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江工委任〔2018〕16号 签发人:章爱敏
关于邬凤婷同志任职事项的通知
街道各科室、基层各有关单位、居委会:
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江浦路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下设联络室,邬凤婷同志兼任联络室负责人,其原工作职务、职级不变。
特此通知。
江浦路街道党工委
2018年10月15日