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第十四届第三次会议第C101号提案的答复 2019-06-10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杨浦区司法局文件
沪杨司〔2019〕13号
对区政协第十四届第三次会议
第C101号提案的答复
胡卫华委员:
您提出的第C101 号“关于打造‘杨浦模式’律师调解创新平台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情况
您的提案,聚焦全面依法治国大局,着眼司法体制改革,围绕律师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实践优势,提出了杨浦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在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打造“杨浦模式”律师调解创新平台的建设性、操作性意见和建议。不但体现了政协委员高度的社会责任担当,而且彰显出法律工作者良好的专业服务水准,在此,区司法局作为律师调解工作的主管部门,向您表示衷心感谢。对于您的提案,区司法局和区法院高度重视,局、院领导和职能部门认真研读,结合实际共同深入研究,形成了相应的工作举措。
二、提案建议答复
在区委、区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区法院、区司法局积极努力,着眼于攻克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硬任务,聚焦律师调解工作运作机制创新,下大力推进律师调解试点工作落地见效。2018年8月30日,本区成立上海首个驻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率先全面启动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律师调解工作室成立以来,就进一步发挥好律师调解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的作用开展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为进一步做好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打造“杨浦模式”律师调解创新平台,区司法局、区法院将开展下列工作:
一是大力加强宣传与推广。区法院在立案阶段,对适宜通过律师调解解决争议的案件,及时告知当事人可通过律师调解程序更简便快捷地解决争议,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律师调解。在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中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摆放相关宣传手册,加强对律师调解优势的宣传,让当事人和代理人更多地熟悉律师调解。同时,区法院要求各业务庭就本部门收案中适宜通过律师调解解决的案件类型进行发掘和梳理,进一步拓展律师调解案件类型范围,让律师调解发挥好分流案件、解决纠纷的作用。2019年以来,拓展商事、民事、知识产权等方向的律师调解案件,委托量大幅增长,截止2019年6月1日,律师调解案件255个(2018年下半年律师调解案件186个),前后两个半年期案件量预计增长超过27%。同时,区司法局通过法制日报、新民晚报、杨浦时报等媒体,以及上观、法治上海、上海杨浦以及各类法治公众号,加强宣传和推广。
二是积极协调经费保障工作。充分的经费保障是做好律师调解工作的基石。区司法局积极与区财政局联系,争取财政支持,将区法院、区部门购买律师调解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按照统一标准支付经费。当事人委托律师调解的调解案件,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标准的,也纳入政府采购。区法院也将继续与相关单位一道,协调好律师调解的经费保障工作。对于纳入政府采购的调解案件类型,将根据在实践中的具体情况与相关单位进一步沟通协调,共同寻找具有可操作性的经费保障模式。
三是继续探索相关司法保障程序。当前我区律师调解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很多问题还有待于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如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对接问题、律师调解司法确认的申请主体范围等,区法院已经充分注意到,在具体实施中尚有需要进一步研究和细化的地方。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区法院将进一步与相关单位及高院条线商讨研究,寻找既能保障律师调解公信力和便捷性,又能防范相关司法风险的司法保障路径,确保在法律框架内开展试点工作。
我区将继续着力于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为依法、及时、妥善解决杨浦区的各类矛盾纠纷作出更多探索,打造好“杨浦模式”律师调解创新平台。
杨浦区司法局
2019年5月24日
承办单位地址:平凉路852号202室 邮政编码:200082
承办人姓名:方文静 联系电话:55218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