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夏季防暑降温和防台防汛工作的通知 2024-07-29
杨建委﹝2024﹞23号
本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夏季防暑降温和防台防汛工作的通知
建设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务工程、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各街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现就加强本区建设工程夏季防暑降温和防汛防台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层层压实责任
各单位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领导工作部署,立足最不利情况、着眼最恶劣天气、防御最极端事件,深入谋划防范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务必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建设工程防暑降温和防汛防台工作企业、部门、属地、个人“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各工程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形成企业全面负责、部门依法监管的工作格局。属地街道要切实做好辖区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的防暑降温和防汛防台工作,全力防范各类安全风险事件。
二、突出工作重点,筑牢安全防线
(一)严格落实高温期间安全防范措施
一是组织健康检查。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心理疏导、精神慰藉,调整状态满足生产要求再上岗。高温期间,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一次对务工人员的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同时每天班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观察,测量体温和血压,身体健康情况异常的,应视情况安排休息或劝导就医治疗。
二是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各建筑工地应及时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和休息时间,尽量避免高温时段作业。当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时,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白天高温时段(上午11:00至下午15:00)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当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时,除符合前款规定外,高温预警未解除前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当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高温红色预警信号时,除紧急抢险、抢修作业等特殊要求外,全天停止所有的户外施工作业。确因施工工艺等要求,需在午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必须制定和严格落实防暑安全保证措施,并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批准。
三是改善工人作业及生活条件。工程参建各方要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确保建筑工地施工作业区、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场所满足防暑降温需要,主动提供凉茶或含盐凉开水、绿豆汤等防暑饮料,配备防暑降温药品、医疗急救物质、医务人员等。同时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特别是有限空间内温度升高情况下易发生中毒窒息事故,作业过程中须加强通风保持空气流通。随着夏季气温日益升高,易发生食物中毒等饮食安全问题,各建筑工地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做好成品、半成品、生熟食品的分类储藏,食堂的炊具、餐具等应及时清洗定期消毒,并做好食品48小时留样工作。同时严禁购买无照、无证商贩的食品和原料;严禁制售易导致食物中毒食品和变质食品。
四是加强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消防责任,配备临时消防设施,加强工地中人员密集场所管理,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的管理。强化危化品采购、储存、使用等过程管控,严格落实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规定。
(二)加强汛期台风期施工安全防范工作
一是加强预案制订、演练和应急避险准备工作。各建筑工地要制订完善防汛防台“一工地一预案”,细化应急处置和人员转移避险流程,切实增强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要从防汛实战需要出发,开展专题安全教育和交底,组织开展防汛抢险演练,让现场人员熟练掌握应急逃生、避险路线和技能,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施工总包企业要与区防汛指挥机构、街道做好对接,落实应急避险安置场地、基本生活保障。
二是严格落实防汛防台措施。全面开展建筑工地汛前排查检查,突出抓好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临时房屋、现场排水、围墙围栏及易发生高空坠物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对于发现的隐患,要明确处置措施,把处置责任落实到人,及时闭环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加强汛期深基坑安全管理,加大汛期深基坑检查巡视频次,重点检查支护结构、施工工况、降排水是否正常,周边环境及监测设施是否完好,密切关注监测数据变化,确保排水畅通;加强汛期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垂直运输设备自由端高度,确保设备基础牢固可靠,做好塔吊防汛防风应对措施;加强汛期现场临建设施、围挡墙安全管理,制定临建板房、围挡墙的应急加固方案,备齐备足加固器材,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拆除。
三是按照标准启动应急响应。各部门、各参建单位及时关注应急、气象等部门发布的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四级响应标准行动要求第一时间采取响应行动,切实做好防汛防台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三)提升施工大门综合防范措施
各建设主体要切实采取防范手段提高工地安全系数,做好工程车辆和人员出入管理,与项目施工无关车辆和人员不得进入工地;工程施工人员应通过实名制闸机进出工地,不得从工地车辆出入口进出大门。
三、加强督促检查,做好重点时段应急值守
我委加强对辖区建筑工地、各街镇加强对辖区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夏季高温和汛期台风期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预警提示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对安全防范工作落实不力的建设工程参建企业要从严从重严肃处理。各单位要时刻保持警惕,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对发现的险情要及时处置,做到抢早抢小,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性天气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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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9日
抄送:区应急管理局
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印发
(共印1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