保护单位、区属文化馆和图书馆、民营博物馆和美术馆等文化旅游单位(场所)、体育场馆和文艺演出、展览会、体育比赛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风险(区文化旅游局、区体育局牵头)

9.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商场(标准化菜市场、建材市场等)、宗教场所、医院、养老机构、福利机构、学校、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风险。(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

10.城市重要基础设施。供电、供水、排水、燃气、通信、网络等城市“生命线”重要基础设施运行安全风险。(区建设管理委、区科委牵头)

11.自然灾害及衍生风险。气象灾害、洪涝灾害、地震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风险,包含但不限于老旧民防工程坍塌风险、建筑边坡滑坡坍塌风险;城市低洼区及内涝积水点的水淹危害风险;易受台风、暴雨、雷击等影响的设备设施灾害事故风险等。(区应急局、区建设管理委牵头)

  12.其他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群死群伤的事故(事件)风险。(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

  各有关部门、街道、区属集团公司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安全风险防控的工作目标和具体内容。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城市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1.建立完善防控责任体系。各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风险防控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风险防控制度规范,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析、评估控制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演练,强化安全风险联控,将本单位安全风险控制在合理可接受水平。各有关部门、街道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安全风险监管责任制以及监督管理、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等制度机制,组织辨识评估、监测预警、分级防控重大安全风险,落实安全风险监管责任。各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安全风险发现上报机制,做好辖区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2.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安全风险防控综合协调机制,综合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定期研究安全风险防控重大问题,推动落实属地和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对于涉及跨地区、跨部门或安全风险防控主体责任不清,且协调解决存在较大困难的;或需协调本市相关部门、其他区的重大安全风险,由各街道或行业领域管理部门上报区政府。  

(二)提升城市安全风险防控效能

1.切实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区安委会牵头负责组织开展区级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各有关部门、街道要牵头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本辖区的安全风险辨识工作,每3年组织开展1次,并形成评估报告。城市安全风险评估为本区域、本行业领域风险隐患体检式评估,评估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更新风险等级,划分风险控制责任等,不替代环评、安评等专项评估工作。风险等级的评定有行业标准的,依其规定。无行业标准的,风险等级原则上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4种颜色标示,具体分级参照相关行业领域管理部门标准。

2.加强监测预警与数据共享更新。各相关部门、各街道要建立城市安全风险信息动态更新制度,根据情况变化和风险控制实施成效,适时更新风险信息,调整风险防控策略。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强化风险信息汇聚,用好各类适用技术,绘制“红、橙、黄、蓝”4色等级安全风险分布图。原则上,一般风险和低风险信息每年更新1次,较大风险信息每半年更新1次,重大风险应实时监测预警。

3.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准备。各相关部门、各街道要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本辖区重大风险防控责任主体建立安全风险防控记录、制订风险控制方案、细化风险防控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工作。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要依法依规采取措施;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督促涉事单位按照轻重缓急程度整改消除;对发现的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重大风险,要及时启动综合协调机制,强化协同防控力度,调整应急处置方案,落实应急处置准备,适时发布预警或提示信息。

(三)增强城市安全风险治理能力

1.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等要求,以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为牵引,规范优化居民生活区、商业区、园区及其他功能区的防灾减灾空间布局,推进韧性城市建设。加强灾害防御设施、应急避险设施、人防设施建设,逐步提升基础设施安全标准。加大城市生命线系统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维护管理力度,推动基础设施数据库融合建设,强化与市政设施配套的安全设施建设。

2.加强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物处置单位分级分类防控,推进粉尘涉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加油站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重大工程、新改扩建工程、小型工程、建筑物拆除、房屋修缮工程等施工领域安全管理,加强既有玻璃幕墙建筑安全监管及建筑外立面附加设施安全整治,做好风险辨识评估,落实应急举措。聚焦高风险场所和区域火灾防控,加强老旧小区、大跨度厂房仓库、冷链物流、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三合一”场所和电动自行车违规使用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运用物联网等技术手段,提升消防防控能级。推进智能交通安全管理系统建设,不断加强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完善“四长联动”应急机制。推进实施防台防汛水利提升工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等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

(四)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推进城市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健全多部门协同预警发布和响应处置机制。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开展应急预案实战演练,检验预案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升部门协同合作和预案应用水平。推进应急综合保障体系建设,统筹优化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强化专业救援力量,发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在应急联动中的作用,推进街道应急管理“六有”(有机构、有队伍、有机制、有预案、有培训、有保障)能力标准建设构建高可信度的第三方安全评估模式,推动开展重点领域及基层安全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部门、各街道和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城市安全发展的决策部署,务必把安全生产和城市安全发展摆到重要位置,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着力完善和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

  (二)强化组织推进。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定期研究分析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协调解决防控重大问题,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区安委会要将城市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和考核,推动各项防控任务落地,适时研究制定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的管理措施,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切实有序有效抓好风险防控工作。

(三)强化保障支持。要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城市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监测预警、分级防控。加大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投入力度,统筹保障安全风险防控资金,优化升级技术装备配备。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不断提升城市安全风险防控网格化、信息化、智慧化水平。

(四)强化多元共治。加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安全文化“五进”,抓好“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宣传周”“国际减灾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举报奖励制度,用好各类服务、举报热线,动员全社会力量维护城市安全。探索建立基层安全顾问制度,推动开展社区应急防灾技能提升实事项目。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强化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大灾理赔技术支撑。鼓励各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机构参与城市安全风险辨识、研究、咨询、评估和防控,协同提升城市安全风险防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