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杨浦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及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若干要求的通知 2021-04-01

各中学(含九年一贯学校、完中、职业学校)、中学教研室、

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区教育局相关科室:

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平稳有序推进2021年杨浦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考试工作,结合区域实际,现根据沪教委基〔20218号文件等国家有关法规和教育部、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报名审核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市教委下发的关于高考、中考(含特教中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报名文件,认真做好报名条件的解读和宣传工作,严格把好报名资格审核关,涉及资格审定的相关材料要留存备查。对于报名时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考生报名资格,且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追究责任。对于不符合本市中、高考报名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等非沪籍学生,须告知上海市教委有关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等非本市户籍学生就读各级各类学校的相关政策,认真仔细的做好解释工作。

二、信息采集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有关实施意见,认真做好已获得报名资格中、高考考生的信息采集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放入考生档案材料袋。各单位对考生的纸质档案材料必须派专人进行整理、核查,材料中该盖章签字的不能遗漏,特别是:

中、高考考生报名信息表;

高三毕业生的《考生诚信承诺书》、《上海市高等学校秋季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察表》;

初三毕业生的《上海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体育测试成绩单》;

区体检站提供的《毕业生体检表》;

中招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及各类加分证明材料;

报考证明(非本市户籍学生的借考材料)。

三、“提前招生”宣传工作

为拓展考生多重录取途径,达到志愿和录取结果的完美结合,各单位要根据市教委关于招生改革的有关文件,认真做好各类提前招生的动员宣传工作,鼓励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招生录取途径。各类提前招生为:

高招类:

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特殊类型招生;

教育部核准的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和自主招生。

中招类: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生、自荐生”和特色高中“自荐生”;

部分试点学校的高中国际课程班招生;

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教育贯通培养模式;

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

中职校自主招生“航空类、艺术类、自荐生”;

高中阶段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选拔招生;

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含中职特教班)的招生。

四、特教中招工作

为保障残疾学生平等参加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的权益,满足残疾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后继续接受教育的需求,继续将特教中招纳入区域中招的整体工作之中。招生对象为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三学生,包括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各类特教学校就读的学生。

特教中招报名、考生评估、志愿填报和确认、“特教学业考试”或“入学综合评估”组织等具体工作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会同基教科和学校遵循市教委、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规范进行。

我区将继续在杨浦职业技术学校内附设特教班,招收具有本区学籍或户籍的智力、肢体和精神等残疾学生。

五、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

考生志愿是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学校必须开展好的一项重点工作之一。学校要在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指导下,对考生和家长认真做好志愿填报须知的宣讲工作。重点加强在志愿设置、填报方式和投档规则、同分处理原则等诸方面的志愿填报辅导的力度,确保我区中高考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同时要积极做好考生升学择业指导工作,使考生学习能力、升学志向、填报志愿尽可能匹配。引导考生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结合兴趣、爱好,合理选择各批次具备填报资格的志愿,填报时应仔细阅读相关院校的招生章程规定。

中招、特教中招志愿填报安排在5月中下旬。分为两个批次:

“提前批次”网上志愿填报。招生类别为高中提前批推荐、自荐招生;中职校提前批中本贯通、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自主招生(含航空服务、艺术类、自荐生)。

“统一批次”纸质志愿填报。招生类别为名额分配、零志愿、一至十五志愿。

中招提前批和特教中招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中招统一批次和征求志愿录取工作安排在8月初,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

初中学校要广泛宣传各招生批次的填报方法、时间节点、招生类别等信息,指导好考生按需按时填报。统一批次应届考生《志愿表》信息由所在学校负责采集,学校必须确保《志愿表》和输入电脑的志愿信息一致。社会考生志愿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

高招志愿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填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各高中学校将依据市考试院的具体安排,组织考生利用模拟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以使考生的志愿填报更切合本人实际。本科批次安排在7月初,高职专科批次安排在8月初。各批次后期将设置征求志愿填报环节。具体工作安排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

各类考生《志愿表》一旦汇总上交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后,任何人不得补报、撤销或更改志愿。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要对考生志愿库刻盘并交市教育考试院和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组封存。

六、考务工作

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要根据各类考试报考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各标准化考点的考试任务。各标准化考点学校要从大局出发,积极承担国家级考试的工作任务。各考点要根据教育部和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考场设置和管理,认真制定本考点考务管理办法及预案,配强、配齐考务人员,依照《考务手册》要求强化对监考人员的培训,做好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工作,避免各种考试违规行为的发生。

