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区安委会办公室制订的《杨浦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11-02

杨府办发〔201113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区安委会办公室制订的《杨浦区继续

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安委会办公室制订的《杨浦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杨浦区继续深化

“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制订的〈上海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1121号)要求,全面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紧紧围绕“切实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这一主线,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深化依法监管,持续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持续推进隐患治理;推进安全达标,强化安全基层基础;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构筑安全防范体系,努力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促进本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职责

1.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依法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作为强基固本的重要举措纳入本单位发展战略,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落实到位。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部门、车间班组和每位员工。要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力度,改善企业安全基础条件,提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场所、危险工艺装置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强化对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改的力度。要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建立预警机制。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职责,建立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现场轮流带班制度,以及领导干部深入作业现场、参与班组安全活动、联系重点生产作业区域制度。不断完善企业绩效工资制度,提高绩效工资与安全生产挂钩比重。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档案管理数据库,建立、推行安全生产诚信机制。

2.强化政府监管责任

区各委、办、局,各街道镇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加强经济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联系点和例会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和监察装备保障。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全面强化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服务指导,依法从重处罚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发生严重社会影响事故或屡次发生事故的单位,要通过约见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等予以警示。发挥区、街道镇两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对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指导功能,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制度。

3.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体系。严格落实区安全生产责任制签约单位履职书面报告制度。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各签约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范畴。加大履职考核力度,建立完善覆盖各街道镇、区有关职能部门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办法。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考核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个人给予奖励,对安全工作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整改不得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和一票否决。继续实施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定期通报、各类典型事故案例社会公布制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对事故查处实行安委会挂牌督办。

(二)严格安全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各有关部门、各街道镇要以“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为戒,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燃气使用、高层建筑(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地下空间)、废品回收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排查影响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加大事故隐患治理力度。重点掌握分布在城市居民区、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隐患情况,研究落实治本之策,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着力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管理机制,严格实行重大事故隐患逐级挂牌督办、定期通报制度,各部门、各街道镇及各生产经营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落实整改资金,着力推进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对列为市、区二级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要在资金和项目上给予支持。

(三)严格依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各有关部门、各街道镇要加大依法监管力度,特别是加大暗访抽查力度,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结合“打非”专项行动,突出抓好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燃气、地下空间、船舶修造、冶金、有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秩序。继续严厉打击7类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建设、生产、经营;依法关闭取缔后又擅自建设、生产、经营;违反建筑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瞒报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照规定期限予以整治;其他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以强有力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四)聚焦重点难点,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各有关部门、各街道镇要结合实际,继续把解决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在创新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重点如下:

消防方面:继续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城市应急救援体系及消防人文等软环境、硬实力建设。着力推进“防范和整治住宅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平安建设实事项目”,提高住宅建筑消防安全水平。完善公共消防安全设施,推动全民参与城市消防安全建设。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专项行动,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建筑、“三合一”及“多合一”生产经营场所等为重点,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强化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

交通方面:重点推进道路事故隐患挂牌治理制度,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强化对客货运车辆、危险品运输、出租车的安全运营管理。全力开展“四类车”(助力车、三轮车、二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行驶安全整治,继续查处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人从业资格、客运站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客运车辆挂靠经营、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不按照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行驶的违法行为。

人员密集场所:督促大型超市、商场、酒店、轨道交通站点、公共娱乐场所、校园(校舍安全工程)、医院、社会福利机构、体育场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加大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投入力度,落实维护保养资金,确保资金技术防范措施符合标准并正常运行,为公众提供更趋人性化、合理化的安全保障服务。运用现代传播手段,发布各类安全预警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搞好大型活动、大型赛事、重要节假日的安全防范。

建筑施工方面:以市政府“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若干意见”为契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全面推进工程招投标、承发包、施工、监理和检测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全过程监管责任和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责任,提高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严肃整治虚假招投标、转包和违法分包、无证作业、监理缺位等混乱行为。培育和规范劳务市场,督促建立固定劳务队伍,全面强化安全培训,有效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切实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开展在建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对预防高处坠落、起重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坍塌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对特种作业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加强对塔吊、人货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及基坑围护、脚手架搭设等安全设施的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管,严格督促落实专项施工方案。

危险化学品方面: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推进产业布局结构优化调整,坚决淘汰高污染、高能耗、高危险的落后产能。建立危险化学品重点使用单位备案工作,督促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相关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作业场所视频监控以及装置设施温度、压力等重要工艺参数的实时监控。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管控。

