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意见 2021-04-09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杨市监特种〔2021〕27号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的工作意见
各科(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杨浦区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守牢安全底线,强化责任落实,现制定工作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结合上海实际和本市市场监管工作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为加快推进“四高城区”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局长
副组长:各分管副局长
成员:各相关科室、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
三、主要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城市安全发展的决策部署,务必把安全生产和城市安全发展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一定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落实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领域“一网统管”“一网通办”工程,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
一是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不少于1次的专题学习。
二是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宣传工作重点。在官网官微上开设专题学习宣贯栏目。结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五进”等活动,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等服务场所设置展板展区、张贴宣传标语图画等。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落实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成效纳入绩效考核指标。
四是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到我局各部门宣传工作重点,切实组织安排好专题学习,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贯彻,并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要组织市场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学习培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要善于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走深走实。
(二)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尤其是要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督促企业强化安全投入和教育培训,健全完善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夯实提高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针对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危险化学品车载罐体、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客(货)车等生产企业行业特点和风险状况,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风险研判,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和诚信制度,探索运用“保险+服务”等创新机制, 推动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特种科、认证科按职责分工牵头)
(三)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推进油气长输管道专项治理。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使用单位以问题为导向及时落实历年发现问题的整改封闭工作,并以日常管理巡查情况为基础,结合定期检验、年度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对于已经存在的问题,必须落实整改;对于新发现的问题,跟踪治理及时闭环,做到老账不拖不欠,新账及时消除。要在前期攻坚成果上,夯实推进油气长输管道全面检验、年度检查按期完成,杜绝发生超期使用情况。各油气长输管道检验机构应进一步提升检验工作质量,依法对新安装、在用油气长输管道开展安装监检、定期检验工作,全面提升油气长输管道法定检验水平。要督促注册在辖区内油气长输管道使用单位加强油气长输管道风险的根源管控,结合我区特种设备双预防工作计划推进管道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双重预防和安全管理评价工作,及时建立完善双预防工作机制。(特种科牵头)
二是开展其它重点行业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各市场监管所要以涉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双重预防工作为抓手,持续强化氨制冷装置和气瓶充装单位等重点行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上海市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进工作方案(2019—2022)》以及我局制定的特种设备双预防年度工作方案,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涉危化品行业领域特种设备双重预防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有效遏制涉危化品行业领域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要督促相关使用单位按要求开展安全管理评价工作,着力提升使用单位的管理水平,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效开展双重预防工作,及时消除隐患、管控风险,将事故遏制在萌芽状态。要督促重点行业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巩固安全管理评价工作成果,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措施。实现重点行业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基本建立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并不断完善。各市场监管所和执法大队要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危化品相关领域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特种科牵头)
三是加强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隐患治理。各市场监管所要强化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环节安全隐患治理,要对每年高温汛期、严寒冰冻等极端气候期间室外大型起重机械防汛防台、场车安全作业,以及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起重机械、场车使用环节安全开展专项治理,形成常态长效监管治理机制。(特种科牵头)
四是着力加强电梯安全监管。根据市智慧电梯建设总体部署,对接电梯信息化、智能化维保的开展和按需维保试点工作,结合电梯维保单位质量和信用评价,持续推动电梯维保质量监督评判和社会公示;全力推进“社区新基建”智慧电梯建设,推动区内住宅电梯以及部分重点区域加装远程监测装置,与 “智慧电梯”平台对接,完成《社区新基建“挂图作战”任务书》指标。配合有关部门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加强对加装电梯安全和使用监管等方面的监管和抽查。继续开展居民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风险评估,通过抽查方式持续提升风险评估质量。配合房管、街道等相关部门推动评估后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和大修工作。要注重社会宣传,加强电梯相关举报投诉处置,有效提高公众监督水平,全面构建杨浦区电梯安全全社会齐抓共管格局。(特种科牵头)
(四)组织开展危化品及其包装物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在本区范围内以危化品及危化品包装物为重点产品,对危化品及其包装物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守住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认证科牵头)
(五)加强电动汽车及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
一是强化电动自行车认证监督管理。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等违法行为。对发现违法线索依法依规查处,加强后续监管。(认证科牵头)
二是强化电动汽车认证活动监管。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电动汽车指定认证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获证组织无证生产及上级部门移交的认证机构违法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处理。同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电动汽车认证活动监管。(认证科牵头)
三是加强汽车关键零部件和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检查。对市局监督抽查中发现的汽车关键零部件和电动自行车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企业,依法配合市局开展后续处理,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质量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加大跟踪力度,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实施跟踪抽查。(认证科牵头)
四是根据相关违法线索,依法查处销售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从事经营性违规改装以及销售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竞争科、认证科按职责分工牵头)
五是根据需要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外卖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骑手和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同时不定期开展行政约谈,督促外卖平台加强对骑手的宣传教育,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网监科牵头)
(六)配合做好货车非法改装改标整治工作。
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对指定认证机构和货运车辆生产企业的认证专项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获证组织未经认证以及上级部门移交的指定机构非法认证等违法行为实施调查取证,依法依规处理并上报上级部门。依法对获得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的机构出具虚假检验合格报告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认证科牵头)
(七)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完善安全生产相关标准。
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危化品安全生产管理、防灾避难场所管理等方面,积极配合本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社会组织加强标准的研制,支持相关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和燃气安全管理标准等安全生产相关标准。(质量科牵头)
(八)积极推进年报制度,持续推进联合惩戒。
一是完成重点行业领域年报工作。在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高风险行业领域,对于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正常经营企业,要求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完成企业年报工作,实现应报尽报。
二是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将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及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依法公示。三是按照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推进重点领域企业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信用科、特种科按职责分工牵头)
(九)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领域安全整治工作。
积极做好信息共享,依据有关部门需要梳理相关企业信息并做好信息提供和共享工作,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供线索。配合市局业务受理中心开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缺陷产品召回相关规定的宣传,提高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配合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做好地下空间安全综合治理。(信用科、注册科、质量科、稽查科按职责分工牵头)