各校要做好对考生的考前教育,教育内容应涵盖考前心理疏导、考试诚信教育、考试用品携带和禁带范围、考试进退场时间规定、考场规则、交通安全等内容。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对高中学生学业进行终结性评价的重要方式,是春季高考报考的必要条件,是秋季高校招生录取总分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本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根据我市中招改革方案,今年将全面开启基于学业水平考试的多元评价和招生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既是衡量学生达到初中毕业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之一,各初中学校要积极应对,在教育观念和教学手段上适应这一新的考试方式的变化。

高考、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全部实行全市统一网上评卷。各校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好考试评卷教师的选派工作。

七、本区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工作

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要严格按照统一招生录取阶段的程序和时间节点,认真仔细的做好投档工作和征求志愿录取,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同分处理原则:在投档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学校招生计划数投档,若末名有2人或以上录取总分相同,优先录取未享受政策照顾的其他现役军人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其他考生则先比较语、数、外三科总分;若三科总分也相同,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单科考分进行录取;若还出现同分,则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为依据,提交区教育局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八、保障工作

1.加强领导管理

成立以局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区教育局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各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在招生考试工作中,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规范各项制度。加强招生政策的宣传,正确引导考生准确定位,选择合理的升学渠道。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准确解释各项政策,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完善监督机制

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教育纪检组全程参与招生监察工作,监督招生考试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考试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对招生考试的监察工作,强化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大对报考资格审核、招生考试、阅卷登分、投档录取、信息公开等重要环节的监督力度,做到“岗位落实、责任明确、人员到位、措施有力、全程参与、依法治招”。

3.落实人员培训

各单位要加强对毕业班教师等相关工作人员的招生政策、升学指导的业务培训,做到上下政策一致、宣传口径一致、操作程序一致;要加强对毕业生的升学和择业指导工作,加大对各类教育的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的宣传,帮助学生拓宽视野,引导考生合理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升学目标和成才途径。

4.做好信访接待

将招生考试信访接待纳入局信访办、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各校的信访工作范畴,各相关部门和学校要统筹安排落实信访接待人员和接待地点。区纪委派驻教育纪检组依法规范处理招生考试信访工作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确保社会稳定和招生考试“三公”原则落到实处。

各相关单位要对外公布监督电话号码,主动接受上级、社会、考生、家长的监督,及时落实专门人员接听、记录、处理并答复。

5.确保信息公开

区教育局、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各学校要通过网站及学校醒目部位,及时对外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学校制定的各类涉及招生考试内容的方案需严格遵守上级要求和规定,经相关机构审定后方可公布,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实施。

注:

1.工作要求中未尽事宜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为准;如受疫情影响,已公布的考试科目和时间若有调整,则以另行公布的时间和安排为准。各阶段工作时间节点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相关工作网站:

市教委:“上海教育” http://www.shmec.gov.cn

市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 http://www.shmeea.edu.cn

区教育信息公开:“上海杨浦”区委办局教育局专栏杨浦招生与考试http://www.shyp.gov.cn/shypq/yqyw-wb-jyjzl-ypzs/

3.监督电话:

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55830688

区教育局信访办:31151911

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组:25032101

市教育考试院纪检监察:35367210

 

附: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表

 

 

杨浦区教育局

  2021331

 

附件: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时间安排表 

     

    

    

67

(星期一)

9:00 11:30

 

15:00 17:00

 

68

(星期二)

 

15:00 17:00

 

69

(星期三)

8:00 起开考

外语听说测试

 

 

2021年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表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10日前

 

体育与健身

515-16日(星期六、日)

以准考证时间

理化实验操作考试

529日(星期六)

以准考证时间

每场10分钟

外语听说测试

 619

(星期六)

9001040

语文           

14:0016:00

综合测试笔试(物理、化学、跨学科案例分析)

620

(星期日)

9001030

外语笔试(8:559:00为听力试音时间)

14001540

数学

621

(星期一)

900940

道德与法治(开卷)

14001440

历史(开卷)

 

2021年上海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表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和类别

58

(星期六)

9:00—10:00

化学等级考

13:0014:00

思想政治等级考

15:3016:30

物理等级考

59

(星期日)

9:00—10:00

历史等级考

13:0014:00

地理等级考

15:30—16:30

生命科学等级考

524-31

 

物理、化学、生命科学技能操作测试

628

(星期一)

9:00—10:00

化学合格考

13:0014:00

思想政治合格考

15:3016:30

物理合格考

629

(星期二)

9:00—10:00

历史合格考

13:00—14:00

地理合格考

15:30—16:30

生命科学合格考

630

(星期三)

8:00起开考

信息科技合格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