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浦路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0-07-22
江浦路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杨浦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韩正、刘鹤、王勇、赵克志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市委市政府“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底线”、“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和社会面稳定”的要求,依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上海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本街道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城区安全风险特点,制定1个总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包括8个专项整治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持续下降,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辖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城市安全能级显著提升,为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为加快推进“三区一基地”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依托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本街道专项整治工作。
(一)成立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徐 明
副组长:王 萌 龚歆嵘 丁联权 陈新杰
街道安委会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设立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陈新杰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发专题工作提示,进一步明确每个阶段的重点工作任务和要求,推进各项实施方案落地落实落细;建立季度例会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召开,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三)设立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小组
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制定推动落实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管理办、平安办、安监站、派出所等为相关重点领域三年行动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指定联络员或负责人。
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主要负责汇总上报情况等任务。
三、主要任务
推动街道辖区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城市安全发展的决策部署,务必把安全生产和城市安全发展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一定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街道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落实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领域“一网统管”“一网通办”工程,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专题。一是督促各单位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不少于1次的专题学习。国有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二是督促各单位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各级党组织宣传工作重点。发动主流媒体在报、网、端、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辖区企事业单位要在官网官微上开设专题学习宣贯栏目;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要在显著位置设置专题展板;滚动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结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五进”等活动,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等服务场所设置展板展区、张贴宣传标语图画等。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落实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成效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议事协调机构功能,修订区安全生产“四类清单”。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制度。四是推进落实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深入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落实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区创建工作要求,推动城区重要基础设施更新改造。五是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深化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模式,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一岗一责”。倡导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向全员公示,自觉接受监督,实现安全生产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司其责。三是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技术和管理团队。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及其他规模以上企业均建立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四是构建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安全风险研判承诺制度。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使用风险隐患“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五是强化重点场所和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企业外包管理。六是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优化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流程,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七是推动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制定关于加强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健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用,实现安责险全面深化覆盖重点行业领域。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危险化学品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重大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机制。支持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全面完成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安全管理,完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安装使用。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安全管理。二是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三是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四是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承诺制。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五是完善本区危险化学品全过程信息监管系统,2020年底前,推进落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牵头部门:安监站)
(四)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二是集中开展“5+4”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制定并实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试行大型商业综合体年度行业测评,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开展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三是整治老旧场所、电动自行车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抓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结合政府实事工程、街道惠民项目等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落实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分析评估本区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四是对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物建筑和博物馆、宗教活动场所等重点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五是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建成区级消防大数据平台,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积极推广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六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牵头部门:平安办、派出所。)
(五)交通运输安全整治。一是配合市行业主管部门,健全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停车管理、道路桥梁养护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二是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督促停车管理、道路桥梁养护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和应急预案。三是开展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四是提升基础保障能力,配合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升交通运输应急能力,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牵头部门:派出所)
(六)城市建设和运行安全整治。一是加强本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将安全韧性作为区域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本区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将安全管理作为“一网统管”建设的基本要素,推动城区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二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街道整治安全隐患。三是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四是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五是健全本区燃气日常监管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指导各地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加强市政园林绿化等监督管理。六是强化建筑施工领域隐患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牵头部门:管理办)
(七)产业园区安全整治。一是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强化源头管控,规范园区规划布局,严格园区项目准入关,合理园区内企业布局,完善园区公共安全设施。三是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督促园区和园区内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承包商入园作业管理制度,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四是夯实园区信息化和应急保障等安全基础,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推进智慧园区建设。(牵头部门:安监站)
(八)城市燃气安全整治。一是完善城市燃气管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区联席会议制度效能,推进日常燃气监管责任落实,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提升城市燃气运行本质安全。加快实施老旧管网改造和安全型智能燃气表应用,健全燃气管道设施保护长效机制,持续提升用户端安全。三是加强风险管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科普宣教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牵头部门:管理办)
(九)地下空间安全整治。一是开展早期公用民防工程治理。改善工程使用业态,向单位组织和社区居民开放;改造拆除老旧工程,摸清早期工程底数,分类对照,按勘查调查情况进行封堵填埋或加固改造;调整委托管理方式,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仅交付受托管理单位进行管理,停止出租出借。二是发挥联席会议牵头协调作用。夯实监督管理责任,每年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加大地下空间使用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力度,进一步清除地下空间使用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加强应急处置演练,每年选择1-2处或大型地下空间进行应急处置演练,选择1-2个地下空间管理、使用单位进行实战应急或桌面推演;完善网格管理系统,建设“三平台一中心”将城市网格化管理由地面向地下延伸。三是加强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对地下空间消防安全情况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牵头部门:管理办)
(十)危爆物品等安全整治。一是严格落实危爆物品流向登记、凭证购买、丢失被盗报告、转让报告、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双人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人防、物防、技防等治安防范设施。二是全面录入危爆物品相关企业基础信息,实时登记危爆物品生产、销售、购买、出入库、领取、使用、归还、处置和爆破作业项目现场等全环节要素信息,及时录入检查信息、核查系统预警推送线索。三是依托本区智慧公安建设应用的系统模型,加强涉爆涉危线索研判分析,强化对非法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排查打击力度。四是完善水电油气等重点单位、重要部位、重点线路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牵头部门:派出所)
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牵头部门具体制定,其他有关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四、进度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按程序报批印发本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2个专题、8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全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部门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单位逐项对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主要任务,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历年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编制三年行动任务书,在任务书中明确问题隐患(整治任务)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挂牌督办、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样板工程”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本辖区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本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适应城市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单位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梳理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委会报告,并经审定后上报区安委会。2022年12月,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方案落实方案,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切实通过三年行动解决一批制约本街道安全生产和城区运行安全水平提高的矛盾问题。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导。工作专班和工作小组定期开展集中办公,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协同推动工作落实。各单位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单位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曝光、约谈、警示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将整治情况纳入本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年中巡查、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绩效考核,形成阶段量化指标,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二)落实依法治理,严格监管执法。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严格执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消防条例》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标准,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机制。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对非本质安全问题,在消除问题隐患的基础上,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到疏堵结合,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科学精准施策,主动创新制度。认真抓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准确分析掌握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风险隐患底数,找准根本原因,因地制宜、对症下药。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个性化制定整改措施,做到“一险一策”,做到限时整改、闭环管理。结合各街道、各行业领域发展特点,进一步用好本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优势,用好城市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变优势,用好“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等信息优势,用好街道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资源整合优势,优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政策支撑、财政支撑、人力支撑。积极调动各类社会资源参与三年行动,扶持建设安全生产相关教育培训机构,培育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