三、进度安排
根据安排,2020年已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员部署和隐患排查。
2021年为攻坚克难阶段。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疑难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题研讨会、经验推广会、挂牌督办等措施,攻坚克难,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制定针对性隐患整改和风险管控措施,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22年为巩固提升阶段。要深入分析整治中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矛盾和原因,完善工作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全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加以推广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和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要求,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系统推进工作开展。
(二)加强督查执法,强化违法查处。要在企业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依据监管职责,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突出重点领域,紧盯风险隐患,深入开展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要盯住不放、一抓到底,推动重点难点问题彻底解决。要建立督促指导、检查评估和情况通报机制,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及时向区和相关街道通报。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结合“一网统管”等工作,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要在全区范围内排摸违法线索,重拳出击,着力查处市场监管安全生产领域重大违法案件,有力震慑违法违规违章企业。
(三)强化能力保障,注重信息报送。要加大对监管干部、监管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力度,提升专业能力水平。充分运用科技+制度手段,着力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效能。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强工作宣传,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要加强信息报送和报表汇总,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注重形成长效机制。
附件:《杨浦区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9日
附件
杨浦区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杨浦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杨浦区特种设备安全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多元共治,强化责任落实和系统治理,通过三年的专项整治,稳步推进智慧电梯建设,逐步提升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能力,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监察体系,确保杨浦区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平稳可控。
二、工作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不少于1次的专题学习。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宣传工作重点。结合“安全生产月” “119消防宣传月” “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五进”等活动,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等服务场所设置展板展区、张贴宣传标语图画等。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落实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成效纳入绩效考核指标。推进落实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深入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二)全面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信用监管、安全评价、教育培训等手段,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及时公开执法检查和违法查处信息,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继续探索运用“保险+服务”等创新机制,推动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
(三)加快推动形成多元共治局面。进一步加强面向从业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以特种设备事故风险和典型案例为重点,采取培训宣讲、应急演练、劳动竞赛等多种形式,强化警示教育,提升企业“我要安全”的主观自律意识;广泛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和知识普及,结合“3·15”、安全月、质量月等活动,积极利用新媒体,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尽快形成社会多元共治、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双重预防建设。根据《杨浦区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进工作方案(2019—2022)》的要求,在涉危化品行业领域、事故易发行业领域、公众聚集场所等领域建立完善杨浦区双重预防重点单位目录,全面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对液氨单位、加气站、移动式压力容器等危化品相关单位开展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评价为基础,在其它重点单位中推广实施。在其它企业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提高杨浦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完善双重预防工作体系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风险。
(五)着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构建完善区级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区级电梯应急救援网络和部门间联动应急响应机制,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建立补充应急队伍,完善杨浦特色电梯应急保障机制,进一步提升电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救援时效。优化应对处置流程,充实应急专家库,加强对监察、管理、操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的实务培训和实景演练;通过教育培训、应急演练、事故实务处理等方式,全面提升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基层监察员对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能力。
(六)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强化事故高发易发、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领域,电梯维保、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照章作业等重点环节,以及涉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电梯、大型游乐设施、提标改造锅炉等重点设备的现场监督检查;加大部署开展各种特种设备重点行业领域集中专项整治的频次和力度;结合举报投诉、事故调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开展针对性执法查处,精准打击特种设备各类违法行为,突出对电梯维保、气瓶充装、锅炉改造等领域重大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治;持续提升特种设备执法办案水平。
(七)深入推进电梯监管改革。加快推进本市智慧电梯建设应用,基本实现与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系统的对接。通过电梯远程监测系统、维保APP、维保单位分级分类评价等的综合应用、评判,调动电梯制造、维保和使用单位的积极性。推动使用满15年以上的住宅电梯以及部分重点区域加装远程监测装置,鼓励维保单位实施按需维保。
(八)持续开展老旧住宅电梯评估。持续开展对使用满15年的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及时将评估结论提交区政府、房管和街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电梯更新改造大修等隐患整改工作。
(九)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尽责和担当意识,突出安全监管岗位的专业性和职业化,合理配置监管力量,完善特种设备安全三级监管模式,加大监察执法队伍的专业与实务培训力度,提高一线监管人员发现、解决问题的专业能力。着力建章立制,强化制度执行,持续提高监管的规范性,整体提升队伍的岗位履职能力。
三、工作阶段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各市场监管所和执法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并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0年7月至12月)。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按计划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开展各类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各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12月底前,涉危化品行业领域的双重预防重点单位基本建立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并按期开展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三)重点推动(2021年)。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设备进行集中整治。存在重大隐患的,实施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号,达到预期治理效果。全面推进我区双预防重点单位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工作,2021年12月底前,所有双重预防重点单位基本建立特种设备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并按期开展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四)完善提升(2022年)。全面总结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着力完善工作制度,固化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深入分析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查找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安全监察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和执法大队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成立专项工作组,由所队领导担任组长,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针对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时收集整治情况工作落实情况,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作,推进整体工作。
(二)精心部署推进。要坚决贯彻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妥有序、分阶段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推进解决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增强协同合作。加强区局与区各相关委办局、街镇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协作协调和沟通,争取市局和市特检院更大的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完成整治目标。
(四)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提前做好风险研判。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群众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65”举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多措并举,合力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