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安监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2012-02-13

关于转发市安监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杨安监〔2012〕6号
 
各街道、镇,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杨浦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市安监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印发上海市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杨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