特种设备方面:进一步加大对特种设备的监督力度,继续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并督促各企业切实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完善特种设备分级分类监管评价机制,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级分类管理的试点工作。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督查,加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地下空间:加快推进地下空间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现重大工程、重点部位远程监控。开展地下空间使用安全风险评估试点运行,加快引入风险评估机制,抓好安全源头管理。深入推进早期公用民防工程使用业态调整,淘汰早期公用民防工程中规模小、管理差、隐患大的使用业态。

职业卫生方面:广泛宣传新修订的《职业卫生法》,启动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与检测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继续推进并实施职业危害申报备案,严肃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开展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强度、浓度监督性检测,推进作业现场设备设施的技术改造,夯实职业健康监管基础。

其他行业和单位:紧密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依照各自职责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排查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全力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五)推动科技进步,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对安全生产的支撑作用。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资源和资源设备的联控共享。推进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项目实施。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进一步整合或淘汰资源浪费、污染严重、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推动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艺装置实施安全联锁、紧急停车等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全面完成次氯酸钠替代液氯水处理技术应用范围。

2.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各有关部门、各街道镇要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有关应急预案,修订本部门、本行业和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援能力和处置水平。要督促企业大力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建筑施工、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领域突发事件的实战演练。要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救援演练和市民逃生自救应急演练。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依托消防等专业救援力量和大中型企业、社会救援力量,优化、整合应急救援信息数据、专家库等应急救援资源,逐步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快城市多灾种早期预警机制建设,着力增强预防和应对极端性灾害能力,加强城市管理和设施运行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城市综合防灾和减灾体系建设。

(六)推进安全达标,强化安全基层基础建设

1.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督促协调建筑施工、冶金、船舶修造、汽车、危化等重点行业,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制订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计划,促进企业安全基础不断强化。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中,广泛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着力推进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组织对小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2.加快推进班组安全建设

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生产的基础作用,切实加强各行业领域班组安全建设,不断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有效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坚决纠正各类习惯性违章行为。

3.推进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培育

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眼点,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为安全生产提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严格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督促企业职工全员培训合格上岗,做好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全面完成“1.5万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政府实事项目,探索建立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长效机制。全面推行考培分离,不断提高培训质量。深化道路交通、消防、生产安全、建筑、特种设备、燃气等宣传联动战略,积极拓展安全生产宣传阵地。充分利用报刊、影视广播、网络、社区科普等资源,实施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工地、进社区、进家庭”,普及市民灾害逃生等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素养。共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5.25交通安全日”、“11.9消防日”、“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品牌专题宣传活动。将安全文化作为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积极倡导市民安全文明行为,广泛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渠道,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七)构建长效机制,完善安全生产防范体系

1.编制实施安全生产规划

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抓紧制定和实施本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和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规划,明确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促进安全基础的不断强化。区各部门、各街道镇在制定各专项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与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保持密切衔接。

2.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经济政策

认真落实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安全风险抵押金等制度,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推进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认真落实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研究制订工伤预防费的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工伤预防。

3.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进一步创新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以属地化监管为契机,改进工作方式,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切实做到严格公正、科学廉洁执法。加强和规范街道、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三、活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

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镇及行业系统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抓紧研究制订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认真抓好组织发动。

(二)全面实施阶段(6月至10月底)

各有关部门、各街道镇及行业系统要结合本系统、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确定的重点和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活动开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创新安全监管工作手段和方法。

(三)督查总结阶段(11月到12月底)

各有关部门、各街道镇及行业系统要对“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进行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镇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切实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和生产安全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来抓。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为契机,以“三深化、三推进”为主线,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着力强化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有关部门、各街道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本行业(领域)、本地区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要将“安全生产年”活动纳入对各部门,各街道镇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协调和督促检查。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有关部门、各街道镇要在全面部署、全面推进的基础上,在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燃气、地下空间、船舶、冶金、有色、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和近年来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强基、固本、肃源,有效防止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把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四)掌握动态,强化监督。各有关部门、各街道镇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对本部门、本街道镇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区安委会办公室也将结合安全生产履职督查,适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

各有关部门、各街道镇要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

1615日前,报送本部门,本街道、镇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2、按照《关于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月报和季度总结通报制度的通知》(沪安委办〔201012号)要求,每月28日前和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底前,报送本部门,本街道、镇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数据和相关情况。

31120日前,报送本部门,本街道、镇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总结报告。

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刘兴达 孔蓉菊  联系电话:25032887 55218357(传真)

                        上海市杨浦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一一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安全  生产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各人民团体。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613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