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第十四届五次会议第E087号提案的答复 2021-04-09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对区政协第十四届五次会议
第E087号提案的答复
刘怡彬委员:
您提出的E087号“关于促进杨浦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概况
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十分重视,在接到提案起就对该提案所涉及的问题及相关建议进行研究,认为您提案中提出的促进杨浦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的建议都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现实意义。为此,我们严格落实办理责任,明确区教育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合办共同通过深入研讨、现场查勘、沟通交流、协调联系的方式,进一步对提案所提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实际提出办理意见,努力促进问题解决、推动工作进步。
二、提案答复
针对您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结合目前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计划打算,我们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据调研,截止至2021年2月,杨浦区共有46家托育机构,开设
105个托班,提供2110个托额,实际入托率52%。其中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的机构共20家,提供普惠性托额660个,普惠性托育园入托率是89.4%。综上, 区域内设立的托班并未满额,可见目前杨浦区3岁以下幼儿依然以“家庭带养”为主,按照“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针对部分有需求的幼儿家庭结合提案内容,区域主要做法如下:
(一)持续增加各街道普惠性托育点数量
在优先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基础上,积极推进区域3岁以下托育服务。再提前两年完成市教委要求的各街道至少1个普惠性托育机构(收费3000元以内)的布局要求下,十四五期间仍将充分挖掘普惠性托育服务资源。一是推进新建的公办园增设托班。预计十四五期间新增公办园7所,可增加托班近7个,提供托额百余个,按照公办园标准收费。二是鼓励集办托儿所普惠性托班全覆盖。三是引导租赁教育局资产的民办二级园设立普惠性托班。计划每年有1-2个民办二级园增设普惠性托班。
(二)大力推进多方参与,增加托育资源供给
区域充分整合资源,引导多方参与,不断扩大托育服务资源供给。目前区域内有22家机构已取得《依法开办托育服务告知书》,可提供托额1200余个。同时鼓励区域内办园质量高、信誉好的民办园开办托育机构。充分运用民办园专业、规范的管理经验和模式,提供安全可控、标准规范的托育服务。自2019年起在各街道的新开发地块公建配套的设施中也有托育点的规划,引导大型企事业单位、园区能够承接这些地块,积极投入创建托育园,满足园区内、商务楼宇内员工适龄子女的托育需求,打造区域高品质的托育服务。
(三)专业保障,促进托育保教质量提升
建立完善市、区、园三级培训网络和分级分类的培训体系。落实市全覆盖全员通识培训,依托市开放大学、社会培训机构等力量定期集中性开展托育机构负责人、保教人员、保健员、营养员、保安等各级各类托育从业人员的岗前和职后培训;发挥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专业力量,开展以问题为导向的“靶向式实务培训”,重点指导保健员、新教师、教研组长;完善各托幼机构校本内培制度,开展保教管理的内训。2018年至今培训近1100人次。
(四)加强联动,拓展托育服务形式
杨浦区整合各类资源,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推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一是构建“1+2+55”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模式。即1个早教指导中心,以“互联网+早教”,为家庭提供婴幼儿心理、保健等教育咨询服务;2个早教研究基地,向家庭提供个别化、面对面育儿指导,研发早教培训课程,并提供托育师资培训;55个早教指导站,覆盖所有街道,每年为适龄婴幼儿家庭提供6次以上公益免费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线上线下指导覆盖所有家庭。
与此同时,在街道内利用睦邻中心、儿童妇女之家等公共服务场地为辖区内的幼儿家庭提供半日制、计时制的公益性亲子活动、讲座、沙龙等来丰富托育服务形式,扩大托育服务范围,满足不同需求。
针对杨浦区婴幼儿照护服务领域情况,区市场监管局也从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履职,为其健康发展提供助力。
(一)进一步加强婴幼儿照护领域价格监管。目前该领域服务价格为市场调节价,由于供求关系等原因,出现了月子会所等机构价格较高的情况。对此,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价格监管,要求其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增强价格透明度,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同时,严查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二)进一步加强婴幼儿照护领域食品安全、广告宣传监管。对婴幼儿照护机构提供用餐或订餐服务的,进一步加强其自身或者供餐单位资质和食品安全检查,确保接受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同时,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广告宣传监管,严查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充分地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针对“建议政府以普惠性机构兜底托育服务,为其他主体提供引领示范。其余需求部分交由民办机构来满足”的建议。
区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区民政局作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应做好非营利性托育园法人主体的成立登记工作。在民办非营利性托育园的成立登记过程中,我局将加强政策宣传和辅导,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积极协调协同,帮助举办者快速了解登记政策、登记流程,提高办证效率,并视情况开通“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限。在民办非营利性托育园运行过程中,将会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加强民办非营利性托育园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机构依法依规依章程开展活动;组织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级评估,降低机构运行风险,提升服务质量。
我们将继续构建多形式、广参与的托育服务体系,满足市民对托育服务的多样化需求。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的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注、监督和帮助!
杨浦区教育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