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海路街道全面推进河长制的实施方案 2017-05-05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本市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河湖水面积控制、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和水生态保护等工作,根据杨浦区制订的《关于杨浦区全面推进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现就本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上海市《关于本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我街道河道全面实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全街道河道良好生态,为“清洁定海”筑牢水安全和水环境的底线。

(二)基本原则坚持

生态优先与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水环境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维护水环境生态功能。

坚持环境整治与长效管理。重点关注群众身边问题突出的河道水体,统筹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解决好河道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三)主要目标

实行河长制的范围为本街道内所有河道,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步实施”的要求,实现本区所有河道河长制全覆盖。到2017年,全街道基本消除黑臭,水域面积只增不减,水质有效提升;到2020年,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升到78%,河湖水面率达到9.77%

(四)河长的设置及职责

1、河长制组织体系

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建立区—街镇二级河长体系。街道党工委书记王莲青、主任吴岩担任复兴岛运河二级河长。

成立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区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主任史英俊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社区管理办负责人倪文豪担任,城管中队、派出所等为成员单位。

2、河长的主要职责

街道河长(二级河长)是辖区内河道管理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履行区规定的街镇河道管理责任。

3、河长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在分管主任的领导下对街道河长负责,承担街道河长制实施的具体工作,拟订本街道河长制实施方案、管理制度,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办公室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参与河道管理、保护和监督考核工作。

城管中队:负责协调河道周边环境专项整治中的执法。

派出所:负责协调指导、加强涉嫌河道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河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1、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根据区建管委部署,到2020年,基本完成本街道河道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并依法依规逐步确定管理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属,推进建立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河道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责任体系。

2、结合第三轮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区域生态综合治理区块为基础,实施河道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努力恢复河道水域岸线良好的生态功能。

(二)加强执法监管

1、坚持专业执法与部门联动执法相结合,完善联合执法、信息互通、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严格执法、协同执法的工作局面。

2、建立健全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河道维修养护责任。将河道管理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完善河道巡查监督机制,实行河道动态监管,加大巡查力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本街道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加大对河道管理和保护力度。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协调解决河道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道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推动,共同推进河道管理保护工作。

(三)加强社会监督。在媒体上公告河长名单,按照区建管委统一要求和格式,竖立河长公示牌。加强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依法治水、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河道保护工作,增强社会各界河道管理保护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