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区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坚持以合法合规为底线,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和区审改办要求,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配合推进行政审批制度的各项改革举措,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细化办事指南,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4年,我局实际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共4。其中,辐射安全许可申请66件(不包含市局委托,加盖市局公章的许可审批),受理66件,批准66件;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申请4件,受理4件,批准4件;排污许可证核发33件,受理33件,批准33件;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申请(非辐射类)11件,受理11件,批准11件,其中有2件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受理1天内完成环评审批以上审批事项网办率100%,按时办结率100%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1.39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执法检查,4个辐射类建设项目开展批后监管,未发现相关问题。

2.开展非辐射类建设项目检查68家次,发现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开展事中事后监督抽测14家次,抽测结果均合格。

3.开展固定污染源和排污许可证专项检查93家次、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检查24家。发现违法行为3起,罚金总额29.7万元。

四、改革创新情况

1.积极探索“阅办联动”机制。在《关于印发杨浦区2023年污染地块名录的通知》(杨环保20238号)后增设“办”字图标,可直接点击跳转到办事页面,实现“阅后即办”。努力“公开即上网”向“公开即服务”转变,增强办事类政策公开的实用性,在便利企业、群众使用政策方面下功夫。

2.扎实开展分类指导帮扶。针对部分企业辐射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安全防护和管理意识薄弱等问题,分类制定医疗机构、宠物诊所、销售类单位辐射安全管理和应急制度模版,指导核技术利用单位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搭建辐射安全管理交流平台,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全区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核安全文化”政策宣贯,及时向企业推送各类工作提示和辐射安全管理最新要求,做好相关实施细则和政策问答宣贯。继续探索对部分风险隐患小的申请单位通过远程视频核查等手段,缩短审批时限。

3.优化环评事前服务。对列入市、区重大项目清单的建设项目以及本市支柱产业的部分建设项目,需报批环评和进行技术评估的,实施技术评估提前介入,专人跟踪指导,定期调度进度等保障措施,确保项目早开工、早投产。对新江湾城G1-02A地块学校建设工程等多个重大项目实施技术评估提前指导、告知承诺制审批等改革措施。完成市东医院新江湾院区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排污许可证“两证合一”审批,全力助推重大项目落地投产。

五、监督制约情况

我局严格行政许可决定的审核与审批,严肃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做到组织正规、程序完整。深化预警和考核机制,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履职尽责能力,激发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本年度行政许可无企业群众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对纳入审批的事项严格执行内部审批“三级审核”,对排污许可证的核发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执行联审核查机制。市生态环境局每年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批后监管等行为进行监督,每年对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进行抽查通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监管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会同各协同部门、单位各司其职,通过联合执法等方式,对纳入审批的事项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加强沟通协作发挥工作合力,巩固监管工作成效

 

                              

                       杨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