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现公布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杨浦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惠民路800号,电话:021-2503204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市政府、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聚焦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通过“上海杨浦”门户网站“区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版块,对照《条例》规定的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规范向社会公开。2024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部门公开信息350余条,及时向公众公开AQI等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质量、声环境质量、污染源监督监测检查统计。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解读工作,积极运用网站、各类平台,开展多元化解读更多运用图片、问答等展现方式,做到政策解读“三同步”,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认真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一步更新完善全领域、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件,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13件,无行政诉讼依申请公开工作遵循严格工作流程,包括接收、审查、处理、回复等环节,每个环节均由专人负责沟通处理、答疑解惑,确保工作流程的规范与高效。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发布主动公开内容,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及时发布公开信息,确保主动公开百分百备案率;推动高频办事实现“阅办联动”,方便公众获取和掌握;及时答复办理网民留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督检查,确保发布信息及时准确,防范数据汇聚引发风险,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主要通过“上海杨浦”门户网站及本局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围绕重点工作、生态环境热点、融合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等完善平台建设。在此基础上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高效利用“两微一端”和“杨浦生态环境”APP及时更新工作内容全年利用政务微信发布403政务信息利用政务微博发布409政务信息保证广大群众更广泛更及时获取信息。同时对接“一网通办”平台,发布相关“阅办联动”事项,提高办事工作效率。

)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统筹协调,压实信息公开责任,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共同参与、办公室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抓好有关问题整改,强化学习培训,积极调动全局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18

0

0

0

1

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15

0

0

0

1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1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2

0

0

0

0

4

(七)总计

19

18

0

0

0

1

3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1

2

0

0

13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一定进展和成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决策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对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方法的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二是工作创新能力不足,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

(二)改进情况

我局在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事项范围和工作标准,有力推动政府运行高效透明,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参加学习培训,对年度公开任务进行讲解,加强信息沟通,使其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明确信息公开内容、时限要求,及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积极参加区关于政务公开的专题培训,汲取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深入挖掘特色。丰富生态环境领域特色信息公开的种类和形式,管好用好各类平台资源,确保内容及时更新、合理分类。创新运用多种形式,突出政策解读核心概念及注意事项等实质内容,精准传递政策意图,让群众能知晓、看得懂,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杨浦区生态环境局信息处理费收费事项公示》)。2024年,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共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其他工作要点

一是积极探索“阅办联动”机制。在《关于印发杨浦区2023年污染地块名录的通知》(杨环保20238号)后增设“办”字图标,可直接点击跳转到办事页面,实现“阅后即办”。努力“公开即上网”向“公开即服务”转变,增强办事类政策公开的实用性,在便利企业、群众使用政策方面下功夫。

二是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我局邀请公众代表来到区环境教育基地——区环境监测站,共同参与“生态杨浦,你我同行”政府开放活动,依托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以面对面、零距离的形式,广泛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通过加强政务公开、深化政民互动,让更多公众能近距离感受并体验政府工作,架起了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