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大桥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6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大桥街道办事处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大桥街道党政办公室,电话:021-6519596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大桥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及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街道重点工作和社会关切度高的领域,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大桥街道办事处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条,其中公文类信息11条,主动公开率100%;财政信息23条,政策解读4条,居务公开目录2份,其他信息6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大桥街道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6件,其中网上申请22件,信函申请14件。2023年度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22件,结果纠正10件、其他结果1件、结果维持11件、尚未结案0件。2023年未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街道办事处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建设,细化落实各职能部门职责,明确由街道党政办牵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街道司法所审核把关,各办公室设联络员负责具体事项的沟通协调,形成了各负其责、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体系及相互配合、共同促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切实推进街道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和及时、准确、全面、高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街道办事处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阵地”的作用,及时更新发布政策文件、政策解读、重点领域信息、业务动态等栏目信息,保障网站主动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开展。打造多样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持续提升“大桥人家”微信公众号传播效能,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涉及民生服务、工作动态、惠企政策等各类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用。落实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自查,杜绝网上公开信息出现严重失误或泄密等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街道办事处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依法依规、标准引领、争先创优、利企便民的工作原则,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收集相关职能部门、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诚恳接受意见和批评,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5

0

 0

 0

 0

 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1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6 

 0

 0

 0

 0

 2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2

(七)总计

 36

 0

 0

 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1

10

 1

0

 2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业务动态类信息,涉及群众切实希望了解的政府信息较少,还没有做到政群的良好交流与互动;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还有待提高,解读形式较为单一,还不够丰富多样,缺乏视频解读等形式。

接下来,街道办事处将不断总结经验,持续加强重点领域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政策解读规范化、多样化、精细化,综合运用图片解读、视频解读、现场解读等形式,不断提升政策解读实效;持续强化政务公开能力提升,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政务信息公开的业务素质和水平;持续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紧扣政策重点、社会热点和民生关注焦点,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丰富公开内容,切实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街道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1〕7号)要求,明确信息处理费收费范围、收费方式与收费标准,全年未产生收费。

2023年杨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如下:

一是畅通沟通渠道,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搭建街道与辖区群众沟通的桥梁,于8月8日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走进 “同悦汇”大桥市民中心,体验“幸福养老”新模式,通过现场参观、活动体验、交流答疑等环节,帮助居民直观地了解大桥市民中心各项服务内容。同时,向居民代表发放了有关大桥辖区老年人体育运动方面的需求调查问卷,收集了居民代表对辖区体育服务的意见及建议。

二是主动解疑释惑,做好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政策文件进行多元化精准解读,综合选用图文解析、视频动漫等解读形式对《大桥街道2023年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计划》、《2023年大桥街道实事项目》等进行深入解读,完整、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并做到发布的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相互关联,及时有效将丰富、生动的惠民惠企政策送达百姓“指尖”。

三是丰富信息载体,拓展公开途径。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运用微信公众平台、社区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强化信息发布和推送,围绕社会热点关注、涉及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持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和范围,不断提高政策信息透明度及群众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